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2023年正蓝旗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正蓝旗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文字解读】《2023年正蓝旗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2023-10-23 00:00:00 | 公开日期:2023-10-23 15:02:3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文字解读】《2023年正蓝旗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 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7〕179号)、《内蒙古 自治区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内 老龄办发〔2017〕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老龄办发(2018)2号) 等政策法规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出台意义
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 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社会风险,推进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 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客观需要。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 保险工作有利于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 风险能力,减少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出台内容
具体内容主要由工作目标、保险方案与保费构成、费缴纳方式、理赔处理、理赔服务、监督管理等七项组成。
(一)正蓝旗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条件:被保险人为具有正蓝旗户籍,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
(二)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入院治疗,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依据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包括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如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 以及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院、外出旅游、正常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三)保险金额:总保额25000元/人,其中意外伤害身故 和伤残保险金额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和住院)保险金额5000元。
(四)保险费:15元/人/年
(五)投保方式:实行无清单大保单政府出资统保,2023年度被保险人数合计数为16404人。
四、预计达到成效
2023年为我旗60周 岁(含)以上户籍老年人共16404人缴纳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