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09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 |||
成文日期:2023-01-31 00:00:00 | 公开日期:2023-10-27 09:17:2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各相关股室、所、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确保全旗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提高监管效能,按照各相关股室、所、队编制上报的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抽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清单范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突出风险点,以均衡化、标准化为原则,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面推进监管工作依法、公正、公开。2023年底前,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事项’的目标,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要加大对风险程度高、投诉举报多、向重点抽查事项倾斜”的原则,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年度随机抽查频次和比例。
1、上级业务部门对年度随机抽查有安排、有频次和比例要求的,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安排执行。
2、对风险较高、投诉较多、属于重点抽查事项类别的监管对象的随机抽查频次和比例,各相关股室、所、队根据风险程度、隐患程度、整改情况自行确定。
3、涉及到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监管事项,按照自治区联合抽查计划做到应联尽联,涉及到抽查计划与联合抽查事项内容相冲突的,将优先执行联合抽查计划,单一部门抽查计划可作为补充执行,提高监管效率,避免多头执法,减轻企业负担。
(二)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各相关股室、所、队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进行100%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等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威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牛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贺树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海亮 副局长
孙晓宇 副局长
张海嵩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 马鑫 知识产权股股长
赵秀云 食品监督管理股股长
建宏 价格监督管理和市场规范管理股股长
都兰 信用监督管理股股长
李文龙 产品质量股股长、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武振飞 质量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股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随机抽查检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各相关股室、所、队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动实施抽查工作计划,定期督促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相关股室、所、队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检查出问题,只要执法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新闻报道、专题片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展示公正、廉洁、依法、审慎监管的好形象,加快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中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