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蓝旗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1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
概述: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蓝旗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1-03-27 16:15:37 | 公开日期:2021-03-27 16:15:3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蓝旗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蓝旗城镇精细化管理
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都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正蓝旗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5日
正蓝旗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我旗城镇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根据全盟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锡林郭勒盟城市(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锡署办发〔2021〕2号),结合我旗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进一步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为导向,立足实际,对标对表,创新体制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治理举措、补齐设施短板、根治城市顽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推进全旗城镇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城镇管理效能和水平。
(二)实施范围
正蓝旗上都镇镇区。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以创建自治区级卫生城市为目标,通过深入推进城镇精细化管理,在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市容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城市管理规范执法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城镇变得更加整洁,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城镇变得更加有序,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城镇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6公里/平方公里,城镇建成区道路面积率达到9%,城镇公共出行分担率达到22%;城镇变得更加宜居,城镇建成区绿化率达到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4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面达到95%以上。
2021年,建立健全我旗城镇精细化管理领导机构和联动协调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我旗城镇建设管理现状进行全方位评估评测,摸清城镇建设管理底数,确定补短板目标任务;开展环境卫生治理、街容街貌整治、清理整顿城镇秩序、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实施上都镇金莲川大街道路罩面、人行道铺装及维修、停车场建设、地下管网维修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逐步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健全完善老旧小区功能,夯实城镇精细化管理基础。
2022-2025年,通过实施城镇道路建设、绿化系统提升改造、地下管网建设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一批如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厂、汽配城及废品集中收集区等与城镇精细化管理相关的项目,促进市政设施提档升级,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性、便利性得到全面提升。加快补齐城镇精细化管理短板,以管促建,严格管理制度和督查追责机制;坚持市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推行园林养护、环卫作业和垃圾分类回收市场化运行;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互动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找准管理盲点和薄弱环节,全力补齐短板;不断吸纳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和总结提炼本地区易推广复制的经验做法,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补齐管理方式短板,打造“智慧城管”
1.依托盟级平台,提升城镇管理效能。全面开展城镇体检和市政设施普查,推进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供排水、供气、供热、垃圾污水处理等重点领域数据采集,为盟级数字(智慧)城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待2021年6月份盟级数字(智慧)城管平台投入使用后,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在改进城镇公共服务管理、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方面的支撑作用,实现全方位监管、高效率运行的城镇管理模式。(牵头部门:旗综合执法局;协办部门:旗住建局、政务服务局)
2.健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拓宽城镇管理接触面。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模式,整合社区、党群、综治、民政、派出所等人力资源,进一步明确网格化管理任务和责任清单,做到人事相符,责任到人。成立社区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专班,加强社区、部门联勤联动,构建社区与城管执法、住建、水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执法重心下移、信息共享畅通、任务责任清晰、指挥联动有效,城镇管理“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压实社区、网格任务职责,建立社区网格和网格员与社区党组织、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等对接通畅的工作机制,消除城镇管理服务盲区,提升城镇管理社会化水平。(牵头部门:旗委政法委;协办部门:旗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上都镇政府)
