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正蓝旗“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04 发文字号:蓝安委会发〔2024〕4号
发文机构:应急管理局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关于印发《正蓝旗“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03-02 14:00:00 公开日期:2024-03-02 17:55:55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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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正蓝旗“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正蓝旗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3-02 17:55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正蓝旗“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正蓝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为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切实抓好我旗2024年“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护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旗委政府工作要求,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结合“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立足“查问题、促整改、保平安”,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为“两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针对全旗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现“全覆盖”。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特种设备、消防、建设施工、城镇燃气、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值班值守情况(包括停产停业生产经营单位留守人员值班值守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关于“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凡是正在生产经营的企业,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岗,同时要紧盯“小散远”单位安全风险,补强薄弱环节,严防盲区漏洞。要紧盯新领域新业态安全风险,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业务相近原则,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特别是针对安全风险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行业领域,加强电动车起火、电气焊与热切割和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的排查整治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 突出重点工作

(一)非煤矿山领域重点工作。一是突出节后复工返岗人员的安全生产再教育再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重点抓好非煤矿山中毒窒息、火灾、采空区垮塌,露天矿山边坡坍塌等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将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等与生产矿统一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落实包保、盯守、巡查、留守人员安全等监管责任情况。三是检查非煤地下矿山、重点非煤露天矿山,检查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四是开展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治理工作,要对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内容,全面开展普查。坚持边普查边治理,对普查发现的重大灾害,制定治理方案,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及时治理到位。(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领域重点工作列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不再单独列出

(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重点工作。一是严禁在“两会”期间进行特殊作业,紧急情况下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落实作业审批,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有台账、有措施、有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做好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员工要持证上岗,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继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二是批发企业要做好零售店尾货退库保存工作,加强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信息管理,确保企业实际库存量与产品流向录入系统数据一致,执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要求,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零售店内不得放置容易产生明火的设施,烟花爆竹短期零售店到期后,要及时把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退回批发企业保存,严禁私自存放烟花爆竹产品。(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三)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工作。一是春季安全保障情况,主要包括苏木镇场及各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时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部署,强化公路保畅、运力组织、安全监管,做好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等工作情况;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情况。二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情况,主要包括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货车和车辆维修企业、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大吨小标”以及“百吨王”等非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完善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强化变型拖拉机整治,以及加强公路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整治和大件货物运输事中事后监管情况。三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情况,包括优化农村牧区客运服务,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从严治理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等工作落实情况。四是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凌晨、清晨时段的路面巡逻和检查执法,严查“黑包车”“黑客车”等情况。五是对未交工路段封闭管理和施工作业车辆(通勤)管理情况。(责任部门: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冶金工贸领域重点工作。一是重点整治冶金工贸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喷炉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场所、涉氨制冷作业、涉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涉脱硫脱硝环保设施等重点环节、设备和部位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措施审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查第三方外委施工单位管理。二是做好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严把源头关口,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好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相关工作。(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农科局、消防大队)

(五)消防领域重点工作。一是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检查是否建筑消防设施、外墙保温、防火封堵等方面突出问题。二是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消防设施是否老化,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储罐区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工业园区消防力量是否薄弱等重点问题。三是住宅小区和沿街门店,住宅小区是否对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管理,是否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建筑公共疏散通道是否停放电动自行车,物业管理单位或社区是否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管理,沿街门店是否违规住人。对于基层末端消防安全治理薄弱问题,检查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力量等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苏木镇(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治理机制。(责任部门:消防大队、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工业园区、商务局、公安局、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特种设备领域重点工作。一是游乐设施、电梯、压力容器等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情况。二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三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规程、人员持证、设备档案情况,包括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四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燃气领域重点工作。一是各苏木镇(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正蓝旗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继续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底等情况。二是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加强管道安全运行监测,推进违章占压处置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等工作情况。三是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具体包括燃气场站、管网等设施,重点是中、高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等情况。四是人员密集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具体包括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等情况。五是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具体包括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六是燃气具经营门店销售的燃气具和燃气泄漏报警器产品质量情况。七是有关部门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执法情况。(责任部门:住建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校园重点工作。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校舍安全,食品安全,校车管理,体育场馆,消防改造、水、电、暖、气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情况,重点部位防火灾、防拥挤踩踏措施制定落实及应急逃生演练,学生安全教育等情况。(责任部门:教育局、消防大队、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九)民爆物品重点工作。企业存在超许可品种、数量生产情况;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防火、防雷、防盗等情况;库存超量储存危险品和过期、变质、不同性质同库存储存危险品情况。(责任部门:工信局、公安局)

(十)农牧机械重点工作。针对房屋、农机、饲料、沼气、屠宰、冷库等农业牧业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机具、重点对象,对使用农牧机械多的专业合作社、农牧机械大户和农牧机械经销企业及维修点开展整治,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农牧机械户和农牧机械企业是否对储油、器械、车辆、防灾防火设备等关键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隐患排查。(责任部门:农科局、应急管理局、工业园区、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工作。重点加强商场市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学校、医院、节庆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严查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安全隐患和问题,严防各类人员聚集场所、活动发生火灾、拥堵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责任部门:商务局、教育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

(十二)复工复产方面重点工作。按照复工复产要求,督促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组织全体员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执法检查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复产。(责任部门:相关成员单位)

(十三)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各苏木镇(场)、各成员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城市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措施,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坚决遏制人为因素引发火灾,严格落实领导包干责任制,确保防火责任进村入户、到岗到人,确保林草区责有人担、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全面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屏障。(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局、林草局、气象局、消防大队、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

此外,电力、文化旅游、物流、商贸、危险废物其它行业领域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结合季节气候等特点,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细化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两会”期间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时间安排

“两会”期间,具体检查时间安排自即日起至“两会”结束。

、工作要求

)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检查组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行业领域的“垃网式”排工作,切实把排查检查工作做深,做细。各部门要做好检查记录,同时,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各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严格执法,确保整改到位。各检查组要严肃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在对企业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当场向企业反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要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各检查组要建立隐患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逐项销号,确保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三)认真分析总结。各检查组认真梳理此次检查工作情况,建立隐患问题台账,杜绝零隐患,各检查组务必于每日下午5:00前将问题隐患台账报旗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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