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正蓝旗2024年度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15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财政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文字解读】正蓝旗2024年度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 |||
成文日期:2024-09-04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9-04 09:20:1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文字解读】正蓝旗2024年度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为做好2024年全旗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补贴发放全过程,根据《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牧局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锡林郭勒调查队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2024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锡财贸〔2024〕7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知的主要目标任务是明确2024年度玉米、大豆和马铃薯补贴资金的补贴范围、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程序以及保障措施,确保玉米、大豆和马铃薯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主要内容
本通知主要分三大项,
一是补贴范围、对象和补贴标准。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对象为全旗在合法的耕地上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实际生产者。对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明确不予补贴的,以及存在虚报、漏报、补报数据等情况,不予发放当年补贴。补贴标准为2024年本级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按照盟级下达我旗的补贴资金规模,根据相关镇、场(管委会)上报的实际种植作物种类、面积按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大豆补贴标准不得超过自治区实施方案测算的我盟级2024年度补贴标准。
二是补贴程序。种植主体及时向村(分场、管委会)申报,村(分场、管委会)核查后报镇(场)人民政府,镇(场)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种植作物、面积和苗情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无误后在村(分场、管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旗农牧、财政、统计部门。旗农牧、财政、统计等部门组织开展抽查核实,核查无误后在村(分场、管委会)对作物种类、面积等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相关部门认定以正式文件报盟农牧局、财政局、统计局。旗农牧、统计等部门对补贴作物种类、面积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向财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财政部门根据业务部门的审核意见,根据旗相关部门上报的实际种植作物种类、面积按比例进行测算分配并按程序拨付资金。旗相关部门组织各镇(场)人民政按照本地区补贴方案规定程序分配补贴资金,在编制完成清册和补贴发放花名册并经公示审核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种粮户。
三是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旗本级建立农牧、财政、发改和统计等部门组成的生产者补贴工作协调机制。(二)强化资金管理。补贴资金按预算管理级次分别纳入旗财政预决算管理,纳入旗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与专户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各项补贴单独反映,不得混用,不得违规转出专户核算。(三)补贴资金发放。要充分考虑保障农民种植收益,促进种植结构优化;考虑本地种植结构调整和实际播种面积变化等,防止补贴分配与实际种植面积脱节;考虑本方案补贴政策中不予发放当年补贴的有关情形,确保补贴政策取得实效。(四)严格监督检查。旗财政、农牧等部门要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五)做好政策宣传。各地要全面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做好2024年生产者补贴政策宣传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