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2025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方案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5-0000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农牧和科技局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正蓝旗2025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2025-03-27 00:00:00 公开日期:2025-03-27 17:58:08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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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2025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方案

来源: 正蓝旗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日期: 2025-03-27 17:58

为切实做好畜间布病防控工作,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家、自治、盟布病防控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积极防御、系统治理,有效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提高抗病能力,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切实做好布病源头防控工作,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二)工作目标。畜间布病个体阳性率控制在0.4%以下;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达到100%;疫点得到规范处置;全有条件的种畜场、奶畜场、核心育种场和规模养殖场积极推进建设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无疫区,成熟一个、申报一个。

二、重点工作

( )安排部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落实经费,组织开展布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1.双向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旗疾控中心,对布病人间网报病例和畜间流产畜群采取入户的形式,逐户开展“双向流调”工作。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网报病例所涉及的养殖户畜群,未免疫或S2疫苗灌服免疫6个月后牛、羊,M5-90△26疫苗注射免疫12个月后羊,Rev.1疫苗点眼免疫12个月后羊,A19疫苗和S19疫苗注射免疫18个月后牛开展监测;畜间布病流产畜群进行全部检测,确定疫点,规范处置。强化疫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谎报疫情,做到“有疫必报,有报必溯,有源必灭”。

2.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按照《正蓝旗2025年兽医工作要点》等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在全范围内种畜场、商品化养殖场、屠宰场以及散养户牛羊开展布病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监测工作。

1.感染抗体监测。按照《正蓝旗2025年兽医工作要点等年度工作计划》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要求,以苏木镇场、管委会为单位,对种畜场、规模养殖场、其它场群(自然)、引进家畜开展监测工作。对所有经国家、自治区、盟市认证的种畜场开展监测,其中,种公牛全部进行监测;种羊场开展100%监测。对牛存栏量5000头、羊存栏2万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进行 全覆盖采样监测;其它场群(自然村),按照10%预期流行率,5%可接受误差,参照《病原学监测场群抽样数量表》确定,并按照随机原则进行采样监测。场群内基于以往流行率抽样,每场群采样量不少于30头(只),不足30头(只)的全采。对活畜交易市场每月开展一次监测,屠宰场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规模奶牛养殖场实施奶牛“两病”检测工作。采样监测时要对 以往检出布鲁氏菌病阳性畜的场群进行重点抽检。(任务详见 附件2)

2.免疫抗体监测。以苏木镇场、管委会为单位,动物免疫后4-5周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对符合监测要求的免疫牛羊,合理选择监测点,开展免疫抗体监测,计算抗体转阳率。监测数量不少于100头只。

(四)阳性畜的扑杀。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锡林郭勒盟布鲁氏菌病阳性畜扑杀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检测出来布病阳性畜全部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做好相关记录、报告、扑杀登记备案等。

五)强制免疫工作。各苏木镇场、管委会继续以免疫小组的形式,在春季或秋季集中开展一次布病强制免疫。种畜禁止免疫。一是Rev.1疫苗点眼免疫。我旗赛音胡都嘎苏木Rev.1疫苗免疫试点,对3月龄以上羔羊和成年羊春季开展免疫;二是M5-90△26株疫苗注射免疫。在2024年使用M5-90△26株疫苗免疫的苏木镇场、管委会可继续使用该疫苗对3月龄以上羔羊在秋季开展免疫。三是S2疫苗灌服免疫。除Rev.1疫苗和M5-90△26株疫苗免疫以外的其余羊秋季开展S2疫苗灌服免疫。四是S19疫苗注射免疫。我旗3-8月龄犊牛使用S19疫苗秋季开展免疫。五是新生和补栏的牛羊及时补免。落实“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免疫责任制,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免疫质量和密度。同时做好免疫档案,规范管理。特别做好新用S19疫苗和Rev.1疫苗免疫后登记建档工作。免疫期间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免疫进度。加强免疫前的技术培训,做好个人防护。

(六)集中消毒灭源工作。我旗春秋两季要进行集中消毒灭源工作,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规范消毒程序。各苏木镇场、管委会重点对布病新老疫点及其涉及的牲畜圈舍、用具、活动场地进行消毒灭源行动,确保污染圈舍、场地浸透3cm以上,硬化地面、墙面等连续多次消毒。做好消毒灭源建档立案存档工作加强对消毒灭源工作的检查指导,提高养殖者和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掌握科学的消毒知识,确保消毒灭源工作取得实效。

(七)加强动物检疫监管。各苏木镇场、管委会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第531号公告》及旗农科局《关于加强动物调入监督管理的公告》,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制度和隔离管理制度。强化流通监管,深入推行智慧检疫,实现检疫监督全链条信息化闭环管理。加强调运车辆及贩运经纪人的监管,规范动物检疫和检疫出证行为,推进执法衔接,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牲畜专项打击行动。建立布病疫情巡查和举报奖励制度,规范处置病畜,及时消除隐患。对确定的畜间布病疫点下发限制移动通知书和阳性病畜扑杀通知书,严防病畜流向市场。

