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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典型案例 李某某与郑某承揽合同纠纷

来源:正蓝旗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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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案情

  李某某与郑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正蓝旗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令郑某给付李某某监控安装费31100元。郑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时间偿还借款,李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二、执行情况

  正蓝旗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李某某与郑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后向郑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报告财产。经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达成履行和解协议,但郑某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以各种理由推脱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蓝旗人民法院与2024年2月7日做出决定,将被执行人郑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统一对外公布,同时在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信息。

  三、典型意义

  通过向社会公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向社会公布被执行人失信信息,供广大群众辨别被执行人信誉度,在与其交往中作出恰当的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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