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正蓝旗推进紧密型旗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19 发文字号:蓝政办发〔2023〕19号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关于印发《正蓝旗推进紧密型旗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04-24 00:00:00 公开日期:2023-04-24 09:02:52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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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正蓝旗推进紧密型旗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正蓝旗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4-24 09:02

各苏木镇(场)党委、政府(管委会),旗委各部、委、办、局,旗直各部门

现将《正蓝旗推进紧密型旗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24日     

 
 

正蓝旗推进紧密型旗域医共体建设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家、自治区、盟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全面推进紧密型旗域医共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提高旗域和基层服务能力,加快构建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密切协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学习借鉴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方案》(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内蒙古自治区医改办 卫健委 组织部 编办 财政厅 人社厅 医保局关于印发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创新治理机制 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内医改办字〔2021〕13号)《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的通知》(内卫基层字〔2023〕98号)《锡林郭勒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操作手册的通知》(锡医改办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正蓝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建设紧密型旗域医共体为抓手,着力强基层、建机制、转模式、促健康,优化整合服务体系、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改进服务模式,推进关口前移、资源下沉,深度整合旗域医疗服务资源,促进旗苏木镇场一体、苏木镇场嘎查村一体管理,全面提升旗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安全有效、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 工作目标

初步建成医共体框架体系基本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医共体内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初步形成。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合理控制,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就诊率较上年度明显提升,力争到202580%的患者在旗域内就诊基层就诊率达到65%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医共体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中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作用。成立医共体委,医共体党委书记由旗卫健委党组书记担任。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总院长负责制。医共体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完善医共体党委议事决策和定期沟通制度,集体研究决定医共体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强化医共体内党委和成员医疗机构党组织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医共体内基层卫生健康治理全过程、各方面。

(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要统筹整合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医共体内重点学科、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政策性亏损、公共卫生服务和承担紧急救治、公共医疗保障等财政投入;重点加大对医共体内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

(三)组建医管委成立正蓝旗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成立由旗人民政府旗长为主任,旗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分管副旗长为副主任,旗委组织部、旗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部门为成员的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医管委办公室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处理医管委日常事务。制定医管委决策流程和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旗域医共体建设事宜,解决点难点问题。医管委要优选配强总医院领导班子,制定总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免原则和程序。建立完善的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

组建总医院。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组建总医院蒙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上都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哈毕日嘎镇中心卫生院、桑根达来镇中心卫生院、宝绍岱苏木中心卫生院、宝绍岱苏木伊和海日罕卫生院、赛音胡都嘎苏木中心卫生院、赛音胡都嘎苏木贺日斯台卫生院、赛音胡都嘎苏木杭哈拉卫生院、那日图苏木卫生院、那日图苏木乌日图塔拉中心卫生院、扎格斯台苏木卫生院、黑城子示范区卫生院、五一种畜场卫生院、上都镇卓龙高勒卫生院实行行政、人事、业务、财务、药械、信息、绩效等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管理。人民医院加挂正蓝旗总医院”牌子,其他各医疗卫生机构加挂正蓝旗总医院分院”牌子。总医院明确唯一法定表人法定代表人旗人民医院的院长担任按照独立事业单位进行统一法人登记其他成员单位设立执行院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执行院长由医共体党委研究后委派并报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备案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继续保留成员单位法人资格建立医共体总医院议事决策制度和章程,明确权责清单,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明确医共体内统筹使用资产的核算、调配、使用规则等。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统一人事管理。

编制部门在总量统筹管理的基础上,赋予总医院编制(编制核定标准等有关规定内)资源统一调配、统一使用的权限(除公开招聘和旗内外调动人员外)。创新医共体编制结构调整、使用、管理方式,建立医共体编制总量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医共体“编制库(池)”管理模式,统一管理旗域医疗卫生编制资源。在编制总量内加快推进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

赋予总医院用人自主权,充分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根据旗域内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岗位、地域分布等因素,科学编制医共体内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岗位责任书,实行岗位竞聘、合同管理。大力推动总医院内部人员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

2、统一财务管理根据旗域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政策,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财政补助资金。研究制定医共体财务统一管理的政策要求,建立总医院财务管理中心,统一负责财政预算、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健全总医院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新机制,各成员单位独立设置的财务管理账户不变。医共体内明确资产的调剂、调拨和共享共用机制,大型医疗设备的计量、记录和列报,以及收入确认、成本分担和医保结算等由总医院统一负责。优化财政投入方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等财政补助资金统一打包给总医院,由总医院根据业务、资金性质和绩效考评结果分配。

