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背景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始终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立了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的“占补平衡”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由于种粮收益低等原因,近年来耕地“非粮化”问题日益突出,大量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经济作物、苗木林果,甚至挖塘养鱼等,在一定程度上威胁了国家的粮食安全。
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均将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核心和重点,而对农用地内部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之间的转化缺乏制度性的约束,导致实践中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现象大量存在。
在此背景下,202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作出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2021年9月1日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更是首次在法规层面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作出规定,明确“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进一步拓展了土地用途管制的重点和内容。
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首次提出耕地“进出平衡”的概念,对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的,要实行耕地“进出平衡”。
二、《方案》的总体要求
《方案》明确统筹安排正蓝旗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明确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和年度内落实“进出平衡”的安排,确保正蓝旗2023年实现耕地“进出平衡。
三、《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
第一部分,配合做好由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盟自然资源局直接开展的关于耕地进出平衡落实工作。正蓝旗人民政府是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耕地“进出平衡”工作,负责耕地“进出平衡”项目立项、资金落实、组织实施和验收等。
第二部分,做好旗级开展的耕地保护进出平衡落实工作。旗自然资源局开展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方案。正蓝旗自然资源局是耕地“进出平衡”项目实施的牵头单位,负责牵头正蓝旗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项目验收等工作。苏木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自然资源、林草、农牧、水务部门负责耕地“进出平衡”项目选址、论证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形成合力,依据各自职责,有效推动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全面实施。
四、对贯彻落实《方案》的要求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落实资金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宣传培训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安排。明确旗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调机制,明确任务要求,保障工作经费,落实责任分工,高效优质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