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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丁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2-0072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关于丁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2-03-10 09:51:44 公开日期:2022-03-10 09:51:44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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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丁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3-10 09:51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旗直各部门:

  根据蓝党干字〔2022〕41号文件精神,经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丁洪同志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赵瑞华同志任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格日勒其木格同志任人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扎木苏荣同志任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免去哈斯格日乐同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萨仁朝克图同志发改委副主任、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宝君同志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乌德勒呼同志农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鹏同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军同志发展改革服务中心主任、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志鹏同志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孙瑶同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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