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发〔2007〕76号
关于集中开展建设项目清理行动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内环办发〔2007〕114号)要求,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责成旗环境保护局组成两个工作组,即日起对各地区、各单位进行一次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2006年12月31日之前开工的建设项目。
二、清理内容:未批先建或未验收即投产项目。
三、检查时间:2007年5月25日-28日
请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工作组顺利完成检查验收。
此通知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环境保护 检查验收 通知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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