(二)环境卫生提质增效,打造“洁净城镇”
3.提升城镇环卫保洁水平。健全完善环卫企业监督管理机制,指导督促企业环卫作业专业化水平和保洁质量,全面提升城镇垃圾清扫保洁水平。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除冬季外机械化清扫每日不得少于4次,并严格按照降尘措施进行,冬季清雪除冰作业严格按照冬季除雪作业预案执行。制订道路环境卫生作业标准,主干道垃圾落地不超30分钟,达到“十净十无”标准,次干道垃圾落地不超1小时,达到“七净五无”标准。加强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理公共区域垃圾,做好每日清洁,保障日产日清,确保公共区域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绿化带、草坪、跑道等部位无烟头、纸屑、果皮、白色垃圾等杂物。(责任部门:旗综合执法局)
4.加强城镇水务管理。建设供水调度系统平台,水源井、水厂出水口远程电子计量监控调度等系统,实施上都镇第二水源厂(日供水能力达1000立方米)及户表改造(10000户),老旧供水管网改造(40公里)等项目,为居民提供安全稳定供水的同时,切实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建设节水型城镇。实施正蓝旗水源地保护工程,推进供水系统优化,建立健全供水水质检测制度,确保水质安全达标。探索中水多元化使用途径,推进中水再深度循环利用,建立有利于再生水利用的非居民用水价格机制,使工业生产、道路洗扫、车辆冲洗、园林绿化等充分使用中水,中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开展城镇防洪隐患排查,健全完善防洪设施建设,对上都镇北部腾飞路北段、上都大街西段等雨季积水严重,易发生内涝的区域道路、管网实施排洪防涝改造,并在汛期前后对堵塞、通水不畅的市政排水管网进行维护疏通,每年维护疏通市政排水管网15公里。(牵头部门:旗住建局;协办部门:旗发改委、卫健委、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5.规范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制订完善垃圾分类相关制度,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深入各居民小区、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居民按照“四分法”精准投放生活垃圾。大力推进公园、广场、社区、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设施建设,规范设置相关标识标牌,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牵头部门:旗综合执法局;协办部门:旗住建局)
6.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一处,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在垃圾填埋场内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达到现阶段渗滤液处理标准。建设建筑垃处理场1处,通过固废利用、资源再生等措施,有效解决城镇建筑垃圾消纳问题,形成与城镇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体系。到2025年,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牵头部门:旗综合执法局;协办部门:旗住建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7.有序推进“厕所革命”。按照“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对外开放一批”的思路,合理布局镇区公共厕所数量,新建水冲式公厕10座。在醒目位置规范设置公厕指示标识,加强对公共厕所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障如厕环境干净整洁、功能设施齐全有效,每日对公厕进行不间断保洁,保障24小时开放。到2025年,全面解决镇区公共厕所在数量、分布、标识、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牵头部门:旗综合执法局;协办部门:旗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8.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针对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加强扬尘专项整治,采取企业自查、行业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施工区域标准围挡、裸露颗粒物料覆盖、施工场地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拉运、施工现场出入车辆冲洗清洁、采取喷淋抑尘作业6项扬尘防治措施全面落实。(牵头部门:旗住建局;协办部门:旗综合执法局)
(三)市容市貌整治提升,打造“整齐城镇”
9.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聘请专业队伍对各主次干道市容环境进行整体规划,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整治提供科学合理的方案。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规范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设置,并持续加强审批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及时清理过时标语和城市“牛皮癣”,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解决各类电线电缆乱拉乱扯问题,分阶段推进各类架空线入地工程,新建扩建道路要考虑线缆整合统一施工,既有散乱线缆采取“多箱合一”“多线合一”“共杆共享”的模式予以整理,小区内线缆要集中整理入地入槽,清除空中“蜘蛛网”。(牵头部门:旗住建局;协办部门:旗综合执法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供电局)
10.加强城镇景观亮化管控。推进路灯节能改造,在上都镇腾飞路北段西转盘至腾飞路西口、巴彦敖包路北段至湿地公园南路口、忽必烈大街东段绿益康超市路口至锦绣家园小区、上都嘉苑小区南门西段、工商银行东侧巷道、察哈尔大街东段南侧至发改移民楼小区道路等6段路灯盲区街道设置节能照明设施,并对城区内的300余盏高耗能路灯进行替换,全部改为节能型路灯,逐步形成简约适用的城镇亮化景观,推动夜景亮化回归照明基本属性。(牵头部门:旗住建局;协办部门:旗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
(四)城镇秩序整顿规范,打造“有序城镇”
