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2023年春季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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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文字解读】《2023年春季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 |||
成文日期:2023-02-23 11:20:00 | 公开日期:2023-02-23 11:20: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文字解读】《2023年春季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正蓝旗市场监管局印发《2023年春季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便于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抓好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在2023年我旗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期间,开展春季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通知》就2023年春季开学期间,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安排,明确了工作重点、主体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我旗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期间食品安全。
一是各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同时我局执法人员要对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情况进行督查。
二是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和工作实际,以学校食堂、学生“小饭桌”、校园周边饭店、商店、文具店等为重点场所,认真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较高、食品处理区布局不合理、加工操作流程不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不到位、从业人员健康制度不落实、经营场所卫生质量差、食品安全自查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对食品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四是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和“风控平台”应用,全面提升餐饮服务信息化监管水平,督促学校食堂使用风控平台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
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