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人民政府关于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答复情况的报告
2021年3月9日在正蓝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旗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旗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07件,其中涉及金融服务方面7件,农牧林水方面37件,电力通讯及交通方面21件,教育和就业方面9件,城镇建设和文化旅游方面18件,卫生方面6件,自然资源方面4件,其他方面5件,答复率100%。
(一)
通过专题交办会议组织相关承办单位全面部署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强化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抓好与代表的“三见面”制度,确保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
根据代表建议内容,按照政府部门职责进行分类、分解,推进答复工作精准到位。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查督办机制,详细了解承办单位责任落实、办理进度、工作措施等情况,确保各项代表建议按时保质办结。
(三)
对于涉及领域广、部门多,牵扯事情复杂的建议,由政府办集中各相关部门意见进行汇总办理,形成全面系统的答复,尽量做到答复全面周到,提升代表的满意率。
(四)
对分类有误的建议及时调换承办单位,保证工作有序推进,不延误建议答复工作。
(五)
由政府分管旗长亲自领衔办理重点处理建议,由政府办公室对全旗重点、热点和涉及民生领域的各项工作进行督办,107件代表建议中,重点建议13件,目前已全部办结,答复率100%。
(六)
针对部分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各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并积极与相关代表进行深入沟通协调,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工作推进,具体抓好落实。各承办单位将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明确了解决措施和具体办理时限。对由于客观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充分做好相关政策解答与解释工作。
二、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一)13、26、46、47、48、49、50、51、52、53、87号关于解决边远地区生产生活用电及通讯信号问题的建议。一是针对桑根达来镇部分嘎查、赛音胡都嘎苏木24户、上都镇敖林毛都嘎查和阿尔善图牧场19户以及阿敦呼都嘎嘎查7个浩特接通常电的建议,已通过各苏木镇(场)统计全旗未通常电常住户1185户,已上报至盟供电局。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实地勘测,2020年我旗有307户列入自治区通电计划,(其中宝绍岱苏木9户、那日图苏木18户、赛音胡都嘎苏木117户、桑根达来镇57户、上都镇95户、五一种畜场11户),目前已取得自治区批复,正在进行可研审查工作,有望在2021年下半年实施,同时2020年通过我旗特高压外送风电项目,协调企业投资为阿尔善图4户牧民接通网电。二是针对铁路涵洞存在通行问题的建议,自2014年至2017年期间,集通铁路正蓝旗段在桑根达来、宝绍岱等苏木镇已改移桥涵9处。2020年,针对铁路沿线存在问题多次深入现场调研,下一步,将积极申请纳入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涵洞扩容改造工程计划,同时借锡林浩特至太子城铁路建设之际逐步解决。三是针对通讯信号问题,2020年,对各苏木镇(场)通信信号情况进行排查,上报了全旗21个嘎查22个电信普遍服务4G基站的建设申请,其中包括代表所提出的赛音胡都嘎苏木吉日嘎郎图嘎查、扎格斯台苏木巴彦乌兰嘎查。针对宝绍岱苏木查干淖尔嘎查、苏木图河嘎查存在通讯信号弱等问题,下一步,在争取电信普遍服务工程的同时,督促电信运营企业有效利用现有光纤线路和铁塔,更换超远基站等大功率设备,增加辐射范围和信号强度,并加快建成4G扩容和4G补盲等改造工程。
(二)12、72、73、74、75号提出关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医务人员短缺,加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院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完善疫情防控机制的建议。一是针对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基层医务人员短缺问题,2019年我旗通过全盟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招录4名专业人才;通过全盟事业单位考试,引进专业技术人员1名。2020年,按照上级单位统一部署,我旗通过自主招录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分配至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盟卫健委拟为我旗统一招录4名专业技术人员。下一步将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要求,逐步解决全旗苏木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二是针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院建设问题,我旗积极申报基层卫生院建设项目,目前,五一种畜场卫生院建设项目和赛音胡都嘎苏木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已立项,项目建设面积均为5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00万元,即将开工。