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黑城子示范区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06 | 发文字号:锡黑管字〔2024〕42号 | ||
发文机构:黑城子示范区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黑城子示范区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4-05-15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5-15 11:22: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黑城子示范区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压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森林草 原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切实推进示范区生态安全工作力度,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正蓝旗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以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制责任体系和建立以各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和主任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制责任体系,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二、建立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示范区级林草长由示范区党委书记担任,副林草长由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担任。根据示范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等生态资源分布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示范区划分 5 个责任区域,每名包联领导负责一个责任区。
(二)林草长职责
示范区级林草长负责组织领导示范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有关政策和决策部署,对示范区林长制责任落实和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调度组织编制辖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规划;研究解决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管委会负责责任区域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工作,指导督促责任区域居委会级林草长全面履行职责。推进完成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沙化土地治理面积等重要指标任务;全面依法保护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依法调解居委会林地、林木 和草原权属争议纠纷,维护林权权利人和草原承包经营权人合法权益,监督其履行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义务。及时制止、查处违 法违规占用、破坏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行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加强森林草原湿地
资源保护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林地、草地转为建
设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
林草原湿地资源管护。优化基本草原划定,完善基本草原保
护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严格执行禁牧休牧轮
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采
伐限额。加强公益林管护,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推
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二)加强生态修复和沙化土地治理。因地制宜、分类
施策,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实施草原生
态修复治理工程。以自然恢复为主,重点推进中度、重度退
化沙化放牧场和打草场生态修复治理。抓好野生草种抚育,
加强天然优质种质资源保护。以农防林、退耕还林、通道林,实 施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项目,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综 合效益。
(三)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落实森林草原资源
灾害防控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加
强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提升装备水平,增强预警、
监测、应急处理和扑救等综合防控能力。将森林草原有害生
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健全联防联治机制,加强野
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控,加强重大新发突发有害生物危害和外
来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加大绿色生物防控力度。
(四)完善森林草原湿地监测监管体系。全面加强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滥采乱挖、毁林毁草毁湿开 垦、乱占林地草原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各类破坏森林 草原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基层管护能力建设。逐地逐片落实林草长和
生态护林员责任,加强林草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严格对照旗林长制组织体系框架,成立示范区、居委会两级林草长,形成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层层抓落 实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对林草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
建立问题督办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单,责令限期整
改。要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制考核,将林草长制工作
纳入示范区管委会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健全森林资源保护与林草长制绩效考核考评体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引导。要强化对林草长制工作的舆论宣传,在醒目的地方竖牌立碑,设置管护标志,设定林草长公示牌,标明范围、面积、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要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各居委会在推进林长制过程中,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示范区管委会。示范区林长制办公室每年 12 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至旗林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