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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正蓝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19-0020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政务服务局 信息分类:其他
概述: 正蓝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成文日期:2016-03-01 10:06:57 公开日期:2016-03-03 10:06:57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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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来源: 正蓝旗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16-03-03 10:06

正蓝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一六年三月

 

 

 

 

 

第一章  “十三五”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发展基础

二、发展环境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第三章  着力扩大有效求,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

二、有效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

第四章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释放发展活力

一、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二、扩大开放,拓展发展空间

第五章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生态保护建设

二、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24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26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26

第六章  加快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 27

一、调整种植业结构,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二、优化畜牧业结构,提升养殖业效益

三、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

第七章  做强存量、做优增量,构建多元支撑的现代工业体系 30

一、做大做强电力能源产业 30

二、强化煤电固废综合利用 31

、提升装备制造水平

四、做优做强新型建材产业

、培育壮大新材料产业 33

六、提高农畜产品加工转化深度 33

第八章  加快服务业发展,助推经济结构优化 35

一、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 35

二、提升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38

第九章  加强城乡统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43

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43

二、扎实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44

第十章  民生优先,推动发展成果共享

一、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二、抓好就业创业

三、促进居民增收 48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48

第十一章  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推动社会事业更加进步 50

一、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50

二、推进教育现代化 50

三、加快文化体育广电事业发展 51

四、提高居民健康保障水平 52

五、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54

六、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55

第十二章  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发展支撑 56

一、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56

二、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三、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 58

四、健全水利保障体系 58

五、加快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59

第十三章  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59

第十四章  依法治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民主法治

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三、保障安全生产 62

加强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63

五、加强人防工程体系建设 65

第十五章  保障措施 65

一、坚持党的领导 65

二、完善规划体系 65

、建立规划落实机制

四、组织重点项目和工程实施

、强化监督指导 67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正蓝旗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科学制定有效实施正蓝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于正蓝旗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章  “十三五”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艰难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旗委、旗政府团结带领全旗人民,准确把握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立旗、工业强旗、农牧稳旗、旅游富旗、科教兴旗、商贸活旗”发展战略,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沉着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通过全上下的共同努力,各项重大战略任务积极稳步推进,全经济社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坚持质量与速度并重,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十二五”末,全旗经济总量达到69.7亿元,年均增长1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2.2亿元,五年累计完成投资235亿元,年均增长7.6%质量显现新变化;2015年,地方财政收入12.06亿元,占GDP比重提高到17.3%,高于20100.5个百分点。三次产业比重由2010年的11.868.120.1调整为10:67.9:22.1,工业第一推动作用显著,第三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三产比重比“十一五”末提高2个百分点。城镇化率稳步提高,“十二五”末达到52%,高于“十一五”末5个百分点。

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质量稳步提高。始终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农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紧紧围绕“农牧稳旗”发展战略,着力发展乳、肉、绒毛、蔬菜、饲草料五个重点产业,绿色生产基地培育和农牧业产业化建设已具雏形。“十二五”末,全旗牧业年度牲畜存栏达到70.7万头只,机械化程度达到89%,耕、播、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2%新型工业化成效明显,大力实施“工业强旗”战略,形成能源电力、矿产品加工、建材、农畜产品加工四大支柱产业。积极推进以上都发电厂为龙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发展,推动以风、光资源为依托的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工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显著增强,“十二五”末,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1.3%服务业快速发展。大力实施“旅游富旗”战略,旅游业规模不断扩大,全旗现有国家4A级、3A级、2A级景区各一处,“十二五”时期实现旅游业收入11.5亿元,较“十一五”时期增长120%。物流业加快发展,培育大型综合物流企业4家,全旗货运量达882.1万吨,货运周转量达到27.42亿吨公里。经济发展效益逐步提升。“十二五”末,万元GDP能耗降低到6.244吨标煤,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工作有序推进。

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发展后劲持续增强。坚持打基础与谋长远并重,夯实经济发展基础。“十二五”时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235亿元,为“十一五”时期的1.4倍,一批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开工和建成了上都电厂三期、国电龙源风电、华电大敖包风电、三峡光伏、华能光伏、国电新能源光伏、西贝餐饮奶皮子加工项目、仁创科技风积砂综合开发、宏江粉煤灰综合开发利用等一批支撑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骨干工程。“十二五”末,上都镇建成区面积13.73平方公里,人均拥有道路面积37.85平方米,城镇绿化覆盖率36.37%,接通天然气1752户,供热普及率64%,供水普及率96.4%。交通运输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深入实施,通路、通水、通电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加快,全旗共改建嘎查村水泥路、沥青路41条,改建里程579.9公里。能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8万千瓦。实施水利、农村牧区电网、新能源升级改造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十二五”期间全旗通网电1219户,安装新能源风光互补设备2473套。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全旗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苏木镇通沥青路、行政(嘎查)村通电率达到100

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生态立旗,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全旗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十二五”时期,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83.63万亩,重点区域绿化 1.49万亩,新增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地面积3.42万亩,“十二五”末,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地面积达到15.05万亩。2015年全旗森林覆盖率达到20.5%,牧草平均高度20厘米,植被覆盖率达到55%,亩产干草达到56公斤。全年禁牧600.3万亩,草畜平衡面积857.62万亩。草原生态防护功能逐年增强,浮尘、扬沙及沙尘暴灾害天气明显减少,土地沙化、退化趋势得到整体控制,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初步呈现出生态恢复、生产发展、农牧民增收的态势强化环境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环保项目执行落地,重点完成上都镇污水处理工程、元上都遗址水环境治理,并落实了华原集中供热脱硫除尘工程、闪电河环境监控能力建设项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循环经济工作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节水、节材、节地、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不断推进,有效提升了资源利用效率。建设日处理能力1.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垃圾68吨的垃圾填埋场,“十二五”末,上都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8%,环境污染治理进展显著。

社会事业和谐进步,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坚持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发展的落脚点,使发展成果普惠共享。“十二五”时期,全旗社会事业累计投入5.76亿元。教育改革和发展稳步推进。免费教育普及到高中阶段,全面推进中小学精细化管理工作,努力提升各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水平。加大标准化学校及幼儿园建设力度,旗直学校全部实现标准化,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文化事业繁荣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取得实效,“十末,全旗国家级、自治区级、盟级、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别达到了2131335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我旗图书馆、文化馆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实现对外免费开放,旗内所有苏木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建成,65%的嘎查村完成了文化活动室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目标。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面推进,全旗广播和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6%97%,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了92%90%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公共卫生设施及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共有卫生机构19个,医疗卫生单位拥有病床351张,病床数较“十一五”增长了66%;农村牧区规范化卫生室达到68个。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十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十一五”末的17363元和6736元分别增长到29933元和13639元,年均分别增长11.5%15.1%,城乡居民实现收入同步增长。社会保障覆盖面稳步扩大。养老保障体系基本覆盖城镇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部分农牧民群体。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牧民参合率达到98.3%就业稳步增长。“十二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760人,创业带动就业5482人,“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发展动力持续增强。农牧区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深化,税费改革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展开,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快,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周边省区市旗县合作进一步加强,合作空间和领域进一步拓宽。“十二五”时期,全旗累计引进盟外资金141.3亿元,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注入了活力。

二、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总体上判断,我旗仍处于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今后五年,我旗的发展面临诸多机遇。一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转方式、调结构迎来新机遇。新常态下,经济结构和发展动力正在重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等战略加快实施,产业、要素和市场分工体系将发生重大变化,我旗面临着加快产业升级的重大契机。同时,我旗仍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阶段,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快速升级,全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将持续增加,对能源、原材料的绝对需求仍然较大。居民消费逐步由基础型消费向改善型消费转变,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为我旗打开绿色农畜产品、休闲旅游市场提供机遇。新一轮技术革命加速扩散,信息技术与现代农牧业、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将有效释放全旗创新潜能,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二是改革步伐加快,经济发展活力有望加快释放。简政放权、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价格机制等改革的全面推进,将优化我旗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提升政府效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三是对外开发步伐加快,为经济增长动力迎来新上升空间。“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呼包鄂协同发展、“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实施将有力促进我旗清洁能源、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等多领域发展,也为我旗承接产业转移、推动经济提质升级提供机遇。此外,新常态下,我旗不仅继续享有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和民族区域自治等各项优惠政策,国家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要举措也为我旗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加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了良好政策环境。