三是针对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建议,制定出台《正蓝旗开展分级诊疗实施方案》,旗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服务协议,初步实现了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旗共签约3.6万余人;制定出台《正蓝旗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卫生院实施方案》,依托旗医院、旗蒙医医院分别与相关苏木镇(场)卫生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通过专家坐诊、接受下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修学习等方式,强化、完善“旗级医院为龙头,苏木镇(场)卫生院为枢纽,嘎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一体化管理的旗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四是针对完善疫情防控机制的建议,鼠疫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成立全旗鼠疫防控指挥部,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筑牢“三道防线”,疫情报告及时率和处理率均达到100%,累计组织各级医务人员培训及演练310期、参加4000余人次;全旗19家医疗卫生单位均设置预检分诊、二级以上医院设置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发热临时隔离房间。目前,旗疾控中心、旗医院均已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按照国务院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基本实现了广大人群“愿检尽检”条件。
(三)67、68、69、70号提出关于加强完善蒙古族小学校园建设、在原查干淖尔苏木所在地建立幼儿园、加强全旗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的建议。一是针对蒙古族小学扩建建议,现已申请将蒙古族小学扩建项目列入《2020-2025年正蓝旗解决学生超额班问题工作计划》,并计划与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建设项目,实现蒙古族小学扩建工作。二是针对原查干淖尔所在地建立幼儿园的建议,我旗结合实际,已在扎格斯台苏木、乌日图苏木、五一种畜场新建了公办幼儿园,现正申请各苏木新建幼儿园项目,列入规划当中,其中也包括了原查干淖尔苏木所在地。三是针对加强全旗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的建议,现我旗各校(园)家校合作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如桑根达来镇蒙古族学校家委会于2019年9月成立以来,按照7项工作职责,在拉近家长与学校距离、加强沟通和合作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将桑根达来蒙古族学校经验推广至各校(园),并将代表提出的工作思路纳入教育工作2021年安排中,积极探索家校合作新模式,进一步推动全旗家校合作取得实效。
(四)80、81号提出关于旅游业规范建设的建议。一是2019年大力开展草原旅游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立草原旅游生态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正蓝旗牧人之家建设规范》《正蓝旗牧人之家旅游经营服务规范(试行)》,共整改生态架空底座蒙古包675座,拆除蒙古包固定底座488座,拆除蒙古包400余顶,取缔飞行体验基地2处、彩钢房12座、一次性吊装房5座。二是2020年出台《正蓝旗草原旅游经营项目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核销拆除牧人之家130户。以建设“法治文化旅游市场”为目标,结合我旗文化旅游市场现状,将日常执法、突击巡查相结合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经营场所400家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家次,已全部责令整改。
(五)21、22、39、93、94、102号提出关于及时拨付发放嘎查村经费、草场补贴、棚圈补贴以及增加自然灾害补助、公路养护资金的建议。一是针对及时拨付棚圈补贴的建议,我旗共涉及棚圈补贴资金为1757.06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位。二是针对及时拨付嘎查村经费的建议,2020年每个嘎查村安排公用经费1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万元,共103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三是针对拨付草场补贴、增加自然灾害补助、公路养护资金等建议,2020年草原生态奖补资金已拨付7620万元;兑现自然灾害补助资金75万元;拨付公路养护资金190万元,基本解决了公路养护问题,下一步,我旗将结合财力情况继续做好各项资金保障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努力兑现上级专项资金,确保农牧、交通等重点领域的资金拨付。
