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仁其其格、萨仁通嘎拉嘎、特木尔其其格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为牧民利益考虑采取相关措施的建议》的答复
近几年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及自治区环境督察举一反三突出问题黑风河旗级自然保护区旅游经营项整改要求,我旗积极开展草原旅游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旗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正蓝旗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正蓝旗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一反三突出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的通知》《关于成立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旗开展草原旅游环境工作,其中我局联合桑根达来镇人民政府,对反馈的草原旅游接待户进行核对,并反馈至旗整改办。
在草原旅游环境整改中由于涉及我旗生态红线、元上都遗址保护区、黑风河自然保护区等保护范围内,草原旅游接待户办理相关手续困难的问题,我局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调整相关规划内容,为草原旅游接待户争取最大的利益。
下一步对我旗文化旅游发展制定合理的提升策略,进一步完善旅游业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寻找核心突破点,设计明确路径,目前正在编制《正蓝旗全域旅游规划》《正蓝旗黑风河自然保护区规划》,修编《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待规划编制完成出台后按照规划开展旅游经营活动,要严格控制草原旅游接待户建设规模,采取规划先行、合理布局、政策引导的方式,对现有的牧人之家进行提档升级,策划开发旅游特色产品增加附加值,将文化旅游业与畜牧业、生态建设、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积极探索特色旅游服务项目,深挖文化内涵,打造特色旅游产品,逐步实现“全天候、全景候、全季候”协同推进的四季旅游、全域旅游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