同时,“十三五”期间我旗经济社会发展也面临一系列挑战。一是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不减,能源市场需求不足,我旗总体发展水平低,经济总量小,自身财力弱,抵御风险和波动的能力较差,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难度增大。二是我旗三次产业发展不协调,农畜产品加工水平低,工业内部“一电独大”,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同时,新兴产业尚未形成规模,新旧产业接续转换面临挑战。三是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力度加大、新环保法出台等因素影响,水、土地、环境容量、节能减排指标等方面对我旗产业发展的约束进一步趋紧,实现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任务艰巨。四是我旗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较弱,对创新驱动发展形成较强制约。五是全旗贫困问题依然存在,公共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矛盾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繁重。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通过创新驱动增强发展动力,通过协调发展促进发展整体性,通过绿色循环发展提高发展可持续性,通过开放发展激发发展活力,通过共享发展增进社会凝聚力,加快推进京津生态示范基地、绿色有机食品加工基地、蒙元文化旅游胜地、绿色新能源基地、绿色新型建材基地、物流集散基地“六个基地”和能源电力、装备制造及新材料、建材业、文化旅游业“四个百亿”工程建设步伐。到2020年,使我旗经济进一步发展,生态更加文明、社会事业更加进步、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社会更加和谐,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发展。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理顺市场、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推动从要素、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加快形成以创新为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坚持转型多元发展。以提质增效为核心,突破传统发展方式路径依赖,促进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发展方式深度转变。加快推进清洁能源、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新型绿色建材、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实现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

——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把生态文明作为发展的根本底线,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深入推进绿色、循环、低碳的生产方式,倡导节约、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强化生态环境治理、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绿色经济,推进绿色转型。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统筹投资消费协调拉动、三次产业协调增长、城乡区域协调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硬实力和软实力同步提升,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均衡性。

——坚持包容共享发展。把包容共享作为社会发展的根本追求,完善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消除市场化、城镇化过程中造成的阶层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机会均等和公平竞争。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充分参与发展过程,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三、发展目标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贯彻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五大政策”,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要求,“十三五”时期努力在经济总量和增速、财政收入、农牧民纯收入、文化旅游、生态建设、综合立体交通、民俗民族体育、中国蒙古语标准音示范基地八个方面成为锡盟南部标杆示范旗。

——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2020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2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95万美元左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7亿元左右,年均增长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5年累计达到3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2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1%

——结构转型取得新突破。2020年,全旗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4%,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32%,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

——创新步伐明显加快。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4%,创新水平稳步提升。

——经济发展动力活力不断增强。政府职能转变、资源配置、生态文明、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开放水平稳步提升。到2020年,私营企业达到1000户,全旗引进盟外资金达到50亿元左右。

——生态建设取得新突破。生态保护扎实推进,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到2020年,植被覆盖率达到60%,万元GDP能耗降低到4.83吨标煤,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100%

——民生持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就业能力逐步增强,社会保障更加有力,社会事业扎实推进。到2020年,城镇、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5000元和21000元,五年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专栏1  十三五正蓝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监测指标

2015

2020

年均增长(%)或每年比重提高百分点

属性

实际  完成

目标值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69.7

112

10

预期性

第一产业(亿元)

7

10

7.4

预期性

第二产业(亿元)

47.3

75

9.8

预期性

  业(亿元)

42.7

70

10.4

预期性

第三产业(亿元)

15.4

27

12

预期性

地方财政总收入(亿元)

12.06

17

7

预期性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

5.01

7

7

预期性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亿元)

235

300

5

预期性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12.7

22

11

预期性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22.1

24

0.58

引导性

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

7

32

5

新增,引导性

城镇化率(%

52

55

1.1

预期性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0.4

2.4

0.4

新增,引导性

开放发展

私营企业(户)

753

1000

5.8

新增,引导性

引进盟外资金(亿元)

34.18

50

7.9

预期性

绿

植被覆盖率(%

55

60

1

预期性

万元GDP能耗降低到(吨标煤)

6.24

4.83

-5

约束性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20

15

-1

新增,约束性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50

90

8

新增,约束性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78

85

1.4

预期性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5

100

3.0

预期性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9933

45000

8.5

预期性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3639

21000

9

预期性

五年累计新增就业(万人)

1.4

1.6

2.7

预期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

3.5

3.5

-

引导性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85.6

94

1.7

预期性

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

78

100

4.4

预期性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75

100

5

预期性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83

100

3.4

预期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98.3

100

0.17

预期性

第三章  着力扩大有效需求,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积极培育新增长点,扩大有效投资,引导消费扩张,推动经济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

一、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

保持投资规模稳定增长,加快转变投资方式,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努力提高投资效益,力争“十三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00亿元。围绕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强化存量项目投资,积极化解在建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努力扩大新增投资,加强与国家、自治区投资政策的衔接,建立梯次推进和滚动发展的重大项目接续机制,夯实投资后劲。围绕拓展投融资渠道,强化市场主体投资,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项目建设提供多种方式融资,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市政公用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通过组建融资平台、设立基金、支持企业上市、推广PPP合作模式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项目投资建设。围绕调整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突出转型升级投资,加大对传统优势产业的产业链延伸、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投入;突出战略性投资,加大对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农田水利等利长远、强后劲的基础性领域投资;突出社会性投资,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功能、农牧区建设、改善社会民生等兜底线、促公平的保障性领域投入。更加注重提高生产性投资的产出效益,扩大公益性投资的社会效益,促进投资效益稳步提升。

二、有效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

顺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发展趋势,增加信息、家政、养老、健康、休闲、旅游等新型消费业态供给,有效激活消费需求,扩大消费规模。大力开拓农村牧区消费市场。加强农村牧区流通体系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建以大型超市为龙头、苏木镇连锁超市为骨干、嘎查村级连锁便利店为基础的全旗消费市场网络。优化商业布局和服务网点,打造多种业态集聚的消费集中区。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第四章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释放发展活力

一、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按照中央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六个紧紧围绕的总要求,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第一动力,健全、完善现有各项发展制度,以深化改革和创新机制促进发展,加快形成更具活力的发展环境。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全盟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放开投资领域。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的意见,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全社会征信体系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信用记录共建共享。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到2020年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推动规范价格行为,营造良好价格环境,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服务宏观调控转变,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2016年底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建立商事制度新机制。深化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相关改革,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加快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构建完善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严重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即时信息公示、公示信息抽查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稳定企业生产运行,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减少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干预,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二)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体制改革,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机制,形成与政府财力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运行机制。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规范政府融资渠道,完善风险遇警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科学界定财政供给范围,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公共财政支出保障水平。

(三)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方式,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提高服务效能。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理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向社会购买。

(四)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规定,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红线管理制度建设。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符合我旗实际,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合理性的自然资源负债表体系。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配套实施《正蓝旗领导干部任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和《正蓝旗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农村牧区水资源利用管理,把水资源技术监管和嘎查村管理相结合,严格实行水资源合理开发、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确定农业水价,建立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实现农村牧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创新文化和社会事业体制机制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文化单位、社会文化团体、文化企业的关系,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事业,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长效管护和投入机制。健全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建立文化产业平台建设机制,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

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健全中小学素质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推行包括思想道德操行、社会实践活动等在内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健全与国家考试制度相适应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机制。

