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处理结果的公示
广大参保群众、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经我局现场核查、集体研究,决定对以下违规定点零售药店作出协议处理,现予以公示:
一、正蓝旗侍郎华佗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正蓝旗友康医药有限公司、正蓝旗华佗药房医药有限公司
违规事实:药品进销存数据不符、且无法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
处理决定:中止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
二、正蓝旗隆胜药店有限公司
违规事实:中止协议整改期间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监控设备长期无法正常使用,导致违规事实无法查清。
处理决定: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终止医保结算资格。
公示期:2026年7月14日—2026年7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正蓝旗医疗保障局当面反映,或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联系电话:0479-4227689
异议反映人应如实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事由,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核查处理。
正蓝旗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14日
正蓝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