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旗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有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推动重点项目尽快落地实施,现就建立重点项目用地手续协调推进机制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建立重点项目用地手续办理推进联席会议制度。
组 长:阿木吉拉图 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 郑 江 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 侯景林 工信局局长
乌 云 生态环境局局长
于 桩 林草局局长
常志强 水利局局长
郭海军 交通局局长
阿拉腾巴根 人社局局长
乌仁陶格斯 文旅局局长
巴特尔 供电局局长
宝力尔 发改委副主任
杨景利 工信局副局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主任
钢特尔 政府办调训干部
高 峰 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肖 魁 上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乌吉斯古楞 桑根达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连杰 哈毕日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毕力格斯琴 赛音胡都嘎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包斯日古楞 宝绍岱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胡格吉勒 扎格斯台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任志强 那日图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乌力吉 五一种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孙占海 黑城子示范区党委副书记、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郑江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分析研判重点项目用地手续办理进度,商议解决存在的问题,明确接续工作计划,落实部门任务分工,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1.负责统筹推动重点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对重点项目用地手续实行全程跟踪督办;
2.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加速推进重点项目林草、青赔、环评、压覆矿等支持性手续办理,及时协调解决手续办理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
3.负责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速推进重点项目土地征收、用地报批、具体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信访、阻工等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负责调度、梳理、汇总和定期通报各重点项目用地手续办理推进情况;
2.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3.负责按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按照会议议定事项分解任务,持续进行跟踪督办。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
1.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及时了解用地报批、压覆矿、地质灾害评估、土地复垦等手续办理最新政策要求,协助业主开展压覆矿查询、地灾评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用地组件并及时上报盟自然资源局审查。
2.旗发改委负责统筹重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审核转报等工作;积极争取解决公路、铁路等项目配套资金;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项目业主加快推进项目踏勘论证、选址、可研、立项、初设、勘测定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手续办理,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3.旗工信局负责落实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
4.旗生态环境局负责依法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加快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批工作,项目选址应依法依规避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5.旗林草局负责及时了解征占用林地、草原审核最新政策要求,项目选址尽量避开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加快推动项目占用林地草原手续办理工作,确保办理征占用林地、草原面积与办理用地手续面积一致。
6.旗水利局负责开展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
7.旗交通局负责统筹公路项目建设,按规定管理权限负责勘察设计上报,按初步设计建设规模核算用地面积;负责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项目业主加快推进项目踏勘论证、选址、可研、立项、初设、勘测定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手续办理,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8.旗文旅局负责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加快推动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审批;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项目业主加快推进项目踏勘论证、选址、可研、立项、初设、勘测定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手续办理,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9.旗人社局负责统筹征地社保审核工作,从严落实资金并按规定缴入社保资金专户,在自治区、盟级出台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政策后衔接落实相关要求;及时审核征收土地涉及社保安置农牧业人口社会保障落实情况。
10.旗工业园区服务中心统筹推进区域评估成果的综合应用;引导工业项目进入园区,提高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项目业主加快推进项目踏勘论证、选址、可研、立项、初设、勘测定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手续办理,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11.旗供电局负责加快推进电力配套设施、输变电线路等项目踏勘论证、选址、可研、立项、初设、勘测定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手续办理,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12.苏木镇(场)负责辖区内土地权属、承包经营、地类等情况的调查和嘎查(村)征地协议的签订,负责征地及补偿费的收取发放,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信访、阻工等问题。
三、专办制度
建立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办理专办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成立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手续推进专班,明确一名分管副职和业务人员组建专办队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盯办,分管领导具体调度推进,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专人专职专项负责协调推进重点项目用地手续办理;要对照重点项目,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变坐等申请为主动上门服务,积极主动对接项目实施单位,全过程、全流程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尽早完成用地组件,尽早上报审批。各单位将专班组件情况于1月25日下午15:00前报旗自然资源局。
四、其他事项
(一)加速推进重点项目踏勘论证、选址、可研、立项、初设、勘测定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评、林草、压覆矿等相关手续办理,切实做好项目土地征收、用地组件、项目实施等工作;要督促指导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切实做到办理林草、压覆矿、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均为一套坐标范围,避免重复调整项目选址影响手续办理。
(二)各成员单位要制定推进重点项目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结合每个重点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进度表、路线图、明确责任人,报旗联席会议审定。各单位在推进项目用地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要立即协助解决;对解决存在困难的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研究会商;确难以解决的,报盟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盟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三)今后除旗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联席会议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