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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中央编办、人社部等5部门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内残联发〔2021〕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24〕11号)精神,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蓝旗残疾人联合会决定开发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发岗位数量
根据全旗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经科学测算并综合考量就业补助资金承受能力,全旗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初步征集5个。
二、岗位征集范围
1.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苏木镇、社区(村)的基层公共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岗位;
2.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
三、岗位征集对象
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可向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开发公益性岗位申请,并签署《公益性岗位开发承诺书》。
四、岗位申请时间
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五、岗位申请流程
1.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用人单位向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蓝旗残疾人联合会提交公益性岗位开发书面申请和《正蓝旗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并附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开户银行许可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
2.正蓝旗就业服务中心对各用人单位申报的公益性岗位进行及时汇总,合理核定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的种类、数量,不定期向社会公开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内容、招用条件、薪酬待遇等,同时报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审核。
3.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对申报单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向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公益性岗位开发承诺书》。
4.正蓝旗就业服务中心通过组织供需见面会或为用人单位推荐人选,搭建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直接对接平台。
联系单位:正蓝旗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娜仁高娃
联系电话:0479-4234611
地址:正蓝旗就业服务中心3003室
正蓝旗就业服务中心
正蓝旗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