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发〔2021〕2号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
救灾资金的通知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旗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救灾工作,切实维护农牧民利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20〕1742号)和锡林郭勒盟农牧局《关于分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请示》(锡农牧发〔2021〕3号),现将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15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暴雪寒露救灾和饲草料储备。
请旗财政局尽快拨付资金,各苏木镇(场)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抓紧做好暴雪寒露救灾、越冬雪灾饲草料储备等相关工作。
附件: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表
2021年1月19日
附件
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苏木镇场 |
资金数额 |
上都镇 |
15 |
哈毕日嘎镇 |
15 |
桑根达来镇 |
15 |
宝绍岱苏木 |
15 |
那日图苏木 |
15 |
赛音胡都嘎苏木 |
15 |
扎格斯台苏木 |
15 |
五一种畜场 |
5 |
黑城子示范区 |
5 |
合计 |
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