11.开展重点领域整治。以乃日音希热街、沃尔特路为示范先行街道,开展乱设摊、乱占道、乱设广告、乱张贴、乱抛物、乱扔垃圾等“六乱”现象整治,通过示范先行总结工作经验,在镇区内各街道分步依次组织实施。建立城管执法联动机制,对沿街私屠乱宰开展集中整治,对餐饮娱乐业、工地油烟及噪声污染加强监管,抓好临街占道停车、洗车的统一管理,开展“僵尸车”清理,强化对电气焊、广告制作、门窗加工等个体工商户门前堆放物料的管理,形成集中经营、定点经营的模式。采取疏管结合方式,引导商贩在指定地点摆摊设点,科学合理设置季节性农贸市场、早市夜市等,杜绝出店经营、占道餐饮和露天烧烤等行为,在镇区内设置早市、夜市共3处,居民便民点4处,做到既便民利民又规范有序。加强对工程运输车辆的管理,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保障对运载物料的密封包扎,严把源头治理,确保从事渣土清运的运输车辆有备案、有记录。(牵头部门:旗综合执法局;协办部门:旗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12.缓解交通拥堵。实施上都镇新建规划道路、贵由赤街东段续建、巴彦敖包路道路拓宽改造、滨河南路东西向延伸续建、滨河北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打通广场南路“断头路”,新建忽必烈大街(广场南街)及附属设施工程。到2025年末,路网长度增加14.05公里。对即将达到使用年限亟需维修维护的城区道路进行罩面施工,有效解决道路破损问题,提升道路通行能力。通过投放运行新能源公交,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牵头部门:旗住建局;协办部门:旗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
13.解决停车难问题。紧抓国家支持停车场建设的政策机遇,挖掘停车资源,形成以满足基本车位,配建停车场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模式,以居住区、医院、学校等区域为重点,通过内部挖潜改造建设停车场,到2025年末,在上都镇居住区、学校等重点区域建设停车场10处,在各主次干道合理位置增设停车位。(牵头部门:旗住建局;协办部门:旗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教育局、人防办)
14.加强管线和地下空间管理。一是组织设施普查,加强运行监管。全面开展城镇地下管网普查登记,完善地下管网基础信息档案,建立健全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各类管网运行监管和维护保养,建立巡查维护和应急抢险制度,确保地下各类管网运行安全。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地下管网普查登记,2022年底,完成城镇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二是加快更新改造升级。有计划的对超期运行、材质落后、漏损严重、故障频发的地下老旧管网实施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实施改造排水管网23公里,供热管网25公里工程,加快推进地下管网互联互通,确保不发生因局部管网破损而引发大面积运行风险。三是消除设施安全隐患,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主体,依托盟级数字(智慧)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逐步介入智能化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各类设施检查、维护等各项制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杜绝安全事故,确保城镇安全有序运行。(牵头部门:旗住建局;协办部门:旗政务服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文旅局、工信局、供电局)
15.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联防共治和综合治理,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和约束机制,全面清查并逐步清除城镇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实现违法建设“零容忍”,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牵头部门:旗自然资源局;协办部门:旗住建局、综合执法局)
(五)园林绿化建管并举,打造“绿色城镇”
16.提升城镇园林绿化水平。均衡城镇绿地分布,强化公园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功能,加大公园广场绿地面积,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开展园林绿化工作,重点对上都镇浑善达克生态园、上都河国家湿地公园和敖包希热公园、忽必烈广场、东西出入口及各主要街道进行绿化提升改造,围绕增量、提质、升级,全面实施增绿工程。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本地区生态环境,综合考量景观效果及植被生长特性,尽量选用节水、耐旱、耐寒的树木,减少耗水量大,不易过冬的浅根植物,置换容易引起人体过敏的植物。加强绿化管护,从严管理砍伐、移植树木或占用绿地审批,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毁绿占绿行为。(牵头部门:旗住建局;协办部门:旗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
(六)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打造“宜居城镇”
17.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把握政策机遇,用足用好国家资金政策支持,逐年推进我旗2005年前建成的11个老旧小区改造,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增加便民服务设施,完善提升老旧小区功能。支持和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提前介入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为改造后及时高效接管创造基础条件,做到建管结合,巩固改造成果。(牵头部门:旗住建局;协办部门:旗发改委、财政局、上都镇政府)
18.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一是制订《正蓝旗物业管理办法》,明晰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线单位、业主职责,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社区为平台,以业主委员会为抓手的物业管理联动机制,达到物业服务企业依靠社区实施有效运行,社区依托业主委员会实施有效监管的目标。二是针对没有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的小区和零散楼栋,推行准物业管理方式,由综合执法局组织社会或同具备物业服务能力的国有企业进行代管,对暂不能选出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暂由社区代表全体业主履行业主委员会权利和义务,管理顺畅后再交由业主自主管理。