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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进一步完善2022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2-00902 发文字号:蓝农科字【2022】397号
发文机构:农牧和科技局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关于进一步完善2022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2-09-05 08:29:09 公开日期:2022-09-05 08:29: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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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2022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方案》的通知

来源: 正蓝旗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日期: 2022-09-05 08:29

                     关于进一步完善2022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方案》的通知 

根据《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2022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通知》(锡农牧种植发【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2022年盟下达我旗粮食和扩种油料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旗2022年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生产者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2022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方案》如下: 

  一、2022年生产者补贴政策依据 

  2022年,自治区从国家补助额度中再集中调剂5%左右的资金,用于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油菜生产、重点区域减肥增粮(以下简称“新增3项补贴”),各旗县不得再进行调剂。新增3项补贴按照各盟市承担任务及相应的补贴标准分解下达,从自治区已提前下达各盟市2022年生产者补贴中列支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的补贴资金计算方式继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牧厅关于完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通知》(内财贸【2020】518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国家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下达我旗当年补助额度,按照基期播种面积和产量因素测算确定。 

  二、组织实施工作 

  自治区农牧部门对新增3项补贴加强政策指导,确保2022年生产者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足额发放到生产者手中。 

  旗农牧部门要牵头财政、发改部门对新增3项补贴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发放范围、补贴标准等内容。旗农牧部门负责提供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生产者补贴范围、标准等情况,旗财政部门根据同级农牧部门分配意见和认定情况,负责进行补贴资金拨付和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等工作。 

  三、生产者补贴方案 

  (一)补贴对象。补贴发放对象为结实玉米(不包括青贮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生产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的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应补给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标准。根据当年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播种面积和产量及自治区对我旗补贴总额等因素测算确定。为充分调动农民种植大豆积极性,大豆补贴标准亩均100元。 

  (三)补贴范围。此次补贴范围为2022年实际播种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面积。补贴范围不包括国家及自治区已明确的退耕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禁止开垦土地、草地、林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等不合法不合规的种植面积。 

  (四)核实公示。 

  1、补贴核实。各苏木镇(场)要在补贴发放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完善发放办法,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植面积,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 

  2、补贴确定及公示。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是申报、编册。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生产者向所在嘎查村(居委会)上报合法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菜生产者种植面积,嘎查村(居委会)负责核实并编制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生产者种植户花名册,并由嘎查村(居)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以嘎查村(居)委会为单位公示7天(通过广播或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体通知申报人及时核查公示内容),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本信息,要立即核实并更正,确保基本信息完整准确。公示期结束后将花名册上报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花名册包括种植者姓名、身份证号、土地承包凭证(或土地流转合同)、一卡通号、一折通、合法玉米(提供购买种子发票)、大豆、马铃薯、油菜实际种植面积等内容。二是调查、公示。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核、汇总行政区域内全部嘎查村(居委会)玉米、马铃薯、大豆、油菜生产者种植花名册后,将花名册报送旗农牧、财政部门。旗农牧、财政部门对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生产者种植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开展入户调查和地块核实工作,并将核实后的种植花名册在嘎查村(居委会)进行再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三是审核、上报。农牧、财政部门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汇总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生产者补贴面积和产量认定后上报盟农牧、财政部门。 

  3.补贴发放。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对上报的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审查、核验并进行确认后,以正式公函形式将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表报送旗财政、农牧部门。旗财政、农牧部门要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采取“一卡通”方式发放补贴,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植农民手中,使其真正受益。 

  4.时间节点要求。苏木镇(场)要在2022年9月10日前汇总各地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生产者花名册;旗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对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种植面积、地块核实。时间: 2022年9月10日至9月16日;财政部门补贴发放时间: 面积核实确定后测算补贴标准于9月底前兑现至农户。 

  四、做好政策宣传和资金管理工作 

  (一)要提早做好2022年生产者补贴政策的宣传解读,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农民清楚了解生产者补贴政策,掌握补贴范围、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资金兑付等政策要点,确保补贴政策有力有序有效落实。 

  (二)要强化对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的督导,审慎做好新增补贴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政策实施平稳,提前研究做好可能出现问题的应对措施,避免引发矛盾和纠纷。 

  (三)要严格按照具体实施方案执行,建立调度机制,确保生产者补贴资金在2022年产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集中上市前,及时足额兑付到生产者手中。要按照规定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于2022年9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兑付。 

  正蓝旗2022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 

  补贴政策方案领导小组 

  组 长:照日格赛汉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哈斯格日乐  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发改和 

  改革委委员会主任 

  佈仁毕力格   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旗财政局局长 

  成 员:彭志强     旗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杨 蒙     旗财政局副局长 

  梁登海     旗农牧和科技局种植业股长  

  呼思勒     上都镇副镇长 

  张文辉      哈毕日嘎镇副镇长 

  白海江     五一种畜场场长 

  许庆福     黑城子示范区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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