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以旗级公立医院为重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绩效评价与激励机制、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发展新型城镇医疗服务,鼓励旗级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推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行基本药物制度。

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整合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推进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主体、公办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城乡养老体系建设,有序推进“五保户”集中供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

(六)推进农村牧区综合配套改革

稳定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全面完成农村牧区集体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快国有农牧场体制改革,逐步将国营农牧场系统纳入国家农牧业支持和民生改善政策范围。建立健全土地草场经营权流转和服务管理平台。

二、扩大开放,拓展发展空间

实施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加强与京津冀地区、环渤海地区及俄蒙的联系和协作,搞好产业对接与融合互动,积极主动地承接京津冀、环渤海经济板块的辐射带动,努力提高自身的产业发展水平和对外开放程度,形成区域合作、互动、多赢的格局。

(一)主动融入区域发展

发挥毗邻京津冀地区目标市场优势,立足我旗资源特点、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主动融入京津冀、呼包鄂协同发展和沿海地区发展战略,加强与上述地区的对接共享、协作配合。

(二)推进高水平开放

高起点定位、高标准招商,积极推动“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求多项目”向“求好项目”转变。着力引进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节能环保的龙头项目,加大农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清洁能源产业链、新型建材产业链和“三废”综合利用产业链等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提升上都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档次。

(三)强化载体功能建设

强化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上都工业园区和元上都民族文化特色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研发、咨询、金融等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项目承接能力,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将上都工业园区升级为自治区级的工业园区,将元上都民族文化特色产业文化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四)提升经济外向度

以国家“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为契机,积极融入国际合作,更广泛利用国外资源,拓宽对外交流合作渠道,鼓励支持有实力、有市场的企业“走出去”,加大出口贸易,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开放层次。

第五章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环保优先的理念,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加大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力度,深入推进绿色循环低碳的生产方式,积极推行节约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同步提升,建设蓝天白云、绿草碧水的美好家园。

一、加强生态保护建设

(一)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两个百万亩生态工程,严格执行基本草牧场保护、草畜平衡和禁牧制度,因地制宜,分地施策,切实保护好草原生态。“十三五”期间规划沙地治理230万亩,其中沙源治理工程、造林补贴、林业生态建设103万亩;重点区域绿化1.5万亩;百万亩沙地榆建设工程100万亩;百万亩灌木柳建设工程15万亩;低产林改造6万亩;小流域治理5万亩。全旗实施全年禁牧面积382万亩,草畜平衡面积991万亩,草地改良2万亩,草籽基地3000亩。2020年,全旗植被覆盖率达到60%,产草量鲜重达到150/亩、产草量干重达到60/亩。

1、北部沙地综合治理区:通过以飞、封为主,封、飞、造结合,以灌为主,灌、草、乔结合,带、网、片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恢复和增加林草植被,建设稳定的生态防护体系和沙产业体系。建设重点一是继续搞好浑善达克沙地南缘生态防护体系的续建工程,在巩固、完善、提高的基础上,加强部门配合和项目整合,进一步拓宽建设区域,重点在树草种选择、林草配置上做到科学合理,形成生态经济带;二是以飞播造林为主对浑善达克沙地重度沙化区进行治理建设,把封、飞、造措施相结合,加快治理速度;三是充分发挥沙地优势和资源培育开发潜力,搞好以黄柳为主的灌木造林,建立沙地林沙产业基地。“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任务211万亩,沙源工程飞播造林50万亩,封山育林、封禁保护30万亩,人工造林8万亩(灌木),工程固沙3万亩,小流域治理5万亩;积极推进全盟百万亩沙地榆和百万亩灌木柳建设工程,规划建设沙地榆100万亩,其中沙地榆树疏林封禁保护80万亩,榆树飞播造林15万亩,榆树人工造林5万亩;规划灌木柳种植15万亩。

以加快林沙产业发展,推动农牧民增收为目标,通过项目建设,资源培育,逐步形成生态保护与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良性循环的产业发展格局。一是在农区、农牧交错退耕还林区发展林下药材种植业;二是在牧区着重发展以灌木柳为主的原料林基地和以杨柴为主的灌木饲料林基地的培育及加工利用;三是继续加大开发沙物质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四是依托森林资源、沙地、河流、湖泊在乌和尔沁敖包林场建立森林公园一处,在高格斯台建立古榆树沙地公园一处;五是以国营苗圃为示范,带动个体育苗,发展以针叶树容器苗、绿化大苗、园艺花卉苗木为主的特色种苗业。

2、浅山丘陵治理区:围绕退耕还林和河流治理,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农田,提高农田生产能力,促进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十三五”期间完成低产林改造6万亩,实施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世界文化遗产-元上都遗址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哈毕日嘎镇庆丰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等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3、重点区域绿化:按照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全面抓好重点区域绿化工作。主要包括公路绿化、城镇绿化、村屯绿化和厂矿园区绿化。公路绿化以国道207、510及呼海通道等主要交通干线的绿化、美化为重点,坚持高起点、成规模、上档次;绿化景观与公路等级相匹配;城镇绿化以上都镇东、西出入口、水上公园、哈毕日嘎镇和桑根达来镇绿化为主;村屯绿化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嘎查村、家庭生态牧场建设相结合;厂矿园区绿化主要在厂区、矿区、园区内及其周边范围进行绿化,林草结合,布局合理。建设集景观效应、生态效应、社会效应和区域经济于一体的绿色生态屏障。规划期内完成重点区域绿化15000亩,其中公路绿化8000亩,城镇绿化5000亩;村屯绿化1000亩;厂矿园区绿化1000亩。

(二)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加快上都河国家湿地公园及慧温河自然保护区建设。通过禁止放牧、污染防控、生物遗传资源针对性保护、栖息地恢复等措施,开展重点区域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完善湿地公园保护管理体系。建立湿地生态环境预防监测和保护系统,提升湿地保育与管理能力。开展草原湿地保护与资源利用示范项目,引导可持续利用湿地资源,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恢复湿地功能。到2020年,上都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全部完成,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湿地恢复效果显著,达到湿地保护与利用相统一的目标。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景观和基因多样性保护与恢复力度,完善保护网络体系。加强对濒危动植物种和古榆树的拯救保护,开展对野生动植物的就地保护、迁地保护、野外放(回)归和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强化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与评估。规划建设任务12万亩,依托沙源工程人工造林2万亩(乔木),封山育林10万亩,2020年,重点野生动植物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

(四)加强生态建设成果管护。依法依规保证确权森林、草原实行承包经营,确保承包经营者依法履行保护、建设等义务,推进各项保护制度落实。建立健全生态管护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旗、苏木镇(场)、嘎查村(分场)三级联动管护机制,实行相关部门和苏木镇负责制,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切实加强农区禁牧、京津风沙源治理重点项目区的管护力度,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加强生态管护员队伍建设,明确管护员职责,强化管护员培训与管理,提升管护能力。加强宣传与执法,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二、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一)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推动节能减排、水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建设,统筹推进以大气、水、土壤和矿山环境为重点的污染综合治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电力、冶金、建材等行业水污染治理,继续推进滦河流域水综合防治。加快火电、冶金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污染物减排,逐步削减大气污染排放总量。加强农村牧区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对影响地质环境的新建、在建矿山工程加强监管,切实抓好运输专用线修建、排土场治理、作业区复垦绿化等工作。对废弃矿山采坑实施整合、闭坑治理。加强对矿山周边生态环境、矿山及矿山周围违法占用、破坏草原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依法查处,做到矿山开发与保护治理同步。到2020年,全旗万元GDP能耗降低到4.83吨标煤,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按上级要求逐步削减,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等主要污染物减排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