(六)08、11、16、62、66号提出关于加强上都镇和农牧区环境卫生的建议。2020年,在上都镇新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2座、矿化炉厂房6座、安装闪蒸式矿化炉6台,现已建设完毕,正在试运行;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向农牧区延伸,在桑根达来镇、宝绍岱苏木、那日图苏木、赛音胡都嘎苏木、扎格斯台苏木等5个苏木镇设置闪蒸矿化炉14台,并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现已建设完毕,正在试运行。一是在处理上都镇各饭店和商户产生的餐厨垃圾及污水方面,安排专人专车集中收集,并与商户签订门前三包协议,严格要求,将污水倒入污水管道。二是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方面,2020年,与航天三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引入专业化环卫保洁公司,推进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初步取得积极成效。三是在规范居民养犬行为方面,2020年年初,发布了《正蓝旗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文明规范养犬的公告》,在实行家犬圈(栓)养、接种疫苗等方面均作了明文规定,倡导规范文明养犬。四是在迁移居民区废品收购站方面,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废品集中收购站建设项目,现已完成项目立项选址工作,待建成后,各废品回收站将集中搬迁至工业园区。五是对已有物业公司进驻的居民小区加大监督力度,抓好物业服务质量的提升,对没有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将协调所属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强管理。同时由住建部门会同应急、消防等部门,对小区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六是扎实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建成扎格斯台苏木垃圾焚烧炉厂房,正在组织设备进厂;已安装完成赛音胡都嘎苏木贺日斯台嘎查矿化炉设备,待通电后投入使用;桑根达来镇小型污水处理站项目,已变更为桑根达来镇垃圾处理项目,计划投资116万元,现处于招投标前期阶段。七是持续推进农村牧区厕改工作,2020年,实施了7个苏木镇103个嘎查1444户的厕改任务(400户属于2020年下达任务,1044属于2019年剩余任务),现已全部完工,我旗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26.03%。
(七)09、10、34、35、54、55、82、83、84、85、88号提出关于提升我旗供热保障能力、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上都镇部分住宅楼质量、加强上都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建议。一是全力推进华原集中供热公司资产转让和上都电厂自营供热扩容改造工程,上都发电厂自营供热改造项目已完工,并按期实现了对上都镇284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的全覆盖,原有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有效缓解了燃煤锅炉烟尘污染。同时,为解决部分老旧小区供暖温度不达标问题,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0年,对2000年以前建设的11个老旧小区实施了道路、地下管网提升改造,共改造完成供热管道5117米,保障居民温暖过冬。二是保障建筑质量方面,加强对新建楼房的日常监管,严把竣工验收官,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楼房窗户全部由塑钢窗改为断桥铝,有效改善了因塑钢窗户胶条老化导致的漏风漏雨问题。三是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方面,2020年,完成上都镇1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自来水管网改造1794米、污水管网改造1381米、供热管道工程5117米、硬化地面和铺装11967平方米),完成投资551万元,启动了上都镇恒峰丽景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绿化800平方米、路灯改造48盏、污水管道改造45米)完成投资120万元;完成上都镇裕丰小区、名仕家园小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面积1.9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28万元。上都镇菜园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列入人居生活环境整治项目,逐年分批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将哈毕日嘎镇提升改造项目列入发改项目库,计划总投资1.1亿元;申报哈毕日嘎镇给水建设项目(新建供水管网10公里、水源井3眼、水厂办公用房、厂区基础设施、抽水泵站、监控设备等),计划申请一般政府债券1850万元。五是针对桑根达来镇给排水管网建设及街巷道路硬化问题,已与内蒙古水务投资集团签订了PPP项目协议,将分阶段、分年度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桑根达来镇新建体育馆项目已获上级部门批复,待资金落实后实施。六是在实施街面平房自拆自建方面,临街建筑改造涉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市政道路建设、不动产权属登记等有关部门审批程序,目前,尚无自拆自建相关明文规定,计划通过申请棚改项目资金,有序推进临街平房改建工作。七是上都镇天赐良缘小区遗留问题方面,由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已进驻并提供服务,小区电梯维保商同意协助小区业主委员会补办电梯备案相关手续,有关后期检修、维护事宜,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保商签订维保合同。