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优阶段性成果公示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优阶段性成果公示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正蓝旗“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能放则放、能减则减、能快则快”原则,对梳理的外部事项进行优化。现将《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三减”清单(外部事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相关清单自2023年6月19日起实施,实行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三减”清单(外部事项)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9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