(二)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坚持“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建筑垃圾、电子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等实行分类管理。优先推进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实现医疗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发展以粉煤灰、石膏、炉渣、冶炼废渣等为原料的新型建材工业,提高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加强社会生活、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工业企业等领域噪声源监管,采用低噪音设备、建设隔音设施等措施,加强固定源噪声治理。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要求,从源头上减少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能源资源和废弃物生产。倡导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实施“资源深加工-消费-回收利用”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构建“煤--建材(新材料)”和“农畜产品加工-副产品-生物制品”循环经济产业体系,重点推进煤--粉煤灰综合开发利用、煤--脱硫石膏综合开发利用、煤--烟气-硫酸就地转化利用、农畜产品加工-废弃物和副产品循环利用、煤--余热回收利用、污水-中水循环利用,以及砂产业循环经济,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挥农牧业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大力推广节水灌溉、集约化生态养殖等循环利用技术。加快建设城镇、农村牧区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完善垃圾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传统再生资源回收,提高回收率。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推广气候变化条件下基于草畜平衡的草原畜牧业发展模式,提高畜牧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水平,增加森林草原碳汇。围绕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气象事业发展,完成正蓝旗“713”数字化天气雷达建设;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装备完善、技术先进、决策科学、作业有力、安全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做好云水资源评估工作,合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科学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不断提高增雨防雹作业效益。到2020年,全旗区域自动气象站总量达到45个,24小时晴雨预报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时效在现有基础上提前7分钟,气象预警信息社会单元覆盖率达到100%

 

       第六章  加快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

 

立足毗邻京津冀城市群承接较大农畜产品消费需求的区位优势,准确把握城镇居民绿色生态消费快速增长的新特征、新趋势,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立以服务京津冀城市群居民消费为主、生态绿色特征突出的新型农业体系,实现农牧业提质增效,农牧民持续增收2020年,全旗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0亿元,年均增长率7.4%;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000元,实现农牧民全面达到小康生活标准。

一、调整种植业结构,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农业向生态、设施、高效农业调整,扩大优质高产高效作物种植面积,突出抓好马铃薯、蔬菜、饲草料等具有较强区域优势和竞争力的特色种植业发展。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增加效益为目标,积极推进特色种植业高产示范区建设。围绕农技推广、良种繁育等,加大资金投入,建设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马铃薯、蔬菜、饲草料生产基地。继续扩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规模,完善蔬菜恒温库和马铃薯贮藏窖等设施建设,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检验监测体系,确保质量安全。到2020年,农作物总播面积控制在30万亩以内,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蔬菜种植面积达到3万亩,其中保护地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饲草料种植面积达到3万亩。播种面积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5万吨。

二、优化畜牧业结构,提升养殖业效益

结合实际,严格控制天然草原牲畜饲养数量,减羊增牛,少养精养,加快调整优化畜群结构,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北部浑善达克沙地重点发展肉牛养殖业;南部低山丘陵地区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的察哈尔羊等毛肉兼用型羊产业;在原有奶牛养殖基础上,以三镇三线为中轴稳定发展奶牛养殖业。

积极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以家庭牧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为重点,通过引进纯种西门塔尔能繁母牛和纯种肉用美利奴种公羊和母羊,大力发展西门塔尔肉牛繁育基地,察哈尔羊繁育基地,坚持政府主导、社会经济组织参与、牧民收益的运行模式,着力补齐短板,完善选育、扩繁、推广良种繁育体系,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重点建设国家级纯种肉牛肉羊育种基地,进一步加大通过冷配,人工授精等技术,扩繁西门塔尔牛核心群和察哈尔羊核心群,提高个体性能,增加养殖效益。进一步规范提升奶牛标准化养殖,达到统一饲养、统一管理、集中饲养标准。完善棚圈、畜圈、储草棚、青贮窖和以水为重点的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逐步实施饲草料基地种植马铃薯退出机制,增加优质饲草种植面积,提高饲草料供给保障能力。到2020年,西门塔尔牛核心群总数达到77个,察哈尔羊核心群达到50个左右。按照生态容量,全旗牧业年度牲畜总数控制在65万头只以内,其中牛30万头,羊控制在35万只。

三、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

推进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有序流转,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牧场、农牧业合作社、农牧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牧业经济合作组织。在抓好土地草牧场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和引导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龙头企业等依法有序成方连片流转土地,形成规模效益。完善壮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分散农牧户按照产业链、产品和品牌组建专业合作社,完善生产设施,扩大产销对接,探索成立联合社。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规模效益、带动辐射能力强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开展直营直供,推动订单农牧业的发展,引导企业与农牧户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加快农牧民增收步伐。到2020年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带动或辐射农牧民达到农牧户总数的35%

 

第七章  做强存量、做优增量,构建多元支撑

的现代工业体系

 

充分发挥全旗资源、区位和产业优势,以满足市场需要和培育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循环经济为抓手,紧紧围绕“四个百亿工程”建设,着力培育壮大电力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带动全旗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十三五”期间,培育引进华仪、中包、富洋等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时,培育1-2家自主创新型企业成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到2020年,全旗工业增加值达到70亿元,年均增长10.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63亿元,年均增长11.2%

一、做大做强电力能源产业

按照煤电一体化发展思路,依托本区域丰富的煤炭资源、水资源及靠近京津唐地区的区位优势及市场容量,继续做大做强电力能源产业。全力推进上都电厂四期建成投产,巩固提升国家西电东送北通道重要电源支撑点地位,成为国家“西电东送”重要能源基地。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发展以风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绿色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产业。依托国家特高压电网建设,加强风电电网消纳能力,实现火电、风电、光电大规模打捆外送,提高发电效率,成为京北重要的绿色能源基地。到2020年,全旗电力装机容量达到654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容量达到504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

二、强化煤电固废综合利用

    全面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依托上都电厂燃煤副产物,积极引进区内外大型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综合利用企业,加强煤电废弃物回收和循环利用,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加快构建煤电废弃物及其副产品循环利用产业链,重点打造粉煤灰、脱硫石膏新型节能环保墙体产业链,推动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规模化、清洁化、专业化发展,“十三五”期间,发展、引进8家左右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年利用消化粉煤灰200万吨,脱硫石膏60万吨,建设成为全区燃煤副产物循环利用综合经济示范基地。

三、提升装备制造水平

抓住国内外产业转移和结构调整带来的重大机遇,利用好全区、全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重点建设工程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市场需求,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经济发展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主动参与京津冀地区产业分工,加快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装备、制造设备和工艺技术,努力打造风机总装、电力辅助设备、光电装备、新型包装材料机械设备制造、航空设备组装生产等装备制造系列,形成规模化、多元化发展格局,促进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成为全盟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2020年,年可生产2-3兆瓦风机300台以上,新型包装材料机械设备100台,风机装备制造及零部件配套设施400套。依托上都支线机场的建设,积极引进航空产业项目建设航空产业基地,力争到2020年,生产组装小型航空设备达到200台。

四、做优做强新型建材产业

依托浑善达克沙地丰富质优的硅砂资源,以仁创砂产业有限公司为龙头,做优做强现代砂产业,加快建设集原砂、覆膜砂、孚盛砂、生泰砂、透气防渗砂、硅砂建材、硅砂生态砂盆等全系列砂技术产品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砂产业园,成为京津唐地区重要的新型绿色建材生产输出基地。进一步拓宽砂产业链,积极开发建设砂主题公园、避暑休闲农场、砂产业大学等砂文化旅游休闲区和科研培训基地。到2020年,引进砂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企业10家。加大对粉煤灰新型建材研发力度,依托宏江环保建材和富洋石膏等骨干企业,全面开发微晶玻璃板材、发泡陶瓷、轻质骨料和石膏粉等新型建材科技产品,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培育壮大新材料产业

积极推进中包集团新技术,利用石灰石、作物秸秆纤维、上都电厂粉煤灰和固体废弃物等材料,生产绿色环保型包装材料和包装运输托盘制造项目,着力打造内蒙古中东部地区新材料包装产业园区,到2020年,新型包装材料年生产量可达到20余万吨,绿色板材包装托盘40万只。

