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消防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470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消防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 |||
成文日期:2023-04-07 08:12:53 | 公开日期:2023-04-07 08:12:5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消防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全旗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旗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分类施策和精准治理,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开展新一轮排查整治,对不放心场所开展隐患起底,照单推进整改,对存量隐患、区域性隐患、重大隐患实施深入攻坚,确保销案,遏制“小火亡人”多发态势,降低火灾总量,杜绝群死群伤和重特大火灾事故,为全国“两会”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 长:侯 珍 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陆 峰 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郑 江 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哈斯格日乐 发改委主任
金 英 教育局局长
张 军 工信局局长
阿拉腾巴根 民政局局长
特木其 自然资源局局长
扎木苏荣 住建局局长
郭海军 交通局局长
佈仁毕力格 农科局局长
乌仁陶格斯 文旅局局长
孙劲松 卫健委主任
牛 军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宝力尔 商务局局长
苏日雅 公安局副局长
肖 魁 上都镇党委书记
桂 荣 上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巴增辉 哈毕日嘎镇党委书记
王连杰 哈毕日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金达来 桑根达来镇党委书记
乌吉斯古楞 桑根达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任志强 那日图党委书记
都仁吉雅 那日图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阿拉坦苏和 宝绍岱苏木党委书记
包斯日古楞 宝绍岱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道尔吉仁庆 赛音胡都嘎苏木党委书记
毕力格斯琴 赛音胡都嘎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吉日嘎拉图 扎格斯台苏木党委书记
胡格吉勒 扎格斯台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韩晓军 五一种畜场党委书记
乌力吉 五一种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张建忠 黑城子示范区党委书记
兰春雷 黑城子示范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高伟杰 供电公司总经理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仓储物流企业。严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厂房、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改变厂房内部使用性质等行为;严查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条件不足等风险隐患;严查厂房分割租赁不具备安全条件、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员工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同一建筑内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鞋帽、玩具和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逐家企业、逐栋厂房建立台账,采取标本兼治措施,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住建、交通、商务、工信、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所辖行业领域的园区、工业厂房、蒙古包厂、仓库等场所,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重点整治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员工宿舍、休息室设置不符合标准、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等情况规范,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用火用电、值班值守等安全管理,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用足用好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拘留等执法手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集中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二)高层建筑。要对照前期建立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深化高层建筑隐患治理,要在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巩固提高,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建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等工作机制,逐栋解决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消防设施损坏、管道井封堵不严等突出问题。对问题隐患严重或久拖不改的,实施挂牌督办;对住宅建筑在整改资金筹措上确有困难的,推动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住建部门负责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源头把关,重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重点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安全检查;指导老旧高层住宅业主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改造,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推动城镇老旧高层住宅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完善消防供水、外墙外保温、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加强和改进既有高层建筑改扩建、内部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监管,确保高层建筑建设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高层建筑内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自然资源、城管部门负责加强高层建筑屋顶平台违章建(构)筑物和高层建筑外墙广告牌、外装饰安全的整治。工信部门负责督促供电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提示;督促电信运营商对高层建筑内电信设施设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部门负责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重点对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其他部门单位负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所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敏感场所。主要是指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院、医养结合场所等,强化隐患排查和消防服务,落实人防、技防措施。文旅局要重点检查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场所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检验、维修、用火用电、清防演练等工作落实情况。教育局要重点检查学校领域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火灾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电线有无老化、电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规范以及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等问题。卫健委要重点整治医疗卫生场所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装修材料、封闭安全出口、管道井封堵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民政局要重点整治养老院、医养结合场所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分隔)、安全疏散不足、值班值守不落实、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四)人员密集场所。公安、商务、文旅、消防等部门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紧盯人员密集和公众聚集“两类场所”,持续分区域分领域分行业排查风险、整治隐患;要施行“单位自查、部门检查、社会监督、消防抽查”举措,要督促单位自查,自查结果报主管行业部门,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应报辖区消防救援大队,要通过发送工作函,联合检查等形式,持续推动行业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两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力度。