3、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旗域医共体实行医疗收入统一管理、成员单位单独核算制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医共体发展的薪酬制度。推行总医院院长目标制、年薪制,建立以社会满意、管理有效、专项工作、资产运营、职工认可、发展持续的总医院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年薪、职工年工资总额挂钩。按照“两个允许”要求供体可以将医疗服务性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合理确定和动态提升医共体绩效工资和薪酬水平医共体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打破人员身份限制进行自主分配并向基层人员倾斜逐步缩小基层与级医院同等年资和水平医务人员的薪酬差距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统一信息系统建设联通旗域内医共体内部各单位信息系统,统一运营维护。整合医疗卫生数据资源,加快医共体内信息互联互通互享,实现对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双向转诊、人口健康、远程医疗、药械管理、家庭医生随访、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技术支撑,打造数字化、智能型的旗域医共体。按照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规范推进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以总医院为纽带,向下辐射有条件的苏木镇场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向上与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实现总医院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已安装远程会诊信息系统的桑根达来镇中心卫生院、哈毕日嘎镇中心卫生院要全部开展“镇检查、旗诊断”,同步建立与三级医院远程医疗服务关系。  

七)统一药品耗材管理。落实总药师制度,建立总医院药事同质化管理机制,提升医共体内药事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能力。成立总医院药械管理中心,规范处方点评,医共体内药品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加快药学服务下沉基层。建立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用药长处方制度,保障下转常见病、慢性病及康复期患者合理用药需求。改革药品采购机制,建立以总医院为单元的药品采购方式。积极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指导基层医疗机构跟进使用,提高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的上下匹配性。

(八)统一业务管理。医共体对内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绩效考核、医疗废物等管理执行统一标准。建立健全总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强化医疗质量控制和培训,将传统的对单一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转变为对旗域医共体的监管,总医院承担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监管,逐步提升旗域医共体内医疗质量的同质化水平。研究制定总医院提升工作方案,启动总医院重点专科、基层特色专科和专病中心建设。加强旗人民医院和旗蒙医医院重症和传染病医疗资源建设。旗人民医院提档升级为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将总医院建设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组团式”帮扶等各项行动紧密结合。建立医共体内影像诊断中心、检验中心、心电诊断中心、远程会诊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各种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并全面运行。

(九)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医共体整体作为医保定点机构和医保基金预算单位,开展医保协议管理,科学核定和合理安排医保预算总额。按规定将纳入我旗支出总额预算管理的医保资金打包拨付给总医院,加强监督考核,实行“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完善结余留用的激励约束机制,结余资金由医共体留用,主要用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护人员的劳务性收支。积极推进医保总额预算下,按病种、按分值、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等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进一步拉大医共体内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就诊报销比例差异。鼓励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十)完善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健全双向转诊管理服务,制定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明确医共体内旗、苏木镇场两级医疗机构疾病诊疗目录,建立完善医共体内部和旗域向外转诊管理办法、转诊流程等。完善旗域医共体内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机制,提升旗、苏木镇场、嘎查村一体化的慢病服务管理能力。

十一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落实《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医共体内技术资源,将旗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建立家庭医生激励制度,完善签约服务费、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机制。确保“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十二强化基层能力建设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梳理成员基层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能力资源现状,对照标准,填平补齐,有针对性地制定能力提升计划,发挥旗级医院作用,扶持基层医疗单位发展特色专科,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嘎查村医生岗位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推动中(蒙)医药服务下沉基层,着力提升基层中(蒙)医药服务能力。

十三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建立总医院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制定总医院公共卫生责任清单,统筹医共体内公共卫生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协调统筹相关资源,协调落实医共体内公共卫生任务,做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建立旗域内传染病、重点慢性病、精神卫生、职业病及地方病等专病联防联治工作机制,促进旗域内专病医防融合。加强临床医生公共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引导临床医生自觉参与公共卫生工作,把预防为主落实到医疗服务中。充分发挥旗人民医院临床专科规范诊疗、疾病诊断等技术优势,为区域内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十四)强化绩效考核。建立以旗域医共体为单元的绩效考核机制和监测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项目资金分配和评先评优挂钩。健全和完善医共体内部绩效考核和分配机制,将签约居民门诊就诊率、预约诊疗、上门出诊、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纳入评价体系,让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在绩效分配中共担责任、共享成果,并与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挂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旗医管委落实对总医院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建立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共同推进医共体建设。

(二)压实部门责任。医管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要求,根据医共体推进的步骤和时间安排,制定相应的制度、管理办法,确保医共体建设健康、快速推进。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医共体内部审计管理。

(三)做好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总医院建设政策措施、重要意义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加强督查考核。医管委要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建立医共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综合评估质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因素,指导有序推进医共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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