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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正蓝旗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与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民政局 信息分类:其他
概述:正蓝旗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与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成文日期:2023-03-01 13:39:04 公开日期:2023-03-01 13:39:04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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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与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 正蓝旗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3-01 13:39

2022年,全旗民政工作在旗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务实重干、创新管理,完善措施,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一)提高政治站位,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年初制定学习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一周两月等活动,开展集中学习87次,培训2400余人次;交流研讨120人次;举办主题活动7次;旗电视台专访1次,专题培训9次,学习强国参学率100%。注重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推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建设。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落实“一岗双责”。积极参与全旗党建品牌展评活动,打造“为民从我行”党建品牌,创建旗级“最强党支部”,积极开展“暖心服务进社区”活动与各类志愿活动5次,促进党建品牌提质增效。支部“三会一课”20次,理论学习会43次,党日活动12次,党内生活开展良好。

(二)强化作风建设,将推进工作作风提升的要求落到实处。是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廉政民政。紧扣重要岗位、重要环节,研究岗位权力清单,对岗位权力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紧紧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12个,制定防控措施106开展廉政警示教育2次,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开展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6警示教育1次“四个一”主题党日活动1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十一严禁”承诺书》共排查问题77项,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目前排查问题均整改完成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推进融合发展。发挥“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作用,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民政重点工作,制定清单化、闭环式落实举措,加大调研督导、监督检查和成效评估力度,狠抓落实。推动“党建+”引领和政务服务改革举措,落实一网建设要求,深入开展“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梳理编制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等高频事项目录,通过缩减办事时间、优化办理流程、压减所需材料等措施,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

 

二、全力推动民政重点工作任务

(一)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兜底保障编密织牢

民生保障标准不断提高。2022年5月我旗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9384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600元,并于今年7月完成城乡低保调标补发工作。2022年,我旗共有低保4399户6847人,共发放低保金约3187.86万元。2022年12月我旗特困人员共253人,全年累计发放生活供养金292万元、发放特困人员护理费53万元,特困人员丧葬费4.8万元;落实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进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2022年共认定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87户133人;2022年共实施临时救助428人次,共发放临时救助金76.1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30.2万元。年初开展了城乡低保复核工作,及时按照复核结果对低保人数进行增减,做到精准发放。

(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一是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我旗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16040人,2022年共为2516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累计发放357万元,同时为我旗60岁以上老年人代缴意外伤害保险24.6万元;二是提升老年人养老服务质量。我旗现有养老机构4所,为45名特困老年人提供集中养老服务,为212名特困老人提供分散养老服务。设有老年互助院12处、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站2个,日间照料中心3处。2022年我旗新建养老服务站1个、日间照料中心1个,总投入15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和日间照料中心相关服务设施和管理制度齐全,能够满足老年人日常养老服务需求。

(三)全力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养老机构已完善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传染病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为保证我旗各养老机构院民们的人身安全,我局成立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对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进行不定期检查指导。截至目前,共派出疫情防控检查与安全生产检查小组44次,出动检查人员72人次;其中联合大检查5次、“双随机、一公开”5次。同时由各股室包联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带头认真检查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通过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和采取进一步整改措施,及时消除我旗四家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同时,养老机构及时组织人员到盟消防队学习并准备考取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与能力。

(四)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健全社会事务服务体系

一是启动殡仪馆项目开工建设,有力推进文明殡葬改革。2021年计划建设殡仪馆,并完成了前期手续办理,2022年8月殡仪馆正式开工建设,殡仪馆项目基础工程已完工验收;一层二层主体工程已浇筑完成;对全旗境内“三沿七区”乱埋乱葬坟墓进行全面治理,重点对公路、铁路沿线可视范围乱埋乱葬坟墓进行集中整治。已整治公墓以外散埋乱葬坟墓50个,绿化改造完成3处集中埋葬点,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年度任务完成100%,集中埋葬点改造任务完成100%。二是做好安葬(放)违建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丧葬用品市场。联合相关部门,对全旗范围内开展殡葬服务领域联合大检查,有效净化了我旗殡葬服务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了殡葬用品市场管理。三是创新发展社会组织管理,强化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党建。设立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相关业务主管单位成立社会组织党总支,领导和指导全旗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明确了目标责任,形成覆盖全旗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四是按时发放孤儿、“三民”生活保障金。2022年我旗共有孤儿2人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人,2022年共发放孤儿救助资金5.38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22万元。2022年12月全旗“三民”人员共61人,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共发放91.5万元。同时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春节慰问工作,惠及儿童16人共发放资金6800元。五是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2022年共实施救助10人次,其中妇女2人;残疾人1人,支出资金1654元。

(五)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全面推进区划地名

2022年,我局积极开展“暖心服务进社区”活动与各类志愿活动5次。完成了我旗112个嘎查村、社区填报《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年报表工作。调处与毗邻旗县之间行政区域界线纠纷3起,苏木镇(场)之间行政区域界线纠纷6起。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和盟民政局关于开展《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质量建设行动有关要求,分别2次对数据库进行了修改完善,截至目前,我旗2392条地名数据全部整改完成,部分数据正在等待自治区审核。2022年重点对2个社区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居民公约,组织开展社区工作者培训班,提升社区工作者服务能力。推进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新建4处社工站,推动社工站规范化、专业化运营。指导嘎查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建立嘎查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加大村(居)务公开力度,提高基层群众自治能力。扎实推动“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保证行政区域界线双方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正在着手编辑《正蓝旗地名志》。

