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目的
依托我盟独特的自然风光和蒙元文化优势,特别是世界文化遗产“元上都遗址”的影响力,举办蒙古族婚庆服饰设计制作大赛,展示我盟自然和蒙元文化,提升蒙古族服饰设计制作技能,打造享誉全国的以亲情、友情、爱情、同学情等为契入点的“最美草原、最真情感”拍摄基地,深入推进我盟蒙古族服饰设计制作、文化旅游业发展,带动全盟创业就业事业实现新发展。
二、大赛形式
参赛作品通过影音拍摄的方式(以下简称MV)进行展示,充分展示服饰文化背景、服装设计思路及灵感、服装制作工艺及手法、服饰着装效果等,并由评委进行评选。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锡林郭勒盟人社局、锡林郭勒盟就业局、正蓝旗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正蓝旗人社局、正蓝旗民族宗教局、正蓝旗文体广电旅游局、正蓝旗就业局、正蓝旗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正蓝旗电视台
四、大赛主题
牵手草原,情定上都
五、大赛地点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
六、作品征集范围
面向全区从事、爱好蒙古族服饰设计制作的单位和个人征集作品。
七、参赛作品类别
为多元化展示蒙古族服饰特点,结合本次大赛主题,参赛作品分为宫廷蒙古族婚庆服饰、现代蒙古族婚庆服饰、传统蒙古族婚庆服饰3个类别。
1、宫廷蒙古族婚庆服饰。以雍容、端庄、华丽为特征,突出蒙古族皇家宫廷文化,做工精巧,质料考究,集中展现蒙古族婚庆服饰制作的最高水准。
2、现代蒙古族婚庆服饰。以蒙古族传统婚庆服饰为基础,融入现代、国际元素,突出服饰的时装性,符合现代审美特点的蒙古族婚庆服饰。
3、传统蒙古族婚庆服饰。以大众化、传统化为特征,结合蒙古族日常生产生活元素,集中反映传统蒙古族婚庆服饰特点,具有民族特色及本土亲和力,符合一般大众审美。
八、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数量:按照参赛作品类别提交作品,每个类别限一个参赛单元产品(每个参赛单元含男女服装各一套),可提供一个类别或多个类别作品,参与各类别的奖评,最多提供3个类别的作品单元。
2、参赛作品技术参数:服装尺寸参照女模身高170cm±2cm (胸围85cm±2cm、腰围64cm±2cm、臀围88cm±2cm),男模身高180cm±5cm(胸围102cm±2cm、腰围80cm±2cm、臀围 95cm±2cm)。
3、参赛作品总体要求
(1)参赛者需制作MV(MV时长控制在6分钟左右),内容应包括2分钟制作者讲解说明(包括参赛者简介、服饰文化背景、服装设计思路及灵感)、2分钟服装制作过程(包括设计图纸、材料选择、裁剪过程、缝制过程等)、2分钟模特着装展示(展示服饰着装效果)。整体MV要充分体现作品的制作、设计、创意、思路、工艺及整体效果等。
(2)作品保证原创,有较强的蒙古族服饰文化感染力。
九、大赛流程
1、报名(2017年7月1日至7月15日)。参赛者将报名表(一式三份)和作品说明文稿发送至组委会邮箱进行报名。
2、初赛(2017年7月25日至7月27日)。参赛者要在7月25日前,将作品表(一式三份)和MV发送至组委会邮箱。初赛采取MV放映的方式进行评选,由评委评选出30套作品(每个类别各10套)进入决赛,并由组委会通知进入决赛的参赛者。
3、决赛(2017年7月30日至7月31日)。进入决赛的参赛者要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参赛作品在7月30日前到达正蓝旗(人数限1人)。决赛采取MV放映(参加初赛时所用MV)、模特展示和评委现场查看服装面料、工艺、细节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由评委组现场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最佳创意奖、最佳效果奖。
4、最佳人气奖评选(2017年8月1至8月10日)。 由组委会组织专业拍摄团队和模特,对进入决赛的30套参赛作品,按照参赛类别在正蓝旗取景拍摄MV,演绎服装着装效果和感染力。制作好的参赛作品MV通过微信平台发布,进行为期5天的投票,按类别评选出票数最高的作品,评为最佳人气奖。
5、颁奖推介晚会(2017年8月11日左右)。晚会现场颁奖(放映获奖作品MV,同时由模特现场着装展示),并开展“最美草原、最真情感”拍摄基地推介会。
6、作品评选。组委会聘请自治区著名业内专家担任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全过程在公证部门监督下进行,获奖名单将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公布。
7、作品展示。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对获奖作品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为15天),并拍摄制作图片集。
十、奖项设置(税前)
1、一等奖3名(每个类别各1名),奖金10000元、获奖证书;
2、二等奖3名(每个类别各1名),奖金8000元、获奖证书;
3、三等奖6名(每个类别各2名),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
4、优秀奖18名(每个类别各6名,入选决赛的作品,除获一二三等奖外的作品,均获优秀奖),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
5、最佳创意奖3名(每个类别各1名),奖金3000元、获奖证书;
6、最佳效果奖3名(每个类别各1名),奖金3000元、获奖证书;
7、最佳人气奖3名(每个类别各1名),奖金2000元、获奖证书。
十一、大赛细则
1、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取参赛费,大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和往返路费由参赛者自理。作品版权属于参赛者,主承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和修改权(包括展览、出版物、网站、媒体及路牌广告传播等),不再另付稿酬。如需作产品包装、商标注册等商业用途,稿酬与作者另行商议。凡报送作品的参赛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
2、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其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3、参赛作品不得有损害民族团结及损坏个人的言论出现,由此引发的法律问题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特别声明
(1)报送作品务必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及有效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获奖者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参赛作品需是未曾在其他大赛中获奖的服装,若违反规定,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
(3)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大赛时间发生变更,则以组委会电话通知为准。
十二、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兰;
联系电话:0479-4222365,15047934424(吴兰),13604796474(甘迪尔),18847952776(诺敏);
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劳动就业服务局3012室;
组委会邮箱:2847483033@qq.com;
报名表、作品表下载地址:http://www.zlq.gov.cn/xxgk/wjx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