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财政厅关于转发“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申报办法”等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旗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状况进行了调查,按国家要求的正规场所、设施设备、教育手段显然是落后。对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目前,随着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素质,我局已立项向上级申请建设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项目,该项目是建立一个面向广大青少年,集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为一体的活动中心,该活动中心建成后,可以引导青少年学生合理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开展丰富多采、健康有益的活动。该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40平方米;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60万元。资金来源:国家专项投资180万元,旗财政自筹1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