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认领位于正蓝旗哈毕日嘎镇辉斯高村境内2处石料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修复地形地貌景观,恢复土地使用功能,正蓝旗自然资源局巡查发现位于正蓝旗哈毕日嘎镇锦富采石场南侧现存2处石料,经核查无法确定所有人,现对位于正蓝旗哈毕日嘎镇辉斯高村(石人沟)境内的2处石料(具体坐标附后)进行限期认领,请涉及以上2处石料的所有人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至旗自然资源局认领并配合调查。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2处石料进行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人:苏德毕力格 联系电话:0479-4231203
正蓝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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