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第三批次)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
赛音胡都嘎苏木、宝绍岱苏木、上都镇人民政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非国有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任务的通知》(内林草办发〔2023〕124号)文件要求,按照正蓝旗人民政府指示,经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发放2023年度(第三批次)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
2023年度个人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82995.94 亩(16元/亩),资金是2927935.04元。
宝绍岱苏木、上都镇、赛音胡都嘎苏木人民政府一卡通办公室要在1月29日前按要求完成资金录入工作,及时发放补偿资金。
涉及到的3个苏木(镇)3个嘎查,请在公示7天后无异议及时发放资金。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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