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源:正蓝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3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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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和载体

公开对象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全社会

特定群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受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和程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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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机构简介

领导简介

正蓝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领导的姓名、职务、分工等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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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正蓝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职能职责,办公室地址和电话。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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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以正蓝旗工业和信息化局、直属单位名义制发、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包括标题、发布日期、正文等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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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要政策解读材料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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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预算金额、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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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

预算、决算有关情况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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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正蓝旗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权责清单。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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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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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事项列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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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正蓝旗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每年1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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