三、全力打造2022年亮点工作

(一)五社联动聚合力,社工服务暖基层

2022年我局3个社区开展“五社联动”试点建设工作,11月8日作服务正式挂牌成立。“五社联动”试点建设工作切实提升了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增强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承接机构参与社工站建设并在城乡社区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创新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服务促进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融合发展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二)婚姻档案数字化,破解群众“查档难”

2022年我旗共办理结婚登记416对,离婚登记151对,补办结婚证1954对,补办离婚证6对。按照《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加快推进婚姻登记数据补录完善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高效完成了我旗婚姻登记数据补录完善工作,完善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数据共计26924条,无需完善数据1320条,法院数据627条,无婚姻登记档案数据补录612对,在全盟率先完成工作任务。

(三)惠民殡葬暖民心,公共服务填空白

 为深入推进我旗殡葬改革工作,2022年11月11日我旗印发实施了《正蓝旗惠民殡葬实施办法(试行)》,并对该《办法》进行详细解读,该政策的实施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重要举措满足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日间照料再转型,真情服务显初心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新型养老方式,能满足不同层面居家老人的养老需求,不断拓展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功能,让更多老年人享受保障与服务。2022年我局去锡市专程参观学习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服务工作将我旗浩雅尔宝恩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与乃日音希热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建成养老服务站,配备按摩椅,康复器材、洗漱沐浴室相关设施提供康复训练服务必备场地同时配备了棋牌室、舞蹈室、读书室、室外健身广场等活动场地,活动场无线网络全覆盖并配有电子大屏能够满足老年人各项文化娱乐需求。目前我局已与第三方公司协商,下一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五)积极探索新模式,养老事业新突破

为推动我旗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我局积极探索养老服务运营新模式,将公办养老机构采取社会化运营方式,将40%的床位以社会化、市场化经营的方式,收住农村牧区失能或其他社会老年人,既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又盘活资源弥补供养特困人员资金不足,避免了床位闲置浪费,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双赢。

演讲比赛获佳绩,展现民政新风采

2022年7月自治区民政厅举办了“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主题演讲比赛,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经过层层选拔我局干部职工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荣获自治区三等奖。此次比赛历程不仅使我局干部职工切实增强了自身素质能力,同时也向全区民政系统展现我旗民政干部的活力与风采。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高质量完成了各项民政重点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养老服务工作推进相对滞后。二是社会组织监管力量单薄。缺少工作人员,难以做到对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业务活动、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管。三是工作作风待进一步转变。部分干部职工还不同程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思路不清,工作方法不多的现象。

五、2023年工作计划

 

为确保民政各项任务落实,结合工作实际,2023年重点谋划推进以下工作:

(一)深化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大对困难群众保障资金的争取力度,做好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保障标准调整。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家庭认定的科学性、准确性,开展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考评验收工作,确保第三方能够规范化开展工作,高质量完成政府购买的服务事项;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新增低收入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保障范围,预计为3800户7000名左右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为300名左右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根据《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内民政发〔2017〕87号)和《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锡民政发〔2018〕43号)文件,持续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及时开展“一灾一救助”,保障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帮助受灾人员渡过难关。继续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加大儿童关爱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任务落实。

(二)推动社会福利和养老事业快速发展依托全盟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升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完善服务措施,满足社会养老需求。继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全面改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阿木古楞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2023年12月完成改造任务。开展老年互助院改造工作,年内完成改造任务1个。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和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年内完成165户改造任务;推进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加强养老机构规范运营监管,继续做好养老机构常态化下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为我旗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为满77周岁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及时根据上级政策对我旗蒙龙养老院与阿吉泰健康养护中心进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并争取运营补贴。

(三)提高专项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水平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进殡仪馆建设,计划2023年8月投入使用,推进公益性公墓前期手续办理,2023年10月前启动建设。研究出台《正蓝旗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正蓝旗特困群众殡葬救助管理办法》,稳步推进殡葬改革。继续开展2023年违建墓地整治工作,对全旗境内“三沿七区”乱埋乱葬坟墓进行全面治理,整治任务415个;推进对上都镇社区服务区域调整工作,继续组织实施“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切实提升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增强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加大《正蓝旗地名志》编撰力度,争取2023年12月前完成地名志出版工作。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全旗地名服务水平,推动地名信息有效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开展婚姻信息电子化和婚育一件事联办,推进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四)落实从严要求,持续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落细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抓好全旗民政系统改作风办实事优服务活动的组织开展,提升标准,拉高标杆,集中精力抓大事、盯要事、解难事、办实事,为民政事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优化干部培养和使用,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挖掘选树优秀典型,增强民政干部队伍的职业荣誉感和工作归属感,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民政干部队伍。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落脚点,梳理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切实将学深悟透理论知识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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