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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正蓝旗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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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各工作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内防指医控发〔2021〕6号)《锡林郭勒盟新冠肺炎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机构设置及组成人员的通知》(〔2021〕46号)和《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成立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正蓝旗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班工作方案

2.冷链食品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3.冷链食品工作专班办公室人员名单

 

正蓝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

 

正蓝旗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班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新冠病毒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63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112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内防指医控发〔2021〕6号)和《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指导全旗快速、有效、精准开展本地新冠病毒疫情通过冷链食品输入和传播的防控工作,在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框架下,成立全旗冷链食品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加强全旗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做好 “人、物、环境”的定期核酸检测和规范消毒工作,做好冷链食品的协查工作。

(二)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组织旗级支援,协调盟级支援,统筹调度全旗冷链食品专班资源,组织队伍、选派专家赴重点地区协助开展涉疫冷链食品处置工作。

(三)指导全旗做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督办冷链食品相关防控政策、措施落实。

(四)指导全旗做好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阳性排查、处置工作,及时向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报告阳性冷链食品排查处置重要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

(五)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冷链食品从口岸、养殖、屠宰等源头到生产经营环节全链条信息化追溯体系,做到所有进入市场的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实现全程闭环管控可追溯。

(六)建立完善相关工作预案,接到上级指令、下级报告或外地通报、媒体报道涉及我旗冷链食品疫情信息的,立即启动工作预案。

(七)迅速将涉疫信息情况通报专班成员单位,通知所属部门和相关地区及时应对处置,根据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专业人员前往涉疫地指导防控工作。

(八)加强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旗新冠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报告涉疫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情况。

(九)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专班不代替各部门和单位规定职责内的相关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专班由旗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牧局、网信办、公安局、大数据中心、邮政管理局,桑根达来火车站组成(附件2)。

(二)专班实行调度会商式运行,组长由旗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由旗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牧局、网信办、公安局、大数据中心、邮政管理局,桑根达来火车站相关领导担任;专班组成单位相关科室(局)主要负责人作为专班成员,并担任联络员。

(三)专班设办公室,抽调各组成部门工作人员1名组成独立的办事机构(附件3),承担专班日常会议会务、协调沟通、收集信息和公文处理等日常运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冷链食品工作预案、工作简报、工作总结、汇总苏木镇(场)专班上报的涉疫食品排查处置报告及相关信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监督指导、推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成员单位按照专班的统一部署,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全旗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疫冷链食品追查控制、交通管控、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保障及消毒、核酸检测监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冷链食品市场监管,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环境消毒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牵头推进“蒙冷链”平台建设应用,依法查处进入市场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组织开展涉疫产品的追查处置;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冷链食品相关核酸抽样监测,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环境消毒等工作。

(二)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冷链食品、环境及从业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汇总分析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对冷链食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进行研判;开展对预防性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价;组织开展相关疫情应急处置,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冷链物流运输企业、货运场站等单位加强一线从业人员个人防护,落实运输工具和冷链食品倒箱过车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在国内运输段严格查验冷链食品各项单证,查验承运冷链食品在“蒙冷链”平台追溯信息;配合做好冷链食品运输环节的环境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铁路部门负责涉及领域的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

(四)商务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政府储备冷链食品的冷库环境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督促承担政府储备企业中冷库环境、储存设施设备管理等方面符合相关储备条件要求,落实直接从事装卸运输作业人员新冠病毒健康管理、冷库环境、储存设施设备、运输工具、装卸作业、外包装清洁消毒等措施;督促储备肉承储企业在“蒙冷链”平台提交购进和下游企业主体数据、入出库数据。

(五)农牧部门:负责引导有关企业视情将部分进口冷链农畜产品在口岸城市就地加工熟化,减少大范围、长距离调运风险。加强对屠宰场所及屠宰场所生产自存自用冷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督促具有生产自存自用冷库的屠宰加工企业在“蒙冷链”平台提交生产销售有关数据。

(六)网信办:对建立冷链食品从口岸至经营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同步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管理平台等工作予以支持。

(七)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冷链运输物流车辆通行的监督管理;对不执行自治区、盟级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或抗拒相关监管部门执法、明知其经营的冷链食品来源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而不采取防控措施,仍予以进口或销售,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危害冷链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散播涉及食品安全特别是冷链食品不实信息或谣言的违法行为。

(九)大数据中心:负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跨部门信息共享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建设、完善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技术优化、运行维护、数据对接等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技术支持。

(十)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邮政、快递企业落实运输工具和冷链食品快件预防性消毒工作;对冷链食品邮件实施独立操作,与其他环节严格隔离;加强快递人员个人防护,做好快递人员的核酸检测等工作。

(十一)桑根达来火车站:负责督促指导铁路重点抓好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预防性全面消毒、核酸检测等防疫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工作会商机制,视情召开成员单位协商会议,由专班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研究疫情期间冷链食品在交通运输、市场销售等环节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涉疫冷链食品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监管、追溯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二)信息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及时向专班通报情况,相关数据、信息共享,发现涉疫冷链食品流入流出时,重要紧急事项随时报告,一般事项实行周报告制度。

(三)工作协同制度,统筹协调解决涉疫冷链食品排查溯源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研判形势,因时因势研究调整完善防控措施,发现涉疫产品流入或流出时,统筹监管、追溯、消杀、检测、监测、运输、销毁等封控力量,妥善应对处置。

(四)应急保障制度。受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和旗县予以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现阶段做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要把做好应对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作为当前的大事、急事,抓实抓细抓到位,严防新冠疫情通过冷链食品输入传播的风险。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责追究”的要求,强化运输、仓储、物流配送、生产经营各环节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部门职责;要注意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方面的储备,保障应急处置能及时、到位;无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追溯信息不全的冷链食品不得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来源不明或涉嫌走私的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查处。

正蓝旗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班要全面落实好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把好“外防输入”的关口。

(三)加强跟踪指导。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相关单位开展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掌握本部门相关单位的工作情况、遇到的困难,研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际需要,必要时派出专业人员前往涉事地开展现场指导,帮助涉事地区、有关单位做好处置工作。

(四)及时沟通协调。工作专班要加强与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取得各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各成员及工作小组间也要及时互通信息,互通工作进展,加强沟通衔接,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合力,必要时工作专班将组织集中办公,加强应对、处置力量,提高应对、处置效率。

 

附件2

 

冷链食品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长:孙劲松       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组 长:乌日图那顺   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梁永刚       旗公安局副局长                     

伊拉拉图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党全文       旗商务局局长                     

苏乙拉       农牧局副局长                 

刘志强       旗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郑晓飞       旗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猛       桑根达来火车站站长                 

   员: 孙晓宇       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股股                             

格日勒满都呼 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教导员            

杨晓冬       旗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队长         

乌达木       农牧局兽医股股长               

王利卓       旗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婷       旗卫生健康委疾控股负责人                    

 

附件3

冷链食品工作专班办公室人员名单

单位及职务

姓名

手机号码

旗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股股

孙晓宇

15847925219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股股员

仉红燕

17647325073

旗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教导员

格日勒

满都呼

15547919712

旗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队长

杨晓东

18847974656

盟农牧局兽医股股

乌达木

13134798593

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王利卓

13947907227