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会同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居民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车、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车违规充电、电梯消防设施运行安全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四是各社区成立由社区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物业管理机构,每年旗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物业管理机构进行2次以上的业务培训,社区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清理欠缴的物业费。五是坚持房产开发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相分离的原则,明晰各方职责,物业项目通过开展招投标确定承接企业,同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承接验收工作。六是坚持“分等定级、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收费原则,制订和完善物业管理等级评定标准,服务收费实行分等级管理,并统一实行定级考评制度。(牵头部门:旗综合执法局;协办部门:旗住建局、发改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上都镇政府、各包联单位)
四、组织领导
成立正蓝旗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旗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宝音图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冯淑娟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阿木吉拉图 政府副旗长
成 员:温都苏 政府办主任
特古斯孟德 政府办副主任
乌吉斯古楞 旗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长永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外宣办主任
斯日古楞 旗委统战部副部长、宗教局局长
巴增辉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利斌 旗发改委主任
图布新 旗住建局局长
哈斯格日乐 旗财政局局长
郑 江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达布希拉图 旗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
旗交通局局长
崔明华 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旗住建局副局长、人防办主任
梁永刚 旗公安局副局长
侯文军 旗卫健委主任
孙劲松 旗市场监管局局长
侯景林 旗工信局局长
乌仁陶格斯 旗文旅局局长
郝斯巴雅尔 旗司法局局长
那仁朝克图 旗教育局局长
布仁巴图 旗民政局局长
乌 云 旗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卫东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常志强 旗水利局局长
崔占红 旗政务服务局局长
苏依拉其其格 旗信访局局长
道尔吉仁庆 旗编制办主任
宝 音 旗综合执法局局长
扎木苏荣 上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巴特尔 旗供电局局长
渠 亮 旗消防大队大队长
胡宝来 旗自来水公司经理
王 炜 旗移动公司经理
张 伟 旗联通公司经理
朝鲁蒙格日勒 旗电信公司经理
秦劲松 旗广播电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图布新兼任。领导小区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有序推进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解读和制订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协调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大事项;开展调研并提出工作建议,为旗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会议筹备及各成员单位日常协调沟通;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研判,或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
(二)工作职责
旗委组织部:负责城镇精细化管理实绩考核工作。
旗委统战部:负责城镇建设管理中有关民族工作。
旗委宣传部、网信办:指导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
旗委政法委:指导建立城镇网格化管理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旗住建局:综合统筹全旗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及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相互配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协调各成员单位,明晰城镇精细化管理职责,促进各部门间的合作。负责市政设施健全完善、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园林绿化建设管理,配合盟级部门牵头组织城镇精细化管理日常监控和季度、年度考核评价。
旗综合执法局:负责环境卫生提质增效、市容市貌整治提升、城镇秩序整顿规范和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等工作。
旗发改委:落实有关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配合推动城镇精细化管理领域内的重大项目建设。
旗公安局:指导交管部门优化城镇交通组织,不断提高城镇道路交通组织精细化水平;指导加强对侵占城镇道路、违法停放车辆、损坏城镇道路交通设施等行为的监管;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旗司法局:指导城镇管理法规建设工作,对城镇精细化管理中的行政行为实施法制监督,监督城市管理部门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为城市精细化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旗财政局:负责城镇精细化管理经费通过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债券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等方式,保障城镇精细化管理资金需求。负责城镇精细化管理资金的拨付、监督、绩效管理等工作。
旗自然资源局: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工作,落实城镇规划对城镇精细化管理的调控,查处随意调整规划、违法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旗生态环境局:加强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城镇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旗交通运输局:与城镇精细化管理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旗水利局:负责城镇精细化管理中水资源配置及再生水利用管理,河道水域环境整治和河道系统治理。
