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医疗保障局 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主体公示
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一)主体名称:正蓝旗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二)法人代表:娜日苏
(三)行政执法机关:正蓝旗医疗保障局
(四)法人代表:白玉成
(五)办公地址:正蓝旗医疗保障局
(六)执法区域:正蓝旗
二、执法领域
两定机构基金监管监督检查。
三、办公地点
正蓝旗上都大街金莲川大街与腾飞路交叉路口南200米医疗保障楼1015室;监督电话:0479-4227689。
四、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暂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隆基金监督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