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正蓝旗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来源:正蓝旗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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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正蓝旗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旗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提高政策透明度,防止乱收费行为,便于社会监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旗财政局、发改委联合编制了《正蓝旗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收费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收费清单》包括了我旗现行有权限征收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今后如不涉及大范围收费调整,将在政府官网动态调整《收费清单》,不再另行发文。
  • 各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清单》进行收费,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 凡未列入《收费清单》却以行政事业性收费名义实行的收费(国家或自治区有明确规定且符合立项程序的收费除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缴。

附件:2023行政事业收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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