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2026年肉牛智慧牧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6-0000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农牧和科技局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正蓝旗2026年肉牛智慧牧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2026-06-03 00:00:00 公开日期:2026-06-03 11:26: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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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2026年肉牛智慧牧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正蓝旗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日期: 2026-06-03 11:26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发展智慧畜牧业的部署要求,根据盟农牧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肉牛肉羊智慧牧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6年版)的通知》(锡农牧畜字〔2026〕13号)精神,充分发挥数字化、信息化对畜牧业提质增效的支撑作用,我旗以肉牛智慧牧场建设为切入点,加快推进畜牧业智慧化转型,推动全旗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托肉牛适度规模养殖场(户)等经营主体,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机械装备升级、智能设备配套等方式,实现养殖管理“可视、可测、可控、可预警”,为全旗智慧牧场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探索新模式。

2026年全旗范围建设2个肉牛智慧牧场。

二、实施范围

在全旗范围内建设2个肉牛智慧牧场。

三、补贴对象:支持适度规模养殖场(华西牛、西门塔尔牛核心群或肉牛育肥户)通过提升改造的方式建设智慧牧场。优先支持与盟内屠宰企业签订购销协议的养殖场(户),保障屠宰加工企业肉牛供应。

四、申报条件

1.依法在旗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肉牛规模养殖场、家庭牧场;或华西牛育种群、西门塔尔牛核心群等。规模养殖场须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养殖档案完整规范。

2.养殖品种以华西牛、西门塔尔牛为主,品种来源可追溯、系谱清晰。

3.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

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齐全,建立粪污处理台账。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书、身份证件、营业执照(认定证书)/法人证书、家庭牧场认定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养殖场备案证明、养殖档案、系谱材料。

3.智慧牧场建设方案(设备清单、投资预算、实施周期)

六、建设内容、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

(一)建设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在饲喂管理、饲草料加工、环境监控、粪污处理、远程放牧等环

节开展智能化设施装备水平提升,以及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实施项目养殖场(户)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使用项目资金的,使用比例不高于30%。

1.信息化采集。通过生物芯片耳标、电子项圈等设备,自动采集牲畜体温、运动等数据,配备相应的养殖管理系统,对牲畜的生长状态、活动状态、健康状态等多方面全方位管理,提高养殖效率。

2.设施化装备。配备视频监控、通风、温控和环境监测等圈舍环境控制设备,饮水、喂料、投药等数字化设施设备,以及物联网、大数据汇总分析等智能化管理终端应用,实现对重点生产区域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提高精准控制圈舍环境水平。

3.精准化饲喂。主要实现恒温饮水和精准喂料,配置自动饲喂、上料混料、个体饲喂、饮水恒温控制等智能饲喂设备,配合利用营养分析系统、养殖管理系统,提供科学合理的饲草饲料配方和饲养管理,实现自动化、精准化饲喂,降低人工成本。

4.高效化繁育。配置数字身份识别管理(牛脸识别、电子耳标等)、母畜发情监测(脚环、颈圈、视频监测等)等设备,实现自动查情、适时配种、转群提醒与分娩预警,提高繁育率,保证及时性。

5.生态化环境。配套清粪车及粪水处理、粪污处理系统等设施设备,通过粪污收集后的资源化、数字化处理,实现生态养殖、绿色循环。

6.科学化放牧。架设划定电子围栏,实时采集牲畜位置信息,科学划区轮牧,无人机定向驱赶牲畜转场,卫星影像监测草场质量和载畜量,实现生态、经济双赢。

7.实时化监测。配置接触式个体测温耳标、红外群体温度异常监测及远程诊断、自助诊疗等软硬件设施设备,建立防疫信息档案,记录温度监测、行为监测数据,疫苗记录、用药记录等,实现疫病早发现、早诊断、早预警。

(二)补贴标准。肉牛智慧牧场建设项目资金共50万元,对每个项目实施主体补贴25万元。

(三)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的

方式进行补贴。

五、项目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请。肉牛养殖场户本着自愿原则向所在苏木镇提出申请,明确养殖规模、建设条件和建设内容。苏木镇完成初审后,择优遴选1家主体,将《肉牛肉羊智慧牧场建设项目申报表》及申报文件报送旗农牧和科技局。

(二)项目审核。旗农科局负责审核养殖场户基础条件及建设内容,并实地查验和评审,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后,出具最终审批意见。

(三)项目建设。苏木镇负责组织养殖场户开展智慧牧场建设,对于完成建设任务并申请验收的养殖场户指导其准备验收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肉牛肉羊智慧牧场建设项目验收表》;

2.与项目建设内容相符的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第三方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审计公司资质);

3.其他佐证材料:设施设备照片等。

(四)项目验收。实施项目的养殖场户需在10月31日前将验收申请材料报旗农科局,旗农科局核实申请材料后,开展实地验收,验收通过后报盟农牧局审核。经盟农牧部门复验通过后将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补贴兑现。旗农科局将公示无异议的养殖场户名单报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兑付补贴资金。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选取实施主体。旗农科局对项目实施主体提供的相关材料严格把关,项目承担主体应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且不得位于禁养区内。项目实施主体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养殖场户,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项目。

(二)强化项目监管。旗农科局对肉牛智慧牧场建设项目实施台账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健全资料管理档案,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兑付情况。要将项目实施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绩效评价内容,报盟农牧局全面评估。

(三)提高项目透明度。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为政策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附表:1.肉牛肉羊智慧牧场建设项目申报表

2.肉牛肉羊智慧牧场建设项目验收表

3.肉牛肉羊智慧牧场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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