(八)积极推进布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的通知》要求,苏木镇场、管委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政府主导、农牧部门组织、各方参与的布病净化工作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推进规模化养殖场特别是国家、自治区级核心育种场、种畜场、奶畜场的动物疫病净化建设工作。借鉴东乌旗赫希格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羊布鲁氏菌病无疫小区”和自治区级、国家级“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场”建设经验,积极推进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无疫区建设工作,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对通过自治区、国家净化场评估的奶畜养殖场,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

(九)宣传培训。各苏木镇场、管委会采取传统宣传和微信、短视频、新媒体宣传等方式相结合,广泛宣传布病危害及防控知识。对从事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门宣传,不断强化防范意识,指导做好消毒、隔离等防护措施。对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熟练掌握布病疫苗接 种和防护用品使用要领,确保操作规范,防护到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已将布病防控成效纳入年度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健康内蒙古行动考核范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畜间布病防控工作作为农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从业者主体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苏木镇(场)、管委会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苏木镇(场)管委会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养殖户做好免疫、监测、消毒灭源、调运监管等防控工作。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旗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督查通报、考核评估等管理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 落地见效。要依法督促落实养殖、贩运、交易、屠宰、加工等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从业者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二)保障经费投入。在保证及时拨付国家、自治区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安排布病防控专项资金,以保障强制免疫、监测流调、疫情处置、消毒灭源、人员培训、实验室设备试剂及防护用品补充、效果调查评估等工作。落实阳性畜扑杀补贴政策。各地对 基层防疫员开展免疫、采血检测工作进行补贴,参照免疫羊0.5-2元/只、牛3-6元/头,采血羊5-8元/只、牛10-15元/头进 行补贴。

(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农牧部门与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信息互通、及时准确、同级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布病防控工作机制,组织召开部门联合会商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互相通报疫情情况 和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人畜间布病疫情风险评估,协商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防控工作建议和防控策略等,形成布病防控工作合力。

(四)落实定期报告制度。畜间布病防控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各苏木镇(场)管委会每月20号前将布病防控工作进度上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全情况于每月25日前上报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春秋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调度。旗动物疫控中心要指定专人,按时上报周报、月报、年报表及布病防控工作半年和全年总结等,做到数据准确,情况清楚,并及时提出切实可行建议。适时组织开展布病防控督查调研,重点对经费落实情况、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 检查,必要时启动通报和约谈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附件:1.2025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任务目标清单

2.2025年畜间布病检测指导任务表

3.布病监测净化核心育种场名单

 

附件1

2025年正蓝旗畜间布病防控工作任务目标清单

地区:                                                                               上报时间:            

序号

重点工作

工作内容及任务目标

实施阶段

月进度情况

1

安排部署

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宣传培训。

3月—4月

2

流行病学 调查

  1. “双向流调”工作:动物疫病防控中心联合疾控中心对网报病例和畜间流产畜群采取入户的形式,逐户开展“双 向流调”工作。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各苏木镇啊(场)管委会对网报病例所涉及的养殖户畜群  中未免疫或S2疫苗灌服免疫6个月后牛、羊,M5-90△26   疫苗注射免疫12个月后羊、Rev.1疫苗点眼免疫12个月后  羊,A19疫苗和S19疫苗注射免疫18个月后牛,全部开展   监测;畜间布病流产畜群进行全部检测。

2、畜间布病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苏木镇(场)管委会在辖区内种畜场、养殖户(场)、交易市场、屠宰厂 牛羊开展布病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5月-8月

3

畜间布病 监测

1、按照《2025年兽医工作要点》等工作计划 的通知(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附件3—5))要求进行监

测,对种公畜实施100%检测,对全重点种羊场开展布病 监测净化工作。

2、引进家畜监测,对活畜交易市场开展监测。

3、开展奶牛“两病”监测工作。

6月-8月

 

4

扑杀阳性 

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布病阳性畜全   部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规范处置疫点,做好相关记录、 报告、扑杀登记备案等工作。

6月-9月

5

强制免疫

对存栏牛羊进行强制免疫,对新生和补栏的牛羊及时补免。 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免疫质量和密度。同时做好免疫档案, 规范管理。免疫期间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免疫进度。

4月—5月 9月—11月

6

消毒灭源

明确责任人,规范消毒程序,对布病新老疫点及其涉及的 牲畜圈舍、用具、卧盘、活动场地等进行消毒。

持续推进

7

经费保障

在保证及时拨付国家、自治区动物疫病防  控经费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安排布病防控 专项资金。落实阳性畜扑杀补贴政策。到年底,上级经费 到位率、支出率要达到100%。

每月

 

附件2

2025年畜间布病检测指导任务表

苏木镇场、管委会

总检测(头只)

其中(头只)

检测羊数

种畜检测数

规模奶牛场奶牛检测数

全旗

7124

3092

4032

上都镇

1538

716

822

全采

哈毕日嘎镇

985

517

468

桑根达来镇

776

308

468

全采

宝绍岱苏木

564

202

362

赛音胡都嘎苏木

1287

539

748

那日图苏木

384

66

318

扎格斯台苏木

216

22

194

黑城子示范区

333

171

162

五一种畜场

1051

561

490

全采

 

附件3

布病监测净化核心育种场名单

1.正蓝旗锦塔拉养殖专业合作社(上都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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