六、提高农畜产品加工转化深度

充分发挥绿色无污染的农畜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全旗地方特色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努力提高农畜产品精深加工转化率及综合利用水平。重点发展乳、肉、饲草料、蔬菜等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建立牛羊肉追溯体系,加强绿色食品认证、地理标志登记及原产地保护工作,打造自治区乃至国家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加工输出基地。重点扶持内蒙古西贝汇通牧业有限公司、上都牛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长虹乳制品厂等企业,提高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2020年,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

(一)乳业加工领域。元上都民族文化特色产业园为载体,充分挖掘深厚的蒙元文化底蕴,发挥“察干伊德文化之乡”的优势,利用浩乳得(奶豆腐)、乌日穆(奶皮子)评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契机,依托独特的乳制品生产工艺,加快构建原奶-巴氏杀菌乳、酸乳、酸马奶等低温产品;原奶-乳粉、超高温灭菌乳、乳饮料、功能性乳制品;原奶-地区民族特色乳制品三大产业链,推动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等方面形成核心竞争优势,协调推进民族乳制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全旗乳业产业化进程。到2020年,鲜奶加工转化率达到95%以上。

(二)肉类加工领域。在巩固扩大已有企业生产规模的同时,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肉类加工企业和先进的屠宰加工设备、工艺,加快构建肉制品生产-肉制品初级加工及精深加工及骨血脏器加工产业链,努力提高高端牛羊肉市场占有份额,提高全旗肉类就地转化增值能力。到2020年,肉类产品生产能力达到4万吨,其中牛肉达到3万吨,羊肉达到1万吨;肉类精深加工转化率达到90%。

    (三)蔬菜及油料杂粮加工领域。依托靠近京津冀经济圈的区位优势,大力开发以油料杂粮为原料的方便食品、保健食品等系列产品,积极发展以马铃薯为主的蔬菜深加工,推进生产、保鲜、储运、加工一体化经营,以常规蔬菜和大棚反季节蔬菜为重点,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培育形成以京津冀地区为主要市场的蔬菜及油料杂粮生产加工集聚区。

(四)饲草料加工领域。围绕全盟、全旗畜牧业发展要求,大力发展青贮、草颗粒、专用饲料、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加快建设规模化饲料加工业基地及储草基地建设力度,集中建设饲草储备库,分步建设储草棚,为舍饲畜牧业和集约化畜牧业提供充足的饲草料保障,提高抗灾减灾能力。

第八章  加快服务业发展,助推经济结构优化

以优化服务业结构和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为核心,积极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升级,加快培育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文化旅游业、商务服务业和物流业为突破口,大力拓展服务业功能、优化服务业空间格局,建立与现代工业体系相配套、与城镇化进程相契合、与城乡居民生活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超过27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24.2%,城市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创新兴服务业加速发展,建成独具特色的生态城市。

一、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信息化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深化专业化分工,加强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快新兴行业培育,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速发展。

(一)物流业

健全现代物流体系依托全旗特色资源、交通区位优势,抓住建设电力能源基地、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基地的有利契机,着力构筑服务京津冀、联动呼包鄂沈(阳)物流网络体系,打造区域性重要现代物流中心。到2020年,全旗货运量达到3000万吨,货运周转量达到100亿吨公里,培育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大型综合物流企业2家,形成1-2个具有国内知名品牌的大型综合性第三方物流企业。

完善现代物流网络。围绕中心城镇、重点苏木镇、上都工业园区,形成以上都物流园区为核心,以桑根达来物流园区和黑城子物流园区为重要节点的“一核两区”物流产业格局,带动全旗物流业联动发展。围绕城乡商贸服务发展需要,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加快建立与商贸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高效通畅、协调配套的现代商贸物流服务网络,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要。围绕农牧业生产,重点构建以农畜产品、农牧业生产资料和农机为重点的涉农涉牧物流网络。

培育壮大物流企业。以上都物流园区、桑根达来物流园区、黑城子物流园区为依托巩固提升力通、宏泰、顺丰物流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引进区内外龙头物流企业,利用其资金,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物流技术,参与全旗物流业发展。充分利用公共信息资源,构建全旗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逐步与全国信息平台对接,提升全旗物流业整体水平。鼓励社会资产、物流资源和优势资本向骨干物流企业集中,培植发展第三方物流。

(二)金融业

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引进金融机构步伐,实现市场主体多元化。积极引进独立法人、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在我旗设立分支机构。发展壮大中小金融机构,探索建立地方控股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农贷组织,积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小额信贷,强化融资功能,缓解农村牧区和中小企业融资矛盾。培育信用担保体系,推动社会资金进入信用担保领域,积极开展“助保贷”金融业务,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加大诚信社会建设力度,加强个人及企业征信系统建设,推行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提高中小企业信誉度。加强金融监管,提高金融业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大力整顿违规金融行为。

(三)商务服务业

以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中介咨询等为重点,大力发展商务服务业。围绕建设“数字蓝旗”,加快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在全旗各行各业的普及应用。充分利用正蓝旗成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有利时机,全力推进电子商务工程,建立1个旗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重点培育一个县域电子商务平台,以117个嘎查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和“十个全覆盖”全民连锁超市为平台,辐射带动农区10公里、牧区20公里范围,建立60个基层服务站点,并在各苏木镇场所在地建立多功能服务站,实现对嘎查村100%辐射率;建设旗级仓储配送中心2个、重点苏木镇仓储配送中心1个、重要物流中心1个;建设产品包装分拣中心,使农畜产品提档升级,向上整合我旗社会物流快递资源、向下对接服务站点网络,破解农畜产品上行“最先一公里”、工业消费品下行“最后一公里”配送难题。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市场运行中的服务、公证、监督作用。积极引进、培育咨询企业,为企业提供资产评估、安全检测、决策咨询以及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各类咨询服务。强化行业协会建设,建立和完善中介服务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信息服务业

发展大数据服务业,积极建立大数据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物联网信息服务业,积极培育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物流信息服务、移动互联网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等新兴信息服务业,推进“互联网+”发展模式,推动信息服务业向中高端发展。加强信息运营部门业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扩大信息资源共享范围,拓宽信息服务领域。

二、提升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围绕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增加服务有效供给,扩大服务消费需求,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

(一)文化旅游

依托草原旅游资源优势和深厚的蒙元文化底蕴,围绕体现蒙元文化、草原特色和时代气息的主题,完善全旗“一核、两点、五景区”旅游空间布局,构建以草原生态风光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民俗风情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为主体的旅游网络体系,努力建成旅游形象鲜明、产品特色突出、产业结构合理、环境优美舒适、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全国知名草原文化旅游胜地。2020年,元上都遗址和元上都遗址博物馆成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国家4A级旅游景区2处,年接待游客220万人次,实现旅游相关收入30亿元。

“元上都遗址”为核心,打造“一核、两点、五景区”,一核:以元上都遗址及元上都遗址博物馆为中心,打造集上都湖原生态旅游牧场、忽必烈影视基地、元上天地蒙元文化旅游景区、五一种畜场特色小镇为一体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核心区。两点:上都镇旅游综合服务点、桑根达来镇旅游服务点;五景区:乌和尔沁敖包森林公园景区、慧温河湿地草原生态景区、浑善达克沙地运动休闲景区、高格斯台沙地疏林草原景区、上都航空和汽车越野现代运动体验景区。

深入挖掘蒙元文化的发祥地、草原文化聚集地和多民族文化交汇地的内涵及历史人文价值,加大文物征集和考古发掘力度,丰富元上都遗址博物馆、·赛音朝克图纪念馆和察哈尔盟第一党支部纪念馆馆藏文物,提升博物馆服务社会能力,将其打造成为蒙元文化、蒙元历史及察哈尔文化的交流基地。大力提升“元上都遗址”品牌影响力,建成全国乃至世界蒙元文化展示、传承、体验中心和草原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基地。

