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公安局关于在辖区范围内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的通告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公安局 | 信息分类:通告 | ||
概述:正蓝旗公安局关于在辖区范围内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的通告 | |||
成文日期:2024-04-10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4-11 16:02:2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正蓝旗公安局关于在辖区范围内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的通告
为全面提升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办法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正蓝旗公安局将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停车整治行动,实行车辆入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都镇、桑根达来镇、乌日图城区以内的主干道、人行道、道路两侧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同时覆盖至各苏木(场)镇。
二、城区内主干道路的车辆停放必须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依次、有序、顺向停放,严禁逆向停放。
三、对违法停放车辆,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违法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法将该机动车拖移。
四、凡违反本通告要求,正蓝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给予处罚;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辖区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各类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正蓝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