八是完成上都镇给水扩建改造管网工程(新建上都镇水源地水源井6眼、泵房6座,配套供水管线1250米及监控设备;新建桑根达来镇水源地水源井1眼),项目总投资488万元,现已投入使用;拟建上都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保护区界碑、围栏、标示牌、宣传牌、警示牌、24小时实时监控设备、隔离绿化带和水土保持绿化),计划总投资201.88万元,预计今年5月开工建设,建成后将全面提高水源地保护及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八)14、15、40、41、42、43、44、45号提出关于加强苏木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根据《正蓝旗“四好农村路”建设中长期规划》《正蓝旗“十四五”公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我旗将持续加大建设力度,不断加强农牧区道路硬化工程,到2025年,计划完成县乡道路改造215.066公里、旅游公路41.5公里、产业公路24.8公里、较大自然村通公路218.8公里等建设任务。2020年,已建成塘坝—敖包山国有林场沥青水泥路罩面9.3公里,S105—小扎格斯台淖—元上都遗址慧温河30公里旅游公路、“畅返不畅”养护工程33.73公里,解决了部分地区通路问题。上都镇—阿尔善图牧场段公路、3个自然村道路等已列入乡镇道路改造计划和较大自然村通公路建设计划,阿敦呼都嘎嘎查公路建设项目已列入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需求计划。通过2020年扶贫村间公路建设项目和少数民族发展基金项目,修建农村牧区砂石路153公里,其中扶贫村间公路128公里,少数民族发展基金25公里,覆盖全旗6个苏木镇21个嘎查。对代表在建议中提及但未修建的道路,列入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需求计划,逐步解决。
(九)18、19、24、95、96、97、98、99号提出关于公益林、草场确权以及草场纠纷的建议。一是针对公益林问题,为确保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管护资金的准确发放,2019年我旗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依法对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位置、资金,进行确认到户到人工作。2020年,严格按照国家2018年完成的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重新核实补偿面积。截至2018年底我旗分批启动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91.92万亩,并由国家林业部门进行公布,我旗现仍有96万亩未纳入补偿范围。对于目前暂时无法解决的公益林相关问题已列入规划中,将逐级上报,争取解决。二是关于草场确权、纠纷问题,在草场确权过程中虽然已解决了部分草场边界纠纷,但仍存在较多疑难问题,多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难度较大。下一步将成立包括林草、民政和相关苏木镇在内的工作机构,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草场边界问题。
(十)58、60、61、63号提出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加强道路周边环境治理、矿山复垦的建议。全力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将生态保护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来抓,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扎实做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坚持以封为主,封、飞、造结合,以灌为主,灌、草、乔结合,将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等措施,加快恢复和增加林草植被。2020年,我旗围绕沙源治理工程、两大沙地治理项目、造林补贴和重点区域绿化等工作及时开展营造林工作,完成2019年度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生态建设任务2.3万亩,完成两大沙地重点危害区域专项治理4.1万亩,完成造林补贴任务2万亩,完成森林抚育1万亩,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万亩。完成2019年度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退化放牧场修复)项目29万亩。针对代表提出的宝绍岱苏木10万亩夏营盘近年来草场植被覆盖率下降,草场大面积损毁问题,将纳入2020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区,实施为期3年的封禁治理措施,并给予每年每亩30元的禁牧草场补贴,三年共补90元/亩。二是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实施面积1342.11万亩,涉及8个苏木镇(场)的83个嘎查14个分场。其中草畜平衡区覆盖78个嘎查(分场)的868.74万亩草场,占实施总面积的65%,禁牧区覆盖19个嘎查(分场)的473.37万亩草场,占实施总面积的35%。严格实施春季休牧工作,覆盖8个苏木镇(场)76个嘎查的868.74万亩草场。三是加强草原生态管护工作。每年,组织9个常规巡查组和3个督查指导组开展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的巡查监管。同时,抽调执法力量对19个禁牧嘎查开展政策宣传和监管执法行动,平均每年出动执法人员不少于1000人次,车辆500台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不少于1万余份。在小扎格斯台重要水源涵养保护区和封禁牧保护区,设立草原固定管护站2个,由各基层草原监理所执法人员轮流执勤,全面巡查禁牧情况。