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共同开发区域旅游精品线路和特色项目,与周边旅游区联手打造跨区域旅游线路,推动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深入开展各项旅游展示活动,进一步办好中国·元上都文化旅游节、皇家奶食节、骆驼节、赏花节、摄影节等民族文化活动。积极引进航空产业项目,建设航空驾校、航空俱乐部,开展飞机模拟体验、空中看草原、空中看元上都遗址、空中探寻两都中轴线等特色项目。借助2022年冬奥会,以草原民俗风情文化为依托,促进草原观光游和体验游融合发展,开展冬季冰雪、春秋摄影写生等四季旅游项目。

加大对“牧人之家”建设和扶持力度。通过规范引导、项目扶持、标准户示范、特色建设、税收减免、日常监督、常态化服务等途径,培育温馨、安全、卫生、诚信的星级“牧人之家”。

推动旅游购物产业化发展,加快旅游富民工程建设,带动城乡居民就业增收。加快开发生产地区特色和民族风格的旅游纪念品,推进高附加值旅游产品的规模化经营,建立健全以宗教、民族文物复制品生产销售及民族民间艺术品开发为主体的工艺品设计、制作、展演、营销产业链。

加强“互联网+”旅游业的融合发展,以信息化助力全旗旅游智慧化,促进全旗旅游业转型升级。

规范旅游市场。贯彻落实《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加强旅游业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测预警机制、人才培养机制、专业化服务机制、游客投诉反馈机制等四大运作机制,改善旅游业发展环境。 

(二)商贸服务业

以中心城镇为重点,完善商业网点布局,全面推进商业中心区、特色商业街建设,建立适合不同层次消费需求,购买方便、结构布局合理的商业网点体系。通过民族特色产品的连锁经营、品牌直销、电子商务、电话订购、大规模定制化营销等多种模式,打造正蓝旗民族特色商贸服务业品牌。

围绕电力能源、建材、农畜产品等优势行业,在上都镇区配套建设生产资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专业市场,在桑根达来镇、哈毕日嘎镇、黑城子示范区建设规模化、辐射力较强的绿色农畜产品专业市场。到2020年全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2亿元,年均递增11%。全旗连锁经营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35%以上。

(三)社区服务业

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出发点,整合社区资源、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社区服务产业化、社会化、网络化,构建与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区服务业。到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标准;全旗居民家庭健康档案达到92%;社区服务覆盖面达到居住人口的100%

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和网点建设,促进社区服务设施对外开放。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兴办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物业管理、文化娱乐、康体健身、医疗护理等便民利民社区产业,逐步形成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现代社区服务业机制,引导和扶持社区服务企业做大做强。

(四)住宿餐饮业

努力提高现有酒店管理与服务能力,提档升级。积极引进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的企业,以个性化服务为导向,开发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方式,发展在线服务、网络预订、网上支付、自助订房结算等网络营销方式,满足不同层次消费群体

延长餐饮产业链,扩大餐饮消费市场。继续支持现有初具规模的餐饮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提升档次。引导餐饮企业实现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餐饮从业人员服务水平。抓好餐饮行业和餐饮企业的文化建设,丰富餐饮品牌文化内涵。

第九章  加强城乡统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富民为本、以城带乡、共同发展”思路,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动产城融合发展,提升城镇综合功能,构建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绿色低碳、文明和谐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体系。加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以规划引领城镇布局和建设,完善现有城乡规划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合一”。合理确定城镇功能定位、人口规模、开发边界和保护性空间,构建和优化旗域“一核八点、两横两纵”的城乡空间结构。

(二)推动产城融合发展。统筹产业与城镇间的功能分隔与融合,引导产业集聚区向城镇及周边集中,城镇公共服务向产业集聚区延伸覆盖,构建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积极发展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社区服务、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就业支撑与人口集聚相协调。

(三)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协调推进综合交通、供排水、供热、供气、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便捷畅通、高效运转的城镇基础设施网络。优化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规划城镇商业网点,打造城镇便捷生活服务圈。加强城镇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提升城镇绿色智能化发展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发展的意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提高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优化物业服务市场和发展环境,规范物业服务标准,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快培育一批综合实力较强的物业服务企业,努力构建业务完备、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管理规范的物业服务新体系。

(四)推动农村牧区人口转移。通过建立以居住证为主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实现城镇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全覆盖。加强和完善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农牧民进城落户促进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牧民土地和草场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大转移人口教育培训力度,完善人口转移就业管理。推动草牧场经营权长期流转,推进农村牧区规模经营,提升人口转移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55%

二、扎实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一)加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按照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十个全覆盖”要求,加快嘎查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突出民族、地域、历史、文化等特色风貌,构建人口合理集聚、产业支撑有力、功能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和谐、管理科学民主的新型农村牧区。

(二)提高农村牧区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全力推进危房改造、安全饮水、街巷硬化、电力村村通等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农村牧区嘎查村文化室、标准化卫生室、便民连锁超市、广播电视基本全覆盖,苏木镇和嘎查村水泥路通畅率达100%。加强人居环境治理,制定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意见,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开展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卫生厕所改造、绿化美化亮化等综合整治。加快发展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和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建立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可持续筹资机制,同步提高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规范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农村牧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第十章  民生优先,推动发展成果共享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四个切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具体要求,以精准脱贫为落脚点,突出政府、市场和社会主体作用,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实施“五个一批”脱贫攻坚计划,“十三五”期间,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生态保护和社会保障扶持,完成4102人贫困和贫困边缘人口的稳定脱贫。到2016年底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区贫旗摘帽,实现贫困户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到2020年与国家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统筹运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实现精准脱贫致富。加大专项扶贫力度,实施“三到村三到户”项目,2016—2017年计划覆盖21个嘎查村,2018—2020年每年再覆盖10个嘎查村。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每年发放贷款5000万元,对全旗117个嘎查村(分场)的农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扶贫龙头企业进行扶持。加大劳动力培训力度,以农牧业生产实用技术、向城镇第二、三产业转产就业的实用技能以及扶贫开发业务知识为主,五年累计培训1500人左右;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搬迁安置国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47人;推进教育扶贫工程,落实低保家庭大学生入学资助政策,对具有正蓝旗户籍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的新生,考取普通高校本科类的一次性资助4万元,考取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开展旅游扶贫工程,辐射带动350人左右贫困人口脱贫;实施电商扶贫工程,通过“上都域购”和“上都在线”等网络平台建设,促进农牧民特别是贫困户的农畜产品进入线上销售,增加农牧民收入,覆盖60个嘎查村左右。加强行业扶贫支持。对117个嘎查村继续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完善住房、街巷硬化、安全饮水、通信等基本生活保障;加强保障救助扶贫,使扶贫开发与农牧区低保社保政策有效衔接。强化社会扶贫合力。开展领导干部联系嘎查村工作,加强党政机关定点帮扶。引导社会帮扶,鼓励社会捐助,促进非公企业扶贫,探索建立村企结对帮扶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和实施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

二、抓好就业创业

把扩大就业作为改善民生、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加快就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和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财税政策,发展创业服务、建设创业园区等政策举措,最大限度释放各类市场主体的创业活力。实施重点项目拉动就业机制,加强人才招聘和职业培训等公共服务与重大项目建设的对接。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的就业潜能,积极发展适度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物流业、商务服务业、旅游业和社区服务业,大力开发社区公共管理以及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全面建设元上都民族文化产业园就业创业基地,非物质性遗产再就业基地,完善功能强化服务,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帮助3000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创业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三、促进居民增收

