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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蓝旗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正蓝旗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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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7日至11月10日,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锡林郭勒盟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2月20日正式反馈了《锡林郭勒盟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督察报告反馈后,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将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并制定印发《正蓝旗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截至2025年12月,2025年度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现公开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方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

一、生态优先理念树立仍不牢固

1.一些地区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还不够系统,理论指导实践主动意识不强,对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本底脆弱的现状理解不深刻,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期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还不到位,高质量发展谋划不足,新兴产业布局尚未形成,传统产业迭代升级较慢,部分旗县(市)倚煤倚矿发展思路仍然较重,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还不够全面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教学、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2025年先后召开旗委常委会、政府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等内容。

二)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5年先后召开旗委常委会、政府党组会、旗长办公研究历年生态环境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草原过牧等工作,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非资源、非能源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海泰新能源光伏组件项目,并于2025年3月完成提现纳统工作。为进一步培育发展绿色产业,我旗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制定了《正蓝旗招商引资一体化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逐步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

二、草原生态保护落实不力

2.超载过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督察发现,太仆寺旗、西乌珠穆沁旗、正蓝旗2023年至2024年连续超载过牧,最高超载率达71.32%。违规放牧问题多发,2022年到2024年全盟每年违规放牧案件查处数量都在1000件以上。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禁牧区违规放牧13起,其中,西乌珠穆沁旗4起、正镶白旗2起、苏尼特右旗7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解决草原过牧问题。严格按照《自治区全面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四个一批”模式,着力解决超载过牧问题。全旗已累计从天然放牧区分流牲畜24.55万头(只),超载率下降至2.15%,草畜平衡指数稳定控制在10%以内。

(二)强化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公示栏、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广泛宣传草畜平衡与禁牧休牧政策,发放《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和草畜平衡明白卡1.2万份。

三、违规侵占林草地问题仍然较多

3.督察发现,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等7个旗县16家工矿企业违法占用林草地;东乌珠穆沁旗查干陶勒盖煤矿违法占用草原3680.9亩;正镶白旗石源石料厂等4处采坑违规占用草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我旗涉及正蓝旗民乐梁后贾财民萤石矿违法占用林草地案件。其违规占用草原、林地的行为已依法查处到位;林地、草原征占用手续已补办齐全;矿区、堆场的植被恢复治理工作已完成。

四、矿山关闭退出注销程序履行不严格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明确要求,矿山关闭前,采矿权人应当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采矿权人在申请办理闭坑手续时,应当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提交验收合格文件。督察发现,西乌珠穆沁旗自然资源部门在2家企业完成闭坑治理工作未验收的情况下分别于2020年、2024年对2家企业采矿权进行注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经排查,全旗共20家矿山企业,不存在未验收情况下对采矿权进行注销情况。

五、水资源刚性约束不足

5.水资源管理不到位,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工业生产项目由集中供水工程(含自来水供水工程、水库等)供水的,也应当履行取水许可手续,并申领取水许可证”。督察发现,锡林郭勒盟水利部门未落实自治区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由自来水供水工程供水的工业生产项目中,仅有金田氟化工1家企业办理取水许可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经排查,全旗共7家工业企业使用集中供水,其中1家企业符合取水许可证办理要求,已办理取水许可证;剩余6家企业无需办理取水许可证。

六、大气污染防治仍有短板

6.大气重点监管单位在线监控设施长期未验收,抽查发现,正镶白旗两家企业废气在线监测设施未验收,其中苏尼特右旗1家企业2021年安装后一直未验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经排查,全旗涉及的3家企业全部安装了线监控设施,已全部通过验收。

7.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维护不到位,二连浩特市1企业烟道破损,烟气收集不到位,部分未处理烟气直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经排查,全旗4家涉气企业未发现烟道破损情况、收集不到位情况。

8.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督察组抽查发现,9家企业粉状物料露天堆放,扬尘污染严重,其中,多伦县一家企业约有2700平方米沙土未苫盖;太仆寺旗1家企业露天堆放易产扬尘的细沙石料、沙土约700平方米左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经排查,全旗共5家企业涉及物料堆场,均已实现粉状物料库全封闭,块状物料全部苫盖。

七、移动源污染治理不到位

9.国三及以下重型柴油车淘汰工作进展缓慢,自治区要求到2025年,全区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截至督察进驻,全盟已淘汰1133辆,淘汰比例仅为46.56%。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实地走访、微信平台、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关于加快淘汰国三级以下排放标准运营类柴油货车的通告》《正蓝旗所属车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通告》等政策文件,鼓励符合条件的老旧柴油车提前淘汰换新。二是有序推进车辆淘汰,截至目前,已报废车辆9辆。三是加强执法监管,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对柴油货车尾气进行人工抽测,合格率100%。

八、生活垃圾处置管理不到位

10.除锡林浩特市,其余旗县(市)垃圾填埋场均未安装渗滤液处理排放在线监测设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在线监测设备已完成安装,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进行实时监控。

11.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到位,截至督察进驻,全盟积存渗滤液未得到有效处理,其中苏尼特右旗、苏尼特左旗、正蓝旗、多伦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接近满库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上都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已使用应急处理设备处理渗滤液1500吨;2025年8月20日日处理能力100吨渗滤液处理设备已正式投入运行,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

九、固废处置管理仍有不足

12.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不足,全盟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途径单一,利用深度、广度不够,2021—202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平均41%,低于全区平均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充实招商引资项目,围绕上都电厂的粉煤灰、脱硫石膏综合开发利用,策划包装储备招商引资重点项目4个,完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

(二)精准对接考察招商,积极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领域招商引资对接活动,赴贵阳、成都、唐山等地考察对接脱硫石膏、粉煤灰先进制造企业,开展“点对点”精准招商。

(三)严格固废申报管理,9家一般工业固废年度申报工作已经完成。并规范如实记录固废产生、贮存、利用、处置信息。

下一步,我旗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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