旗卫健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镇供水水质监测工作。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取缔户外公共场所不涉及行政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做好在政府公布的区域和时间段内从事经营活动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旗工信局:负责协调各通讯企业做好管线整理规范工作。
旗应急管理局:负责城镇市政设施应急管理工作。
旗民政局:负责城镇网格化管理和养老场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旗教育局:负责托幼场所建设,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旗文旅局:负责文体设施建设管理,协调通信企业做好管线整理规范工作。
旗政务服务局:指导使用盟级数字城管(智慧城管)平台,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旗信访局:指导城镇建设管理信访工作。
旗人防办:监督城镇和基础设施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按程序妥善处置废弃人防工程,消除人防工程安全隐患。
旗编制办:调整优化城镇精细化管理机构职责设置,指导城镇精细化管理领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上都镇政府:指导协调各社区做好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
旗消防大队:负责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设置、消防设施等方面工作。
旗供电局:负责城镇电力线路整理规范、废弃电杆清理方面的实施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工作启动阶段(2021年1月15日-2021年3月31日)
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细化措施,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相关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4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聚焦我旗城镇管理服务短板和群众需求,认真梳理盘点,列出任务清单,突出重点任务,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管理和服务标准,压实部门和地区责任,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精准施策、精细管理,持续推动五年,基本建立城镇管理标准体系,逐步形成城镇精细化管理架构,城镇管理运行明显规范。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配合盟级部门对各责任部门及地区的城镇精细化管理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落实城镇精细化管理责任制,规范城镇管理协调监督机制,固化有效管控措施,实现城镇精细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六、保障及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旗住建局牵总、多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联动、联合惩戒、合作激励的工作机制,加强会商研判,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疑点问题。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有效促进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管理标准化、执法规范化,提升城镇管理效能。
(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实施城镇精细化管理,要避免大拆大建、盲目投资,注重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大财政专项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提升城镇管理效能。推行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对涉及质量安全、工作绩效等内容进行评价认定。制订相关投入保障机制,在垃圾分类、环境卫生、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等方面,积极鼓励小区、社区、单位自治自管,建立政府、企业、居民合理分担,共谋共建共治的良性机制。
(三)注重宣传引导。突出宣传重点,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和展示我旗城镇精细化管理的相关内容成果,让居民群众看到精细化管理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曝光城镇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揭短亮丑,注重多方面吸纳民意,加强社会监督,加快推动问题解决;广泛开展文明教育,大力弘扬社会道德规范,加强社会诚信建设,让城镇精细化管理深入人心。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方式和全方位、多视角、重实效的宣传报道,发挥媒体和舆论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
(四)引导群众广泛参与。“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借鉴创城包联共建的方式,发挥社区的基础作用,构建以基层党建为引领,社区为主导,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驻社区单位、群团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通过“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和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全方位问题发现机制,拓宽群众参与城镇精细化管理渠道,聚集民智,体现民意,顺应民心,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城镇管理,共建共管共享城镇精细化管理成果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加大督导考评力度。将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纳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督促推进、巡查调度、考核评价、通报约谈、激励奖惩力度。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确保城镇精细化管理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