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全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的公告
广大牧民群众:
为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草原生态资源,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现将正蓝旗2026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休牧范围及时限
全旗草畜平衡区的草原全部执行休牧制度,休牧畜种为牛、羊等(马、骆驼除外);农区和禁牧区继续严格执行全年禁牧政策。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第九条,结合我旗草地类型、降雨量、气温以及草原生长特点,2026年休牧时间定于4月5日至5月19日,共45天。
二、补贴标准
为确保春季休牧工作取得实效,对严格执行休牧制度的牧户,给予休牧补贴,补贴标准为1.125元/亩。
三、设定牲畜活动场地
牧户要合理设置牲畜活动场地、水源井、饮水通道,以核定的适宜载畜量为基数,每个羊单位休牧期活动场地原则上不超过20平方米,活动场地要设置在棚圈周边,并有明显标识。可适度设置对羔哺乳活动场地,一对羊(母羊+羊羔)不超过0.5亩,严格限制对羔哺乳时间,并在场地标识牌中明确标注。无明确标识的,应视为违规放牧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休牧期间,全旗草畜平衡区草原全面禁牧,坚决杜绝夜牧、偷牧行为。请广大牧民群众自觉履行休牧法定义务,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及苏木镇场(管委会)的监督管理。
(二)休牧落实情况与草原补奖资金挂钩。对违反休牧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进行处罚,并扣发相应草原补奖资金。
(三)休牧期间实行举报制度,形成行政部门执法监督、实施主体自我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监管工作合力。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偷牧等违规行为。

正蓝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