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6年度正蓝旗旗长质量奖的决定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17-00203 发文字号:蓝政发〔2017〕112号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其他
概述:正蓝旗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6年度正蓝旗旗长质量奖的决定
成文日期:2017-08-08 11:04:00 公开日期:2017-08-08 11:04:00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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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6年度正蓝旗旗长质量奖的决定

来源: 正蓝旗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7-08-08 11:04

蓝政发〔2017112  

   

 

正蓝旗人民政府关于  

授予2016年度正蓝旗旗长质量奖的决定  

   

 2017年7月17日  

     

       为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进一步推动全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总体水平提升,根据《正蓝旗推进质量强旗战略的实施意见》和《正蓝旗旗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按照“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经企业自愿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专家组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新闻媒体公示后,正蓝旗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正蓝旗长虹乳制品厂、内蒙古顺成牛业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2016年度正蓝旗旗长质量奖”荣誉称号,并对两家企业通报表彰,给予人民币10万元奖励。  

      正蓝旗“旗长质量奖”是我旗最高的质量奖项,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探索和实践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方法和模式,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更大成绩。全旗广大企业和质量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先进质量发展理念,全面提升产品、工程、环境、服务的整体水平。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提质增效升级发展,全面促进质量提升,深化质量强旗建设,为推动正蓝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至: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抄送:旗委、人大、政协。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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