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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

———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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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政办发〔2021〕2号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

  救灾资金的通知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旗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救灾工作,切实维护农牧民利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20〕1742号)和锡林郭勒盟农牧局《关于分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请示》(锡农牧发〔2021〕3号),现将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15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暴雪寒露救灾和饲草料储备。

  请旗财政局尽快拨付资金,各苏木镇(场)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抓紧做好暴雪寒露救灾、越冬雪灾饲草料储备等相关工作。

  附件: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表

  2021年1月19日

  附件

  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苏木镇场

资金数额

上都镇

15

哈毕日嘎镇

15

桑根达来镇

15

宝绍岱苏木

15

那日图苏木

15

赛音胡都嘎苏木

15

扎格斯台苏木

15

五一种畜场

5

黑城子示范区

5

合计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