从水源涵养保护区和“封禁”保护区嘎查牧民中聘用了草原管护员,每天保证3-4名草原监理人员在保护区内进行全天值班巡逻。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保护额尔登达来嘎查夏营盘生态环境的问题,将持续加强提高牧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意识,合理控制牲畜头数,推广“精养、少养、优养”生产经营模式,在今后结合嘎查、牧民的实际情况按草场的沙化程度、面积,逐年逐块有计划地进行治理,尽量按照牧户要求保证牧民生产、生活不受大的影响。四是持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在期矿山治理方面,我旗在期采矿权27个(生产矿山6处、停产矿山14处、未建矿7处),生产矿山6处中,5处已通过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并报自治区备案公示,1处列入2021年创建绿色矿山计划;停产矿山14处中,1家已于2019年列入创建自治区级绿色矿山,1家已完成闭坑治理,并通过专家验收,2家已完成闭坑治理,待专家验收,其余10家,按照“停产不停治”原则,积极履行治理义务,已完成年度治理计划;过期矿山治理方面,我旗过期矿山35家(露天矿山29家、井工矿6家),通过企业自治、政府代履行、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确保企业履行治理义务,保障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废弃采坑治理方面,2020年,申报正蓝旗旅游环线两侧可视区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计划投资283万元,将治理19处采坑,面积0.386平方公里,项目现已完成招投标,预计年内完工。
(十一)17号提出关于明确河湖界限的建议。我旗河湖管理划定工作于2019年开始实施。2019年,按照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要求,开展了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规模以上河湖(22条河流、29个淖尔)管理范围划定、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编制工作,规模以下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针对代表提出的扎格斯台苏木扎格斯台淖尔、敦达淖尔、准赛罕淖尔、鸿图音淖尔和安给日图淖尔等5个淖尔均存在牧户擅自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利用围栏占用湖泊面积的行为,根据“清四乱”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将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逐步解决此项问题。
(十二)37、38号提出关于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一是2019年,投入177.07万元,安装108台家用净水器、新建114眼(其中深机井1眼)水源井,解决2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水质问题。投入46万元,对哈毕日嘎镇15个村集中供水点管道、井房及变频进行了维修和更换。扶贫资金投入70万元,维修净水器81套、安装前置过滤器229套、解决全旗15个嘎查村供水点通动力电。二是实施正蓝旗饮水型氟超标地方病防治工程,完成建设集中式净水设备1处,发放家用净水设备346套。三是投入1029万元,实施正蓝旗苦咸水地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深机井16眼,安装集中式净水设备16处,发放单户净水设备67套,解决全旗28个嘎查村1541户399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建设年底完成。
(十三)01、03、04号提出关于推动正蓝旗传统奶食健康发展及奶牛村产业转型发展的建议。一是通过“增牛减羊提质增效”示范旗建设项目,选定正蓝旗杭克拉奶食加工厂作为传统奶制品加工示范点,建设100平方米乳制品化验室和230平方米挤奶站改建及鲜奶管道输送工程,同时购置化验设备、制冷罐、奶罐车,进一步改善优化了生产条件。二是2020年支持11家奶牛存栏50-1000头的家庭牧场和养殖场推行标准化生产,积极推动养殖场升级改造,对9家民族奶食品小作坊标准化实施升级改造,根据加工规模进行差异化补贴,采取“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方式,每家平均补贴50万元,引导民族奶食品品牌化建设。三是规范民族传统乳制品产品标签标识行为,提供统一标签样式,协调6家民族传统乳制品生产单位12种产品入驻辖区及呼和浩特市、锡林浩特市大中型超市。为6家传统奶制品企业申报产业发展示范点项目,有效解决融资困难问题。四是对传统奶制品加工小作坊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76人次,检查传统奶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83家次、奶制品生产企业15家次,对部分生产条件不规范小作坊进行了停业整顿;责成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和科技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我旗运奶车辆和奶食品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对非法运奶车辆进行堵卡,采取管制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运输不合格牛奶和使用不合格牛奶制作乳制品,使小作坊拒绝收购“问题牛奶”。在奶源管控上,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原奶来源对本旗所产原奶和旗外原奶乳制品加工单位进行不同要求,建立生鲜乳收购记录,保障原材料的安全,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牛奶”涌入市场。五是关于代表提出的奶牛村转型发展的建议,制定实施《正蓝旗2018年优质良种肉牛引进扶持办法》,鼓励广大传统奶制品生产者自建牧场,养殖荷斯坦奶牛或乳肉兼用型西门塔尔牛,国外引进荷斯坦奶牛50头以上规模每头给予5000元的补贴;西门塔尔良种牛国外引进10头以上规模每头给予补贴5000元、区内引进补贴1500元,同时配套种养结合补贴、奶牛养殖设施装备补贴、种源基地建设补贴和金融扶持政策。下一步,结合我旗实际,计划对奶牛养殖村进行提档升级,通过将养殖户转入标准化奶牛牧场从事奶牛养殖业,对奶牛养殖积极性不高的养殖户逐步转型肉牛养殖,将闲置奶站改造肉牛育肥棚,鼓励舍饲育肥,有效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问题。
