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关于集中整顿和规范资源型企业税收秩序专项工作分析月报
〖发布日期:2008-09-05〗 〖来源:〗 〖作者:〗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本稿〗〖关闭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盟整顿和规范资源型企业税收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08]92号)文件精神,根据《正蓝旗集中整顿和规范资源型企业税收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蓝政办发[2008]133号)文件要求,我局协同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多次对我旗资源型企业进行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管理工作。

7月份盟整顿和规范资源型企业税收秩序专项工作组来我旗开展督查和指导整顿和规范资源型企业税收秩序专项工作,并对我旗(锡署办发[2008]88号)文件和(锡署办发[2008]92号)文件的执行情况指出合理的要求和借鉴的意见,要加强高度重视当前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税收管理工作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对资源型企业的监控管理,确保有效的解决和制止税收流失问题,进一步做好整顿和规范资源型企业税收征管工作。

我旗资源缺乏,仅拥有的资源性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不良,200818马牙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资源型企业完成税收收入177,626.00元,比上年增长89,431.00元,增长比率101.40%。在征收和规范资源型企业税收秩序过程中,按照(锡署办发[2008]92号)文件精神,严格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应收尽收,责任到户,服务到户。

经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资源型企业的税收秩序,加强对资源型企业的管理和监控,掌握资源型企业生产经营流程,掌握企业第一手材料,完善和规范税收征收管理机制,目前我旗资源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制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的提供纳税依据,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报表和财务业务的核算、会计辅助材料的归档和保管都符合企业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