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哈毕日嘎镇红星村四组2021年、2022年国家级公林生态效益补偿 基金的通知
哈毕日嘎镇政府:
根据《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锡财农〔2021〕92号)、《关于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的批复》(锡林草办发〔2021〕45号)、《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锡财农〔2022〕530号)文件要求,现发放哈毕日嘎镇红星村四组2021年、2022年度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
2021年度个人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605.48亩(15.75元/亩),资金是9536.31元。
2022年度个人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605.48亩(15.75元/亩),资金是9536.31元。
哈毕日嘎镇政府一卡通办公室按要求完成资金录入工作,及时发放补偿资金。
哈毕日嘎镇红星村四组请在公示7天后无异议及时发放资金。
此通知
附件:1、2021年个人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发放表
2、2022年个人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发放表
正蓝旗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
2026年7月15日
正蓝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