(十四)104号提出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培训的建议。一是加强提高我旗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水平,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2020年,以增强企业家整体素质为目的,以企业家需求为导向,以分类施教为举措,举办了正蓝旗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共50余人参加培训。二是积极扩充我旗年轻企业家队伍,2020年确定16名民营企业家加入正蓝旗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涉及民族特色产品开发、保险销售、畜牧业养殖、餐饮住宿、食品加工、商贸流通、房地产开发、汽车营运、环保科技等产业,为我旗民营企业发展打好基础。2021年将加大对民营经济人士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旗工商联组织、行业商会在民营企业家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健全选人机制,扩大选人视野,兼顾不同行业、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建立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数据库和人才库,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十五)05、06、14、25、28、31、33、106号提出关于发展现代化畜牧业,加强牛品种改良,加快建设饲草料基地、储草库等方面的建议。一是我旗已通过《正蓝旗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产业发展规划2019年项目》,发展现代畜牧业、引导牧民转变思想观念和生产经营方式,重点围绕良种肉牛育种、育肥产业发展,补齐肉牛产业短板,加快推进后备母牛扩繁基地和肉牛育肥基地建设,健全繁育、育肥、加工、销售“四位一体”的全产业链,促进畜牧业提质增效。目前,后备母牛扩繁基地已选定14户经营主体(家庭牧场、合作社),年内计划培育良种肉牛2040头,现已收购旗境内良种母牛犊1242头。肉牛育肥基地已选定12户育肥企业(合作社),年内计划新增育肥规模8000头,现已收购育肥牛7712头,同时委托内蒙古金宇生物有限公司,对全旗9个苏木镇(场)7512牧户30.4万头牛进行普查鉴定。二是2020年,持续抓好良种肉牛引进和黄牛改良,提高良种比重,加快扩大优质良种肉牛生产规模。年内完成黄牛改良15.25万头,计划引进调剂良种肉牛0.2万头。截至目前,已建立配种站点224处,配备技术员228人,完成冷配母牛9.26万头,受配率达90%,本交改良完成配种母牛6.01万头,受配率达92%。三是农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方面,与天津农学院、西贝汇通牧业、北京顺鑫鑫源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在智慧畜牧业、高效养殖、良种繁育、饲草料种植等实用技术方面,加强技术供需对接和推广应用。四是坚持“为养而种”,加快调整种植结构、完善配套设施,全旗高产饲料基地面积达12万亩,饲养能力12万牛单位,有效缓解了舍饲和牲畜越冬压力。在此基础上,以金沙湾饲草料公司“供储销”模式为龙头,建立完善了旗、苏木镇、嘎查村(合作社)三级饲草料储备体系,2020年通过沙源治理项目建设贮草棚0.5万平方米、青储窖1万立方米,通过扶贫资金新建棚圈105处,维修20处。全旗抗灾应急饲草储备能力达1.5万吨,畜牧业抗灾避险能力不断提升,初步实现了应急抗灾救灾向制度性防灾减灾的转变。下一步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饲草储备工作,提高畜牧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强牧草保护体系建设,增加牧草储备投资,建立牧草储备保护体系,加大储草棚、青储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
(十六)78、79、90号提出关于加强农村牧区兽医站建设,解决人员短缺问题,提高防疫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一是2019年对7个基层畜牧兽医站分配了14名本科学历动物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现已全部上岗。依拖新型职业牧民培训,提高嘎查村防疫员队伍兽医人员专业水平。充实牧区兽医专业人才,全旗备案乡村兽医已达26名,现有6个苏木镇27个嘎查需增加27名动物防疫员计划已上报,下一步将依拖我旗现代化畜牧业示范示点工作,继续引进专业人才。关于我旗基层防疫员工资待遇低的问题,已申请增加相关补助资金,防疫工作人员补助将比原来国家、盟、旗三级财政配套经费5:2:3增加到5:2:7,实现旗县补助与上级补助1:1的比例。二是由于我旗牧区运输疫苗距离较远,对127个嘎查村动物防疫员每人配备了冷藏恒温设备,以保证疫苗质量,确保免疫要求。三是开展线上诊疗服务,利用智慧化软件平台,开发手机端APP,聘请兽医专家与技术团队进行在线问诊、咨询、交流等。下一步,将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关于动物防疫专用设施项目,扩建苏木镇兽医站办公场所,争取购置生物制品储备设施。
