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我旗组织开展了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经排查,2026年第一季度我旗农村牧区未发现黑臭水体。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公众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和建议,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告知:
生态环境部门电话:0479-4239631
2026年3月20日
正蓝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