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5年(第二批次) 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
根据《关于修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5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4〕1508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的函》(锡林草字〔2025〕45号)、《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锡财农〔2025〕213号)、《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锡财农〔2025〕726号)文件要求,按照正蓝旗人民政府指示,经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发放2025年度(第二批次)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9316829.26元。
2025年度个人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3016400.5亩(13.5元/亩),资金是7541030.94元。
2025年度集体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57848.55亩(13.5元/亩),资金是1775798.32元。
上都镇、哈毕日嘎镇、桑根达来镇、那日图苏木、扎格斯台苏木、宝绍岱苏木、赛音胡都嘎苏木人民政府一卡通办公室按要求完成资金录入工作,及时发放补偿资金。
涉及的7个苏木(镇)103个嘎查,请在公示7天后无异议及时发放资金。
特此通知
个人(2.5元)、集体(11.25元) - 公示(1).zip
正蓝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29日
正蓝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