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关于《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计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1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统计局 信息分类:其他
概述:【文字解读】关于《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计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2023-07-20 00:00:00 公开日期:2023-07-20 09:23:15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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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计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正蓝旗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3-07-20 09:23

  背景依据:

  近日,正蓝旗统计局印发了《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计划的通知》(蓝统发〔2023〕13号),为贯彻落实重要政策解读工作要求,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政府《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编制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监管计划。

  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速“依法治”进程,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重要举措

  监督检查方式:

  (一)集中检查,每年开展2次全范围内的专项检查活动。

  (二)每年从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5%的单位。

  (三)根据安全隐患大、统计工作较为薄弱的情况组织专项检查。

  监督检查程序:

  (一)统计局对监督检查对象实施日常检查,每年抽查不少于2次。检查前向被检查单位提前送达检查通知书,检查时由2名以上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出示有效证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查现场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向被检查单位现场反馈。被检查单位应指定有关人员配合统计部门的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回答相关问询。

  (二)根据“一检查一通报”要求,对贯彻实施统计法规工作的检查情况应以通报形式进行公布。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予以通报并给被检查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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