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2023年全盟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民政发〔2023〕3号)
《锡林郭勒盟“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为切实帮助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改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
三、主要内容
《2023年正蓝旗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主要有工作目标、实施程序与受益对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四大内容。
(一)“工作目标”:全旗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补贴,自愿申请,个性服务方式对我旗1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二)“实施程序”:一是旗民政局成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专班,负责项目改造方案审定、监管、验收等工作。对全旗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全程进行督促指导,适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度,并聘请养老服务专业组织统一开展竣工验收。二是各苏木镇场初步筛查当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受益对象,旗民政局聘用第三方养老服务专业组织对申请对象家庭提供评估服务,组织实施改造项目。三是受益对象户籍应在本旗范围内,且长期在本地区居住,自愿申请,结合实际在《锡林郭勒盟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附件1)范围选择改造项目,超出部分自费。四是受益对象申请改造的住房需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受益对象长期居住的公租房、廉租房可纳入改造范围。
(三)“受益对象”包括:1.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家庭(特困人员);2.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对符合上述条件的80周岁以上高龄、失能、留守、残疾老年人纳入改造范围;尤其老年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纳入改造范围;对已列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的不重复享受。
(四)“实施步骤”:以动员部署、自愿申请、评估服务、项目施工、检查验收等程序进行。
正蓝旗民政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