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5-000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正蓝旗 信息分类:其他
概述:《正蓝旗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2025-02-21 00:00:00 公开日期:2025-02-21 11:30:56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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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正蓝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2-21 11:30

《正蓝旗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加强旗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推进集约节约建设、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内政数字(2024)98号)《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数发(2024)4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统筹规划、业务协同等原则,明确政务信息化项目分类,包括建设类、采购服务类、运维服务类 ,并界定项目范畴。

三、主要工作

(一)规划、入库和计划管理: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编制发展规划,建立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项目依类别申请入库,按要求提交材料,经前置审核后纳入项目库,依此拟定年度计划,特殊情况可增补项目。

(二)申报和审批管理:建设、采购服务类项目按年度计划申报,经评审论证后审批;运维服务类项目直接实施。审批环节简化,部分项目可合并编制材料,特定项目还能简化程序。项目需包含数据共享和安全保障内容,跨部门项目要协同设计。其他渠道建设项目也要履行审批备案程序。

(三)建设和资金管理:依托现有资源集约化建设,多部门共建项目需建立协调机制。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密码管理等要求,采用标准规范和可靠产品,确定责任人并执行相关制度。明确质保期、监理制、资金管理及调整规定,财政局保障经费。

(四)验收和绩效评价管理:项目完成建设后组织初验,试运行稳定后申请竣工验收,运维项目自行验收。项目单位要做好档案管理,涉密系统需检测评估。同时开展事前、建设期内及运行后的绩效评价,结果用于指导管理和安排经费。

(五)运维管理:政务信息化运维需合理利用资源,对未达要求的系统限制运维经费安排。

(六)监督管理:项目单位接受多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对项目各环节进行监管,违规将被要求整改或面临处罚。审计机关审计资金,网络安全监管部门保障安全,违规行为会受到相应处理。

四、组织实施

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统筹管理,会同多部门建立管理机制,各部门依职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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