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健全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长效机制和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优先安排医疗、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帮困支出,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文化旅游业,提高农牧民经营性收入。严格落实农牧业补贴制度,逐步提高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增加农牧民转移性收入。鼓励多种形式的农村牧区土地、林地、草牧场合作,引导农牧民以土地、林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入股,通过租赁、联营等形式增加农牧民的财产性收入。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和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更加注重公平与共享。“十三五”期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长,到“十三五”期末实现全覆盖;全面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启动实施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实现统筹范围内医疗保险即时结算。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体制,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努力形成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的社会保险体系。推进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在上都镇和乌日图逐步建立符合农村牧区养老日间照料中心,满足日渐增长的养老需求。逐步建立老年护理制度,培育专业服务队伍,探索医养结合的养老新模式,稳步提升养老保障和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增加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的社区老年文体活动,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到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以上。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两个体系”建设为核心,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和康复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和九年义务教育为目标,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第十一章  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社会事业更加进步

把社会事业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围绕人民群众需求,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做好民政、人口和民族宗教工作,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推进,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要求,把科技进步与产业转型升级、改善民生相结合,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创新水平。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构建创新载体。以上都循环经济产业园、元上都民族文化特色产业园、正蓝旗思赫腾农牧民及大学生创业孵化器为载体,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园区和企业集聚;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扶持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加快发展。完善创新体制机制,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和政策环境,打造众创空间,增加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实现创业创新便利化。

二、推进教育现代化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统筹发展各类教育。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巩固提高特殊教育事业,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到2020年,3-5周岁幼儿园入园率达9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高中毛入学率达到94%,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入学率达到93%;大力推进民族教育精品学校建设工程,积极开展民族特色课程,推进民族教育均衡科学发展,到2020年,民族小学、初中入学率均达到100%;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继续做好正蓝旗蒙古族高级中学工作,完善专业设置,增强中等职业教育针对性,到2020年,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比达到6:4。努力完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继续做好成人教育,加大培训力度,完善远程教育信息化网络,提升基层农牧民文化水平。加强教研队伍建设。以学习、培训相结合,构建学习型、研究型队伍,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打造有效课堂;健全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完善优秀教师引进机制,配齐各阶段、各学科专任教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师资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提升信息化教育水平。稳步推进教育改革创新。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改革,完善现代学校制度,扩大旗内外教育合作交流,促进教育资源共享。

三、加快文化体育广电事业发展

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文化体育广电事业加快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加大文化体育中心、文化站、文化室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公益性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等场馆(池)建设,到2020年,实现一苏木一文化站、一村一文化室目标,旗图书馆达到国家县级二级馆标准,建成一个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的综合性体育馆,乌兰牧骑创作完成一台以传承和弘扬蒙元文化为主题的歌舞剧,积极申报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每年深入基层演出不低于100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制定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方案,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基金,建立并完善两级非遗名录体系,到2020年,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个。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培育1-2家自治区级以上文化产业基地,发扬传承“中国察干伊德文化传承基地”、“中国蒙古语标准音示范基地”的品牌优势。通过文化产业包装,把“阿斯尔音乐”“察哈尔婚礼”打造成为特色文化旅游精品。传承和发扬那达慕、祭敖包、祭天、祭火、烤全羊等民俗活动。大力发展民族体育事业,积极开展蒙古族“男儿三艺”、贵由赤、喜塔尔、金沙嘎等竞技比赛,打造“运动正蓝旗”。在哈毕日嘎镇、赛音胡都嘎苏木、宝绍岱苏木、扎格斯台苏木地形特殊区及边远地区建设地面数字直放站4处,解决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覆盖问题,到2020年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8%以上。

四、提高居民健康保障水平

(一)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以旗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以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嘎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以正蓝旗医院住院部医技楼综合扩建项目、妇女儿童健康检查建设项目、正蓝旗蒙药制剂标准化建设项目等为重点,推进旗医院、蒙医医院、妇幼保健所三家医院基础设施和功能提升建设,完善上都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三所苏木镇卫生院项目建设,提升正蓝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水平。进一步推进嘎查村卫生室综合建设,力争“十三五”期末达到90个,每个嘎查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设施配备得到完善。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探索研究分级诊疗标准,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健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有效投入保障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在苏木镇(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疗质量、服务能力提升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创建自治区级“群众满意卫生院”、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推进蒙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抓好蒙医院及苏木镇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蒙中医科、嘎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蒙中药房建设,健全蒙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大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提升蒙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蒙医康复中心及心身治疗(互动心理治疗)中心,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蒙中医保健服务体系。加强蒙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完善师承教育制度。加强蒙医药文化建设,扩大蒙医药文化的影响力。

(三)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应急救治、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加大居民健康教育力度,建设上都镇全民健身中心,完善苏木镇场、嘎查村社区全民健身场所和设施配置。到“十三五”期末,全旗80%的苏木镇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0%的嘎查村社区建有相对齐全的公共体育设施。

五、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突出抓好基础教育、劳动力培训、人才引进等工作。重点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加大人才政策创新和人才结构调整力度,认真落实人才优先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引进教育和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力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人才流动配置和促进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人才库建设工作,挖掘各类人才,为全旗经济发展提供可用之才。加强公共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部门专业化管理,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

六、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一)加强人口管理。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启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健全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加强健康教育、优生咨询、孕前筛检等服务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推进“数字计生”建设,构建人口计生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高人口信息采集、管理和使用水平。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到2020年,全旗常住户籍人口达到9万人,出生率保持在10‰,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5‰,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

(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深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加强妇女劳动保护、社会福利、卫生保健、法律援助等工作。抵制歧视妇女就业的行为,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儿童成长环境,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消除对女童的歧视。

  第十二章  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发展支撑

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安全高效的现代基础设施,提高支撑区域经济发展能力

一、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以完善城镇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推进城镇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和延伸配套,提高城镇承载力。优化城镇路网结构,启动建设南片区和工业园区道路骨架,将上都镇城区原有道路向南、西和东部延展,形成“八横五纵、一环五个出口”的道路架构。实施城镇亮化工程,推进城镇路灯改造和广场、公园、主要街道建筑的灯光装饰及景观亮化,到2020年,上都镇、各苏木镇所在地道路亮化率分别达到100%8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以上。加快推进城镇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到2020年,完成30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积极优化配置热源布局,推进热源建设,加大供热管网改造和新建力度,重点推进上都电厂余热余气供热项目,到2020年,上都镇集中供热率提升至75%,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重点实施天燃气入城和管网铺设改造工程,到2020年,上都镇天然气通气率达到60%以上,哈毕日嘎镇、桑根达来镇居民通气率达到15%。加强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和循环再利用,重点完成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启动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到2020年,污水日处理总量达到1万吨,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完成桑根达来镇、哈毕日嘎镇、五一种畜场等8个苏木镇(场)的垃圾填埋场建设,到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日清运和处理能力达到220吨以上。“十三五”期间,完成哈毕日嘎镇、黑城子、五一种畜场供水工程和上都镇给水扩建工程。

二、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以完善全旗交通网络和融入区域交通体系为发展方向,以铁路、公路、机场运输通道建设为重点,构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铁路方面,加快推进锡林浩特至正蓝旗至崇礼进京客运快速铁路建设,加大既有铁路提速改造力度。公路方面,以提高公路路网等级和通达深度为目标,以贯通苏木嘎查、旅游通道和产品运输通道为重点,加快推进正蓝旗至正镶白旗一级公路,打通正蓝旗向周边旗县公路,推进苏木镇道路改造升级,完成137条、总里程1100公里的嘎查村公路建设升级项目,加快实施五一种畜场-慧温段、S105线-小扎格斯台淖-元上都遗址等总里程210公里的旅游公路,大力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到2020年,全旗农村牧区公路总里程达到2000公里,通嘎查村公路率、街巷硬化工程覆盖率、通嘎查村公路硬化率均达到100%,打通向阿巴嘎旗、正镶白旗、太仆寺旗、克什克腾旗等周边旗县的嘎查村公路,公路网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机场方面,全面建成上都支线机场并投入使用。

