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动态新闻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正蓝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势力线索的公告

来源:正蓝旗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8日 浏览量:
字体:[  |   |   ] 打印本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整治“沙霸”“矿霸”乱象,规范我旗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护生态资源安全,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沙霸”类违法线索

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占砂石资源、垄断砂石市场,哄抬价格、强迫交易,未经许可在河道、湖泊、草场等区域滥采滥挖砂石,破坏生态环境等“沙霸”违法犯罪线索。

(二)“矿霸”类违法线索

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占矿产资源,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偷采盗采矿产资源,垄断控制市场,破坏生态环境等“矿霸”违法犯罪线索。

(三)其他关联涉黑涉恶线索

非法侵占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违规破坏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以暴力、威胁、恶意阻工扰工、聚众滋扰等方式,阻挠测绘、规划、不动产登记、执法巡查、项目落地等自然资源领域正常工作开展的线索。

二、举报渠道

可通过来电、来信方式举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一)电话举报:0479-4231212

(二)来信来访举报:正蓝旗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股,邮编:027200

、举报须知

(一)举报线索需真实客观、内容详实,尽量明确违法主体、事发地点、具体行为、时间节点及相关证据材料,便于核查处置;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我局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坚决保护举报人合法人身、财产安全。

(三)对核查属实的有效问题线索,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从严整治乱象;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

(四)参与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及“沙霸”“矿霸”相关违法活动的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事实、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线索的,可依法依规从宽处理。

正蓝旗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8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正蓝旗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长者
模式
智能
问答
政策
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