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文字解读】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外包作业安全 管理八项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6-00004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应急管理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 概述:【文字解读】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外包作业安全 管理八项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2026-05-12 15:00:00 | 公开日期:2026-05-12 17:22:3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文字解读】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外包作业安全 管理八项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八项措施》聚焦当前企业外包作业以包代管、责任虚化、现场管控不严、隐患整治不及时等突出安全问题,从外包项目准入、安全责任划分、人员教育培训、高危作业现场管控、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处置保障、失职追责问责八个方面作出刚性规范,明确严禁将企业安全生产关键业务外包、不得向无资质主体发包,压实发包方统一管理主体责任、严禁安全责任转嫁,从严落实外包人员岗前培训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要求,强化动火、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审批及双方旁站监护,明晰双方安全管理岗位配置,固化承包方每日、发包方每周隐患排查机制并实行重大隐患停工整改闭环管理,将外包队伍应急预案纳入企业整体体系并保障现场应急撤离自主权,同时坚持发包方、承包方双主体追责问责,全流程织密外包作业安全管理防线,从源头防范化解外包领域安全风险,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一包了之、失管失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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