三、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

电网建设。以完善旗内主网架结构和提高输送能力为重点,加快电网建设与改造,优化电网布局、推进智能化电网建设,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稳定性。“十三五”期间,新建35千伏变电站2座、110千伏输变电线路250公里、35千伏输变电线路175公里,改造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线路1024公里。稳步推进农网改造升级,提高供电可靠性,有效解决电网安全供电等问题。

通电建设。加快新能源网电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力争完成1839户风光互补升级改造工程,实现苏木镇嘎查全部通电。

四、健全水利保障体系

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创新运行管理机制,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地下水监测,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重点加快元上都遗址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建设,实施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抗旱应急水源等重点工程,重点加快哈毕日嘎镇庆丰河防洪、七大队村山洪沟和卓伦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及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水利水保工程,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对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提高抵御洪涝、干旱等灾害的综合能力。加强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饮水安全工程覆盖率达到100%。

五、加快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筑覆盖全旗的高速宽带网络、骨干交互网络和公用数据传输平台。加快电信网、广播电视网、新一代互联网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光纤宽带网络,提高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覆盖面,通讯有效降低网络资费。推进光纤到户进程,新建区域直接部署宽带网络,加大已建成区改造力度,提升光纤接入水平。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到2020年,苏木镇场所在地宽带网络实现全覆盖,国省干线通讯信号实现无缝隙对接。搭建农村牧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整合涉农涉牧信息资源,实现农村牧区信息应用一站式服务。加强社会保障、交通管理、社区管理、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等信息综合运用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广、功能全、接入便捷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打造“智慧正蓝旗”。

第十三章  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十三五”期间继续大力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按照“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突出抓项目”的总体要求,依托资源及独特的区位优势,以电力、新能源、建材、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及物流业等重点方面为突破口,全力抓好重点项目的落实与推进工作,保持全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持久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十三五”期间拟建设重大项目210项,计划五年累计完成投资300亿元,集全力重点推进:电力项目:上都发电厂四期2×66万千瓦机组工程争取建成投产。新能源项目:正蓝旗国电龙源、华电、华仪二期各10万千瓦风电项目争取建成投产;晨华5万千瓦、鑫景5万千瓦、坤宇5万千瓦、穆勒四通3万千瓦、泰铭3万千瓦、昕泽2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争取建成投产。交通项目:锡林浩特经多伦至丰宁进京铁路、锡包铁路提速改造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营,协调推进锡林浩特至张家口客运专线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加大旅游公路、旗县级公路、嘎查村道路建设力度;正蓝旗上都支线机场建成并投入使用;打造交通枢纽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中包新型包装材料生产、仁创硅砂利用重点实验室等项目建成投产。冶炼项目:锐钛矿采选项目有突破性进展。建材项目:富洋脱硫石膏加工新型建材、鹤恩环保建材城等项目建成投产。装备制造项目:华仪风机装备制造及零部件配套设施、穆勒四通电气设备、新能源汽车车用电池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农畜产品加工项目:西贝餐饮原料生产基地、上都牛肉深加工、杰林利木赞牛加工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善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垃圾填埋场、地下管廊等设施建设。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全力将元上都遗址打造成为国家5A级文化旅游景区;以内蒙古忽察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着力打造正蓝旗文化产业基地;积极推进亚洲巴哈越野汽车拉力赛基地项目建设。物流园区项目:建设上都镇、桑根达来镇和黑城子物流园区,将正蓝旗建设成为辐射内蒙中部地区的重要物流集散地。航空产业基地项目:航空驾校、飞行俱乐部、飞机模拟体验、小型航空设备生产组装。

第十四章  依法治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构建统一、协调、高效的公共安全维护体系,建立健全民主法治机制,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健全民主法治

全面推进依法治旗,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规范行政决策权限和程序,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要求,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政府服务法治化,明确政府服务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限等事项,并纳入行政电子监察,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保证公正司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加强阵地建设,加快推进法治文化宣传广场建设。

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深入实施平安创建工程,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动态化、全覆盖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预防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培育发展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社会中介、志愿团体等新型基层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参与社会管理,构建政府、非政府社会组相互合作的公共服务体系。拓展反映社情民意渠道,健全社会利益表达、平衡、调整的协调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构建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保障安全生产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善政府安全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控制考核指标体系,严肃事故责任终究,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强化源头治本,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健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加快安全科技研发与成果应用,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创新监管监察方式,提升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处置重大生产安全突发事件指挥与联合行动机制,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加强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围绕抓质量、强监管、优服务,加强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促进全旗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医疗质量、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提高食品药品公共安全水平。建立健全质量技术监管分级管理体制,强化检验检测、计量、信息化等技术手段,针对生产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广的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制定完善培育名牌计划,全面推进“质量兴旗”战略。围绕奶制品、蒙古包等民族特色传统产业,加大质量监督监管,确保区域性重点产品合格率达到90%以上,区域产品经营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推进特色农牧业、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标准体系构建,搭建起服务社会的标准化信息查询平台。加强技术机构建设,针对全旗产业发展、新产品开发,建设符合全旗企业需求和产品特性的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标准业务用房,扩充检验检测项目,扩大检验检测覆盖范围,全面提升检验检测服务水平和质量,为推动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完善食品药品行政管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监管网络,加强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及餐饮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素质。完善和加强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使食品药品检测技术水平显著提高。逐步配齐执法稽查队伍,按照“一乡一所”的原则,全面推进苏木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建设。搭建产品质量风险预警、食品安全动态监管、质量信用等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质监信息化水平。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群防群控作用,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五、加强人防工程体系建设

加强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准军事化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人防综合实力。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体系建设,重点加强结建防空地下室工程、防空防灾人口应急疏散基地、医疗救护工程等建设,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加大人防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人防“一网四系统”建设,提高人防建设科技含量。深入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第十五章  保障措施

 

围绕全旗“十三五”时期规划目标与建设任务,提升规划实施保障能力,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环境,更好地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的根本保证。各级、各部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践行“三严三实”,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改革开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狠抓落实,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实现更有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完善规划体系

围绕规划纲要,配套专项规划,作为指导特定领域发展、重大项目审批和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等的依据。加强规划纲要指导作用,确保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相衔接,本规划与各级各类相关规划相衔接。妥善处理各级各类规划与全旗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关系,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三、建立规划落实机制

以推进规划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完善和实施专项规划,明确专项领域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安排,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明确规划实施步骤,划分实施阶段,加强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目标考核体系的紧密衔接,根据规划逐年分解主要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形成中长期规划逐年落实、动态实施的机制。

四、组织重点项目和工程实施

建立分类指导的项目实施机制,实行重大项目建设的分类指导。公益性项目由政府组织实施;经营性基础建设项目,政府积极支持企业作为运作主体;竞争性产业项目,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政府提供服务。完善重大项目储备机制,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研究提出新建设项目,强化基础设施、科教文卫、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储备。

五、强化监督指导

建立有效的规划实施预警和保障机制,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工作。引入社会机构评估等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规划评估的准确性和广泛性。完善政府与企业、民众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及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和透明度,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自觉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十三五”规划是引领全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规划。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旗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斗,开拓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正蓝旗“十三五”规划纲要名词解释

 

    1、“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2、“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3、“五个一批”:产业扶持脱贫一批、转移就业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保护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4、“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即稳定实现农村牧区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即保障贫困户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

5、“互联网+”:以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部门的扩散、应用过程。

6、“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7、“助保金贷款”业务:指政府有关部门与合作银行签订“助保金融资”业务合作协议,开展产业链、商业圈、企业群融资业务,对纳入合作范围的“中小微企业群”的企业提供授信,且由申请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互助保证金及政府提供风险补偿抵押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的授信业务。

正蓝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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