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为我旗数字正蓝旗“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奠定基础,推动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积极争取数字领域资金、政策支持,同时引导和支持我旗数字领域企业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数字化项目及数字经济企业。数字化项目征集时间范围覆盖2025年及“十五五”期间(2026年-2030年)。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数字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包括5G网络建设、物联网部署、工业互联网平台、数据中心、算力中心、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产业数字化转型项目
农牧业:智慧牧场、农产品质量追溯、农牧业大数据平台等数字化与一产结合项目。
制造业:智慧能源、智慧矿山、智慧电厂、智慧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等数字化与二产结合项目。
服务业:智慧物流、电子商务、数字文旅、智慧康养等数字化与三产结合项目。
3、数字政府建设项目
政务云平台、政务外网、“互联网+政务服务”、应急指挥系统等用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数字化项目。
4、数字社会建设项目
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社区、智慧养老、数字乡村等用于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的数字化项目。
(二)数字经济企业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数字产品制造业智能终端、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生产企业。
2、数字技术应用业信息技术、数据处理、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服务商。
3、数字服务业工业互联网、智慧物流、数字金融、电子商务、在线教育和远程学习、数字娱乐和内容创作、智能家居等解决方案提供商。
项目及企业经营范围建议参照附件1:《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
二、征集要求
1、数字化项目实施所在地为正蓝旗,符合锡林郭勒盟数字化发展方向,具有可行性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2、数字经济企业注册地为锡林郭勒盟,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拥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具备项目实施或服务能力。
三、申报要求请按示例认真填写附件2、附件3,于2025年3月25日前将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发送至邮箱:zwfwj3007@163.com。
附件:1、《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
3、锡林郭勒盟信息化类项目清单
4、锡林郭勒盟数字经济领域重点企业清单(具体附件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获取)
(联系人:齐钦 15147992494 伊德日贡 15804797900)
正蓝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