(五)自建房及彩钢板建筑。按照《全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采取全面摸底、部门协作、重点整治、隐患移交、基层治理等举措,建立居住10人、30人以上的场所台账,对照8类重点情形,建立底数清单和问题清单,采取拆除违建、砌墙分隔、增设楼梯、搬离住户、打通通道等硬性措施,逐栋推进整改、销案。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对照集中排查工作台账,根据场所的使用功能和风险隐患进行梳理分类,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模式,报请政府组织落实苏木镇场属地管理责任和公安、民政、自然资源、教育、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责任。对自建房在生产、经营、租住活动中涉及的相关行业领域,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指导整改。
(六)醇基燃料。重点针对使用醇基燃料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处餐饮等场所违规使用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醇基燃料消防违法行为。商务部门负责督促餐饮单位和商超(含餐饮)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使用醇基燃料的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醇基燃料及包装物、容器和灶具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依法打击制假制劣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核发醇基燃料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对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醇基燃料和灶具进行查处,规范醇基燃料市场秩序;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醇基燃料的违法行为。消防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餐饮场所使用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醇基燃料消防违法行为,指导服务使用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醇基燃料餐饮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七)基层末端消防隐患治理。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加强基层灭火救援力量建设,推动“一队一中心”实体化运行;各行业部门、苏木镇场、公安派出所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网格管理职责,深入农村牧区、住宅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培训机构、出租屋、快递收发点、废品收购站、沿街商铺、养殖场等场所开展无死角、无盲区的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和广告牌、违规住人、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利用全覆盖化的检查手段提升基层末端消防治理能效,严防“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结合乡村振兴、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着力破解农牧区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推进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消防安全改造。
(八)易燃易爆企业和部位。应急、公安、工信局、商务局加强化工企业、油库、自备加油站、原油生产及油气管道、危化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经营等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等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检查,持续推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家排查整改模式,推动专家培训式检查常态化,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指导落实整改销案。重点检查整治化工企业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做到“三个明确”,是否按规定储存,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高堆放、禁忌物混放,是否建立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系统、冷却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有效,对于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采取责令立即或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等有力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九)电动自行车领域。市场监管、工信、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的实施方案》(内安委办〔2022〕90号)职责分工,对辖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维修点开展专项联合检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发动物业人员、辖区网格员和志愿者深入居民小区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入户充电、占用疏散通道等现象。
四、工作措施
(一)全力排查整治隐患。要结合实际,对照部署,开展地毯式排查,始终保持重拳出击的高压态势,要对问题隐患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用足用好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拘留”等执法手段,从严从重处罚,对重大隐患实施政府挂牌、媒体曝光。
(二)深化“三长包保”责任制。将“三长包保”落实作为夯实基层消防责任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打通消防监管“最后一公里”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层级责任,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重要作用,要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责任体系,建立防火委定期调度、行业协调联动机制,提升治理能力,落实“提醒、约谈、督办、曝光、问责”措施,保障工作落实。
(三)强化“检消协作”模式。全面推广“检消协作”典型做法,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在各类专项工作中,实行高效协作,落实案件移送、交流会商、信息共享、专项协作、专业互补、检查反馈机制,督促各级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共同推进隐患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当前火灾风险交织上升的重要风险,看到区域性隐患不托底、不放心区域大量存在的现实问题,将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作为今年火灾防控的主线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紧跟部署,抓住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切实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人员、时间落实到位。要用好安委会、防火委等平台,发挥“检消协作”、“三长包保”优势,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部门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做好广泛发动。要主动向旗委、政府汇报,提请再动员、再调度、再督导,确保压力不降、措施不变、力度不减。要扎实推动“末端治理”,发动志愿者、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宣传教育、排查检查、销账整改;要发动技术服务机构、行业专家,发挥技术优势,指导隐患排查工作;发动地方综治、派出所、社区等基层力量,落实地毯式排查。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全民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来,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浓厚舆论氛围。
(五)从严执法问责。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把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追责问责贯穿排查整治全过程。大力采取“评估+执法+服务”模式,补齐专业人员短缺的短板,实施精准高效监管。对容易引发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惩处,落实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违法行为,精准实施打击,真正解决问题。对“屡查屡犯”的要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