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2-00833 | 发文字号:蓝市监办字〔2022〕65号 | ||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 |||
成文日期:2022-06-01 18:35:18 | 公开日期:2022-06-01 18:35:1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锡林郭勒盟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锡安委办〔2022〕56号)和正蓝旗安委会《关于开展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蓝安委办发〔2022〕44号)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旗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等工作举措的专题宣传,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
1.开展专题学习。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召开党组会,以及个人自学、专题研讨、集中宣讲等形式,推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入脑入心,推进重要论述入脑入心,并转化为具体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
2.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向全局延伸,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形成全局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1.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
2.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主动排查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各企业要不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人翁意识,广泛发动职工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广泛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切实强化保障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三)开展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举措及安全专项整治的专题宣传。
1.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结合正在开展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明确的工作任务,找准风险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督促企业积极整改落实。
2.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活动。按照年度计划,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检验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专题宣传。充分利用各种网络渠道,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取得成果和工作成效。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开展安全活动。
1.配合旗安委办做好安全生产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以及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工作。
2.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各相关股、室、所、队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结合职能职责,针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要结合实际与日常工作情况,形成宣传合力,推动全旗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平台、新媒体平台作用,大力利用各种社会面宣传渠道,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做好疫情防控。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