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科局、林草局、文旅局、扶贫办:
按照锡盟发改委、财政局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锡林郭勒盟农牧业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锡发改农字[2021]4号)要求,为做好我旗在农牧业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建立我旗农牧业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工作协调机制”),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成员单位
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由旗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科局、文旅局、林草局、扶贫办等部门组成。工作协调机制设召集人1名,由旗发改委副主任担任,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联络员,旗发改与旗直各单位联络员共同完成有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及分工
(一)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级有关以工代赈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建设实施一批项目,带动农牧户就地就近就业和增收。二是按期调度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予以表扬和推广。三是做好组织动员、指导和协调农村牧区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各部门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对农村牧区劳动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加强与人社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发布以工代赈项目劳务信息。四是积极申报推广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先进地区,争取上级在安排项目资金上重点向我旗倾斜。
(二)部门分工。旗发改委主要负责开展以工代赈政策宣传,建立以工代赈劳务信息沟通发布机制,汇总各部门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牧业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年度任务和项目清单,跟踪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综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会同各部门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自治区和盟级激励事项;旗财政局主要负责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对全旗农牧业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有关工作给予支持,对积极主动推荐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激励表扬。旗扶贫办主要负责配合开展以工代赈政策宣传,做好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建设的以工代赈方式项目的储备和项目清单的报送,开展人员培训、项目统计、监督项目实施等工作。旗交通局、水利局、农科局、林草局和文旅局主要负责按照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印发的《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发改振兴〔2020〕1675号)中明确的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做好项目储备和编报,开展人员培训和项目统计,组织项目实施等工作。
三、工作机制
各成员单位于每年年初报送以工代赈年度建设任务和项目清单,每半年(6月底,12月底)报送一次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的谋划和建设情况。
四、协调机制联系人员名单
召集人:孙善存 旗发改委副主任
联络员:斯钦图 旗财政局副局长
伊拉拉图 旗交通局副局长
王志峰 旗水利局副局长
彭志强 旗农科局副局长
新哈布尔 旗文旅局副局长
段义利 旗林草局副局长
孟克巴特尔 旗扶贫开发办副主任
附件:《关于建立锡林郭勒盟农牧业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锡发改农字〔2021〕4号)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