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关于《“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告知书》的解读 | |||
索引号:/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正蓝旗公安局 | 信息分类:通告 | ||
概述:【文字解读】关于《“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告知书》的解读 | |||
成文日期:2023-06-26 09:24:55 | 公开日期:2023-06-26 09:24:5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文字解读】关于《“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告知书》的解读
一、发布背景
6月21日,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富洋烧烤店发生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造成31人死亡、7人受伤。为了认真吸取银川“6.21”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的经验教训,全力做好我旗“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深入持久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严防发生“小火亡人”事故。根据公安厅要求,特将《“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告知书》发放到正蓝旗辖区所有“九小场所”,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发布对象
正蓝旗辖区内所有“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三、具体要求
(一)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坚持每日消防检查、巡查,及时做好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
(二)按照标准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场所内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重要指示标志,应配置救生绳等逃生设施、器材;严禁在门窗上安装固定铁栅栏、广告牌,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应拆除。
(三)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规范,无违章动火用电现象;燃气使用场所符合燃气安装、使用规定,应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无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电线不得使用接线板多届串联;油烟机应定期清理,保持整洁。人走时必须“关火、关电、关气”。
(四)相邻场所之间和楼梯间应采取可靠防火分隔措施,隔墙应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楼梯段及围护结构不得使用可燃材料或轻钢龙骨石膏板。
(五)场所内部装修不得影响原有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有条件的场所应设置消防卷盘以及简易喷淋、点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简易消防设施;所有场所按每30平方米1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
(六)场所内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窗帘和地毯应采用难燃材料,严禁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隔断。
(七)严禁违法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八)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场所内,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得“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电瓶不得进入场所内充电。
(九)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全体员工做到“一懂四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检查火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十)结合实际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开展消防演练。一旦发生火灾,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不得贪恋财物重返火场。
(十一)场所如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不得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