(十七)23、71、76、77、86、100、103号关于增加教职工编制、提高基层社区服务人员待遇、蒙医医药费用纳入合作医疗、不动产遗留问题等民生领域建议。一是针对增加教职工编制问题,旗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由盟级有关部门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有关要求,进行统筹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每三年核定一次,2017年我旗中小学教职工核定编制数568名,2020年我旗中小学教职工核定编制数685名。二是针对提高基层社区服务人员待遇问题,2017年我旗出台实施了《正蓝旗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我旗公益性岗位人员最低工资为2100元/月,2018年起,每年度考核合格工作人员,在公益性岗位本年度工资标准上增加5%(每年调资100元以上)。同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按照企业养老保险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下一步,将制定《正蓝旗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优管理办法》,按照一定比例,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参照我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标准给予奖励,同时逐步提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三是针对蒙医医药费用纳入合作医疗范围的建议,自2018年11月起,全盟范围内停止对私立民营医疗机构及个体门诊、诊所的医保刷卡及住院药费报支工作,我旗辖区内嘎查村蒙医诊所属于私立门诊,不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为保证参保患者报支权益,鼓励广大居民群众,选择旗蒙医医院以及盟内公立医疗机构及盟外三甲医疗机构就医。四是针对不动产遗留问题,2020年按照正蓝旗遗留问题化解实施意见,已解决2542户住房办证遗留问题。巴音乌拉嘎查牧民安置住房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现已由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协调有关项目部门收集住户登记要件,住建部门正在整理完善登记要件,后续的税费缴纳事宜正在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
(十八)其他方面。02、07、20、27、29、32、36、56、57、59、64、71、89、101、105、107号提出关于落实禁牧区调整为草畜平衡区、山洪隐患问题、成立蒙古族传统祭祀协会、解决农垦职工养老保险、治理民间非法借贷乱象等问题。针对各代表提出的宝贵建议,旗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详细地答复工作,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开展了一系列推进建议落实的具体工作。今后我们将突出重点,进一步做好做实农牧业、环保、民生等重点领域工作。对于目前需逐步解决的问题,我们将加大督办力度,尽快落实解决。
三、重新办理情况
针对旗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提出的关于加强环境卫生、社区卫生服务、河湖界桩、公益林调整、草场确权、通路通电通讯等方面15件代表表示不满意的建议,旗政府高度重视,督促相关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内容逐一进行梳理,通过电话征询、上门面询、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积极与代表进行深入沟通协调,详细汇报,坦诚交流,认真研究,充分了解代表意愿,共同探讨解决措施,取得了代表的理解和认同,完成了重新办理工作。
(一)08、12、17、25、26、41、47、49、51、67号关于生态环境、医疗卫生、农村牧区通路通电通讯、铁路涵洞等问题的建议,列入到了年度工作计划中,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并加快推进落实;对于需向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事宜,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对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建议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
(二)18、24、59、99、103号关于草场确权、公益林调整等因政策上限制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积极与代表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个别建议中涉及到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处理症结,一些问题与现行制度和体制存在不匹配的现象,难以得到解决。二是个别部门对建议办理不够重视、推进不力,对于建议答复存在应付的现象,针对建议答复和办理工作没有认真地去对待和处理。下一步旗人民政府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延续性,做好督查督办,使各项建议真正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建议对政府工作的促进和指导作用,给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